同桌高一
同桌高一怎么写?下面是我们易文摘话题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8篇关于同桌高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同桌高一600字篇1
我在四年级有一位特别特别漂亮的同桌,她是一位女生。从一年级开始,她就是我们班的学霸,但是她也有很多让人受不了的缺点。
我刚被老师调到第二组第四排的时候,她看了看我说:“我只是笑笑,不说话。”一开始我们相处得还是很和谐的,过了一个星期以后,这只“母老虎”就开始发威啦!
刚做同桌没多久,我发现我的桌肚里有一大堆的废纸。我看了一下同桌,她还在那安安静静地看书,我一边想着怎么回事,一边去把垃圾丢掉。回来的时候看到她在偷笑,我就对她起了疑心。还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发现她把废纸塞到我的桌肚里,我举手要告诉老师,她立刻送给我一块香橡皮,求我不要告诉老师,我就同意了。但第二节课我又发现她往我桌肚里塞垃圾。我又把垃圾扔到了她的桌肚里。她说:“你干嘛呀!”这一声惊动了老师,她走过来问:“怎么回事?”“他往我桌肚里塞垃圾!”“我没有!”我站起来反抗:“这是你的垃圾,是你塞进我桌肚里的!”“你说谎!我有证据!你有吗?”“这……”我无话可说了。老师批评了我一番,还打电话给妈妈了。
遇上她,可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妈妈给我报了个硬笔班,这事被同桌的妈妈知道了,她也给她女儿报了同一个班,每次上课,她先去买东西,然后一边走一边吃一边馋我,真是太讨厌了。
就这样,我们天天吵架,不知不觉已经快要到暑假了。有一天,她对我说:“姜博文,这个暑假结束,我就要转学了,去浙江的一所学校了。”可是我不信,以为她在开玩笑。
但……但当我开学来到学校,她已经离开了江苏。一开始我很开心,没有人和我吵架了。但是过了不久,我开始想她了,学校的生活渐渐地失去了乐趣,我挺难过的,满脑子都是我们在一起的趣事。
同桌高一600字篇2
我的同桌是一个温柔大方的女生,她也是我心目中的女神,她的名字叫吴敏,还真是名如其人,吴敏思维敏捷,行动敏捷,不仅学习好,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吴敏对我很好,她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小心眼。这可能是因为我俩太好的缘故吧。
我和吴敏在一起上午托班,有一次,我们中午放学的时候,还一起有说有笑特别开心,结果睡午觉起来返校的时候,吴敏就不理我了,我愣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听同学说,原来是我中午和另外一个同学玩,没有和吴敏玩,吴敏就生气了,唉!为这事生气值得吗?
还有一次,下大雨,奶奶来学校接我,因为我没有穿雨鞋,奶奶背着我走,我们从吴敏身边走过,我没有看见吴敏,自然也没有和她打招呼,结果因为这件事,吴敏又不理我了。哎,就这么点事,生什么气嘛!我也有些不高兴,就这样,我和吴敏互不理睬。虽然我心里也很想和她说话,但还是忍住不和她说话,我们就这样冷战了两天。
第三天思品课上,老师举办了一场辩论会,主题是男女生的缺点有什么不同?男同学和女同学各抒己见,男同学说女同学如何不好,女同学说男同学如何不对,大家互不相让,说着说着,便大声吵了起来,吵着吵着,还有人开始推搡。
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人拍了我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坐在我后面的男生,我也不甘示弱地拍了他一下,他又向我挥过手来,这时,只见吴敏不知从哪里冒出,敏捷地帮我把那位男同学的手推开,大声说:“你敢欺服我的闺蜜!”我用充满感激的眼神看向吴敏,她和我相视一笑,我们又看向那个男生,那个男生朝我们翻了翻白眼,吐了吐舌头,双手合十说:“阿弥陀佛,你俩合体就成了神了!”我和吴敏先是还有点不好意思,接着便手牵着手走了。
好朋友之间虽然在小事上也会使点小性子,但关键时候还是出手相助的好帮手。
同桌高一600字篇3
我的同桌,因为她生得又瘦又小,个子不高,不爱说话而被戏称为“小不点儿”。不仅是同学们,就连老师也都这么叫她。但是,她那小小的身板内,却藏着一颗如金子般的为他人奉献的心。
就拿其中的一件事来说吧!那是刚刚开学过后的不久。上课铃声响起了,语文老师走进了教室,她放下书本。一转头,迎面而来的却是一张充斥着杂乱无序的板书的黑板。顿时不由地怒道:“今天是哪几个同学值日?怎么不擦黑板?”教室里一片静悄悄,同学们都被老师吓得噤若寒蝉,都转过头去看值日生。就在这样一种令人窒息的气氛中,却见到一个矮小的身影缓缓站起来,走到黑板前,用板擦不声不响地擦起来。因为她身材较矮,不得不踮起脚尖,伸长了手臂,尽全力才能擦到。看着她涨红了脸,绷直手臂擦着黑板的模样,几个调皮的同学不由得笑出声来。可是她却像没听到似的,一个劲的吃力的晃动着手臂,将黑板擦干争。擦完后又仔细的确认了一遍才低着头,回到自己的座位。
“以后值日的同学都要认真仔细,不要影响同学们上课。”老师这么一说,“小不点儿”的脸涨得更红了。这时,其中一个位值日生突然说道:“老师,今天是我们值周。”接着,两位同学不好意思地站起来说:“今天是我们值日。”
“嗯?”老师愣了一下,不禁笑了起来:“那要表扬闻同学,自告奋勇,在老师没有指定的情况下代替值日生擦,给我们树了个榜样。”
像这样的事,从小到大,大概是数不清楚的,但记得有次早读时,姜同学突然大声地喘气并呕吐起来,因为事发突然,一下子秽物全到了手上和桌子地板上,顿时一股酸味弥漫开来,几位同学立刻捂住鼻子,像遇到怪物似的扭过头去。只见“小不点儿”掏出纸巾,一面给他擦净,一面连忙“呼哧呼哧”的拿来拖把把秽物拖净。
这样看,这位“小不点儿”同桌不是有种奉献精神吗?而这种精神也是急需学习的东西之一。
同桌高一600字篇4
这次没考好,只好又换同桌了。哎,真倒霉,又来一个很瘦的同桌,我真想来一个胖一点的同桌啊!我和这次的同桌合起来就像一根“油条”,不对就连一根都合不成啊!
虽然我的同桌有些瘦,但是他也很好,因为他拾金不昧、淘气、活泼可爱……要是想说完他的优点,十天都说不完。他叫李京益。
李京益拾金不昧的优点是值得我学习的一点,记得那一次,在一个清香袅袅的早晨,我和李京益在公园里散步。我们从公园一头走到另一头,我们忽然看到地上有一个棕色的钱包,我跑过去拿起了一看。大吃一惊,里面居然有500元呢!我对李京益说:“李京益,里面有钱。”“不会吧。”李京益大叫道。我说:“李京益,我们把钱包放到门房去吧。”李京益摇摇头说:“不行,丢失了钱包的人一定会返回来找的。”我点点头,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走过来,那人头上满是汗水。我把钱包拿起来问那个叔叔:“叔叔这是你的吗?”叔叔摇摇头。又过了一会儿,我说:“李京益,我们回家吧,别等了。”可李京益就是不走。我也只好等着他,我拿着小滑板在公园里玩,而李京益只在原地不动,我玩累了就在李京益的旁边坐下,又过了两个小时也没人来,我就回家了。后来听李京益说钱包已经还给失主了。我不得不佩服他!
李京益还很淘气,每次下课,他就像一条饥饿了好几天的猎豹看到食物一样飞奔操场,他还会发明一些新的游戏如:神龙摆尾、凤凰展翅、猛虎扑击、百虎跳、蛇行爬……每到操场,李京益就会教我们那些游戏来打败女生战队。
在短短的下课十分钟里,一般人在十分钟内不可能玩出多大动静来,可他每次回来,汗水都快流成河了。
他还很活泼可爱,记得那次上品德课,老师让我们打开课本,可李京益不知想什么呢?在那里呆呆坐着,过了一会儿他便“飞”了起来,和老师一起讲课,老师说他已经开始了“飞机上的飞行功能”。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拾金不昧、淘气、活泼可爱的人。我们今后要一直做同桌那该多好啊!
同桌高一600字篇5
我有一个同桌,他叫孙炜皓。他有一双很大的像黑珍珠一样的眼睛,一个有点儿塌塌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看上去憨厚老实,做事也十分周到,所以老班特别喜欢他,还送给他一个形象的外号——肉丸,因为他十分胖。
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比如今天一个同学的脚扭伤了,他就搀着这个同学,上下楼梯,明天一个同学生病啦,他就主动包揽补课的任务。当然对我来说,他的乐于助人让我逃脱了老班的“手撕人肉”。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原来,在考试前老班规划了全班的成绩目标,并说:“你们这些目标100分的,这次要是谁考不到100分,我就撕了他!”
考试开始啦,“哈,这些题也太简单啦,”我心里暗喜,可写着写着笔迹竟淡了下来,做到一半时,笔干脆“罢工”了,不好,没墨水啦,真后悔今天早上没有好好的检查。这时,孙炜皓见我抓耳挠腮的样子就小声问:“刘柯江怎么了,赶快写吧,要不老师会撕了你的!”我哭丧着脸说:“笔没黑水了,怎么办呢?”他一听,二话没说就将手中的笔递给了我。不出所料,那次考试我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而他却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后来我才知道,他那天实际上也只带了一支笔……
他不仅乐于助人,而且还十分善良。那次我们在操场的一个拐弯处,他被迎面而来的一个小朋友撞倒在地上,我拉着住那个小朋友正想和他算账,孙炜皓却艰难也从地上爬起来对我说:“我没事儿,你让他走吧!”等那个小朋友走了之后,我才发现他的腿被地面擦破了皮,正往外渗着血。“还说没事,都流血了!”我忿忿地说。他吸了一口气,忍着痛笑着说:“那个小朋友又不是故意的,何必计较那么多呢?”瞧,他就是一个这么善良的人。
他就是他,一个外号“肉丸”,但乐于助人又很善良的人。现在我们都升入了初中,不在一个学校了,但同桌却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中,不知何时再能见到我那可爱的同桌呢!
同桌高一600字篇6
我熟悉的人非常多,除了家人,最熟悉的就是我的同桌了。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两边各有一个圆圆的小酒窝,笑起来总是那么甜。圆圆的脑袋配上黑黑的柔顺的一头短发,像极了动画片里的“西瓜太郎”,可爱极了。他常穿着红色外套和牛仔裤,虽然长得比较胖,但他却很灵活,也是我在篮球场上的“黄金搭档”!
我的同桌性格开朗,活泼爱动,但有个缺点:不爱收拾,什么东西都喜欢胡乱放,丢三落四,经常在他那“鸡窝”一样的抽屉里去找他丢失的东西。真希望他早点把这个毛病改掉呀!
不过,他有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他的数学成绩特别好,再难的数学题到了他手上都会迎刃而解,同学们都很羡慕。而且,他也从不骄傲,还十分乐于助人。同学向他请教不懂的题目,他总是无比耐心地讲解一遍、两遍、三遍……不厌其烦,一直到对方听懂为止。
我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数学成绩也还不错。有一次,我被一道题目难住了,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本来很想问问我的同桌。可是我又有点拉不下面子,数学课代表还有做不出题的时候?会不会太丢人?我又想问,又不敢问,有点紧张,又有点担心,时不时偷偷瞄他一下。结果被他发现了。他问我:“你是不是有题目不会做啊?”我面红耳赤,吞吞吐吐:“嗯……是有一道……”没想到他立刻爽快地说:“来,我看看,要是会做,我告诉你!”看了一会儿题目,他果真很快做出来了。我心里七上八下,生怕他笑话我。没想到,他一点也没有嘲笑我的意思,只是很仔细地给我讲了一遍思路。听他一讲完,我顿时豁然开朗,连连说:“谢谢,谢谢!”他却微笑着说:“不用谢!你只是其中一个窍门没发现而已。以后再有问题尽管问我啊,别客气,说不定我也有问题要向你请教呢!”一句话说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就是我的同桌刘翼豪。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少年!
同桌高一600字篇7
我有一个爱笑、爱玩、爱动、爱闹的同桌。他天生一头黄色的短发,眉毛浓密,有着一双总是笑眯眯的细眼睛,高高的个子,走路带风的感觉!尤其一张大大的嘴巴总爱说个不停,人称“话痨”。
为什么说他爱笑呢?
因为不论遇到什么事,他从来都是咧着个大嘴巴“呵呵呵”地傻笑,似乎有他出现的地方总会有欢声笑语。和他在一起,感觉无忧无虑,他总能把快乐带给身边的人。
为什么说他爱玩呢?
因为在班级各种游戏活动中,他绝对算得上是我们班级里“点子大师”中的“NO。1”。每当下课铃声响起,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离开书桌扯着嗓子喊:“大家快来玩游戏啊!”甚至上课时,他的脑袋里也装着下课后要玩的游戏项目。记得有一次快下课,按捺不住内心喜悦的同桌开始有点不安分了,被火眼金睛的数学老师逮个正着,记得老师当时说了一句:“李文灿,给点阳光你就灿烂!”把同学们逗得哈哈大笑。
为什么说他爱动呢?
因为他课间休息时爱动来动去,比如书本和椅子本来整整齐齐、井井有条摆放着,可一下子就会被他弄得乱七八糟、东倒西歪。按他的话说,他是想模拟设计一个新教室并且希望以后做一名建筑设计师。难怪上手工课时,他那双灵巧的双手总会制作出许多充满奇思妙想、无限创意的手工作品,原来他的内心装着自己远大的理想呢!
为什么说他爱闹呢?
因为他的话好像永远也说不完,而且十分风趣幽默,总是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对了,别看我同桌是个“调皮大王”,他在课堂上可是特别活跃,他可爱举手发言了!虽然看上去挺闹腾的,但其实他也十分爱思考问题。尤其在科学课上,每次遇到难题,他总是反复研究,要在老师那里一定得“打破砂锅问到底”才行。
这就是我的“调皮大王”同桌,一个爱笑、爱玩、爱动、爱闹的男孩——李文灿。
同桌高一600字篇8
新学期,新老师,新朋友,新教室,遍地都是崭新的一幕。在这个新学期中,我还迎来了一位新同桌——曹越。虽然我们一起做同桌没几天,但她在我的脑海中却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像用石头雕刻上去似的。
先说说她的外貌。她瘦小的个子,却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镶嵌在她笑盈盈的脸上,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直垂到她的肩膀下面。
同桌曹越特长有不少,最令人望尘莫及的要数她的画画。从一年级起,美术课上老师总会把她的画选为范本展示出来,供我们参考,也时不时被贴在校园的墙上做展览。据说她的画还在省市获了大奖呢!
记得有一次上美术课时,老师准备了布袋让我们在上面画图案,要产生对比色。我不胜其烦随便拿起三四支水彩笔,用力一拔,全部打开笔套,在白色的袋子上涂鸦,三下五除二,五分钟不到自认为画完了,连究竟是什么也看不懂。"算是一个花袋子吧!"我暗暗对自己说。再看看同桌,她不慌不忙拿着袋子端详着,思考了一会儿拿出一支马克笔小心翼翼地画起来。只见她一会儿工笔细描,像姑娘绣花那样把熊猫的轮廓、五官画出来,一点儿也不像我那样急躁,瞧她的画线条清晰、流畅;一会儿又挥笔速写,像大画家那样刷刷几笔就给熊猫上了颜色。这幅画大概完成了吧!我心想。可出乎意料的是,她又拿起笔在边上添了几棵竹子和几只小熊猫,给作品增添了不少生气,显得栩栩如生,熊猫仿佛跑到她的袋子上吃竹子了。
同桌的画画得这般传神,但她却十分怕羞。上课时,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全班四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盯着她时,她总羞怯地站起来小声回答。有的老师耳朵不好使听不清让她再答一遍,可她回答得还是很轻,老师仍然听不到。此时她的脸霎时红得像熟透的西红柿,从脸一直红到耳跟,头也向下垂,半天说不出话来。我想此时的她一定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吧!
新同桌,你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做事态度是我一生受用的,而我的大嗓门也是你该学习的。让我们互相学习,共同努力,取得更大的进步吧!
对手高一作文
在汉景帝刘启的时代,栗姬可算最得帝宠的一位后妃。可偏偏在与王娡的争夺中收了后位,以至于自己的儿子刘荣也没能当上皇帝。栗姬,她有美貌,有手段,可是为什么偏偏却一败涂地。而王娡,她不争不抢,以默然的姿态,如墙角的一树蔷薇,静静地等待,却抓住最好的时机与长公主结盟,把自己的儿子推向了天下最尊贵的宝位。栗姬于王娡,是目标,是敌人,是对手。两人相比,衬托出了王娡的聪慧。
刘项的楚汉之争,自古以来被史家和诗人津津乐道。杜牧曾写诗“江东自古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李清照也有诗云:“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项羽,一代霸主,自刎于乌江边,他的死,让多少人扼腕叹息。他的死,让世人叹息的同时也对他肃然起敬。项羽与刘邦相比,两人相得益彰。
而主席和蒋介石两人之间那些不得不说的故事则更人兴味十足。一个是共产党领袖,一个是国民党总统。俩人生为敌手,却又惺惺相惜,他们为我们演绎了一场盛世慕恋。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对手在我们一生中扮演着怎样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们,我们大步向前,永不放弃,我们奋斗不息,前行不伫。比如毛江之间的博弈,那一场场智慧的比拼,一场场谋略的厮杀。他们互相勉励,亦敌亦友。
我们也可以知道,选择对手是一件必须有远见卓识的事。王娡进宫也只一个美人,而栗姬却早也是王的宠妃。立即从来没有忧患意识,从未把王娡这小小美人放在眼里,最后输的一塌糊涂。而早在进宫伊始,栗姬便是王娡想要超越的目标。王娡深深的明白韬光养晦的重要性,谋定而后动,成为了后宫的王者。
在那些过往的历史里,虽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号角征鸣,可那一幕幕雪雷般的历史都值得我们铭记。
王娡因栗姬而传奇了一生。
刘邦因项羽而成就了一个强盛王朝。
主席因蒋介石而被人民生生眷恋。
他们哪一个没被历史铭记?他们的人生都因对手而精彩。我们也如此。
感谢那些对手,因为你们,我们变得更强大。
遐想高一作文
凉爽的夏夜,清风习习。树上的知了不知疲倦地叫着,宣告盛夏的来临。我在楼顶望着天空,见一轮明月如玲珑剔透的白玉画舫,点缀着深沉而静默的苍穹,从远处慢慢地漂来。恍惚间,月旁渐渐浮现出几个广袖飘飘的身影,亦真亦幻……
一个端杯饮酒的身影慢慢清晰。忽然,寂然无语的苍穹中,蓦地响起一个声音:“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原来是醉酒的李白。流光总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再回首,那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经不见,只有一个迟暮的老者,在那无限好的夕阳中,慢慢地回味着那过去的时光。
抒发着感叹,不如趁年少,及时行乐,不留遗憾。明月相伴,举起琼觞一饮而尽,诗兴喷涌而出,倾吐万丈豪情,远大抱负:“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举杯畅饮,谈笑风生,“叮当”酒杯碰撞声中,时光定格成永恒……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远远地,又飘来了张若虚的声音。月光下,清清的江水缓缓流淌,一幅幽静的月色图在我眼前缓缓展开。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一片寂静中,只听见哗哗的水声与思妇不时的叹息声。她望着窗外的明月,想着出门在外的游子,心意纷乱,忧愁之极。月已至,游子何时归?
几个身影渐渐模糊,消失了。定神再看,月旁空空如也。
一阵若有若无的桂花香在空气中弥漫。月上慢慢浮现出桂树,树上繁星点点,满树金黄……
我揉揉眼睛,刚才的景象已经消失,空气中也没有了桂花的幽香。月亮上依旧空荡荡,只有蝉在不知疲倦地叫着。所有的一切,仿佛只是梦一场……
但,真的只是一场虚无的梦么?我仿佛又想到了什么……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一轮明月,贯穿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亲睹人事变迁,沧海桑田,千年不变。在生活中,当你感到迷茫而不知所措时,把心中的烦恼与疑惑诉与明月吧,它会是你忠实的倾听者。或许,你能忆起遗忘的初心,去坚定不移地实现它。
我怀揣着美好的希冀,望着月亮,遐想着……
父爱伴我成长高一作文
父爱如山,为我挡住那些狂风暴雨;父爱如海,为我留下一条小溪;父爱如灯,为我照亮一段旅程;父爱如树,为我洒下一片绿荫。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爱伴我成长。有来自陌生人的热心,同学的关爱,老师的关心,母亲的呵护,但我最想感谢的是来自父亲的疼爱。
我一直以为您并不爱我。因为我是家中的长女,所以您对我的关心并不流露在言谈之中,面对我时,脸上总是带着严肃。在我的记忆里,您似乎从未对我笑过,面对再优异的成绩,您似乎总是不满意。我曾经为了引起您的注意,考过我从未想过的低分,学过从未想过的习惯,跟您眼中的坏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可您似乎从未关心过我,总是用您那锐利的眼神盯着我。我当过您眼中的坏孩子。“只有想方设法的引起他人的注意,别人才会关注你”我不记得是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句话了。我只记得我为了得到您的关心,曾想方设法。
那天天气很冷,虽然才刚入秋,但夜晚的秋风还是那么凉爽伴着一丝丝冷酷,冷风无情的拍打在我的脸上。当我正躲在同学家里,喝着热乎乎的热水时,你冒着冷风找到同学家里来,当时我很惊讶,因为我一直以为你并不爱我。从你那焦急的神情中,我明白了,我一直以为的事情,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这件事后,我渐渐地待父亲您不同往日,与您说话时也总带着几分耐心。
父爱如此特别,如此浓厚,足以让我们用一生来慢慢的品味,感恩!
青春是一场梦高一作文
河水在拐弯处与一粒石子相遇,滔天澎湃化作轻轻的一句:疼!
我在人生的拐弯处与青春相遇,伤痕累累只低低地呻一语:苦!
当别的女孩都在软褥上安静地坐着,用五彩的丝线织梦时,为什么独有一群女孩在众人的奚落里唱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或许是说得严重点了吧,但,我们整天伏在高高的书堆里,与被囚禁相比又有何差别呢!有人会说我愿意把生命的一切都倾洒在书上吗?我想,至少我不会,是的,就那么一间不大不小的明亮的房间,就那么一张不大不小被书堆得只够放下两只胳膊的桌子,就那么一扇被称作“高考”的大门,紧紧地闸住了我们原本灿烂而多彩的青春!
漫天的雨纷然而又漠然,在不可及的灰色中我们被淋得透彻、寒冷,我们原本可以随意编织属于我们的缤纷绚丽,却也被这生命的一场雨冲得荡然无存。我们曾是那么欢喜生命,在其间无知地雀跃,我们可以开怀大笑,可以嚎淘大哭,但——一切都变了,连哭也变得无聊又寂寞。
青青的土皋、初暖的柳风、微熏的日光似乎只能安静地尘封在我记忆的最深处。当我从那囚禁我的牢笼里轻轻地抬一下头,望望窗外的阳光时,混沌的头脑就会像被明矾净过一般,只在这时,我便会轻轻地释放那美好的记忆,因为我怕,一旦我倾注太多的精力回忆过往的美好,我便不知现在如何,将来如何了!在时间面前,我显得寂寞;在青春面前,我是那般卑微与脆弱。
儿时的玩伴已不再单纯天真,就像儿时的大路一样,被光鲜亮丽的柏油马路取代后,便连一点家乡的气味也寻不到了,我想,怕是有一天,我连回去的路也找不到了吧!
我像是被剥开的笋,将我的软弱无能暴露得彻彻底底。
又是一个阴雨天,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深深地思考着,也许,我不该如此沉沦,也许我该坚强,也许……也许我根本不知道,我的青春该如何过?
高一作文幸运
“报……国王,两栖类王国向我们发出邀请,这是请帖。”蜂鸟邮递员向国王报道。“好,呈上来给我看看。”这时,一个沉重的声音响彻在大会堂里,这就是我,鸟类王国的国王——鸵鸟。
我认真且仔细地扫射着上面的文字,发出无奈的叹息。“怎么了,国王,不会又是……。”军师丹顶鹤理解似的问道。当然了,几乎年年都是这样的请帖。“它们要我们派运动员去参加捕猎大赛,可我不知派那一个团队去,雀类在训练时受伤而致使两肢骨折,叫海洋鸟类去吧!可去年它们在捕猎中由于喙粗而短直,末端尖,一抓住便会被撕裂,从而犯规下场。”“可以让猛禽类去呀!去年哺乳类让猫科类去,它们在捕猎中严重犯规,裁判却被豹子要挟,因此它们夺得冠军,你看这么卑鄙的手段它们也用,我们也可以照办。”好吧!也只有这样了,可你们别做得太明显了,这会影响我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在蜂鸟邮递员临走前我迅速补上一句,就是不知她听见没有。
终于解决了这次危机,本来我准备要黑鹳参加,可由于冬季到了,他们要去南方旅游。我忙完了一些政事,在临近黄昏的时候,我便徽服私访,我来到酒店,听着子民在议论什么,别以为我喜欢听什么“八卦新闻”,我这也是为了了解子民的难处。我靠近两个正在低声细语议论这的黄鹂:我们现在的国王好像有悲伤的往事,他之所以可以当国王还是因为他的家族在一夜之间毁灭了,因此大家认为他福大命大,可以主宰我们,可真实情况只有他自己知道。听完他们的话我便回到宫殿去安寝了。躺在床上,我想着他们的话怎么也睡不着,只好起来写回忆录,开始写着最后一章:几十年前有一个繁盛的家族,突然一群叫着:“人”的东西来到我们的领地,他们每一个都拿着“长着角的棒子”扣一下便死一个,我十分恐惧,最后……只剩下我一个,我听见他们说我们的身体都可以换一个长方形的“纸片”,随后便听不见了。
在一片辽阔的土地上,只有一只鸵鸟,这就是我___唯一的一只鸵鸟。我很幸运,我免遭杀害,但我也是不幸的,然我成为这场罪恶行为的唯一见证者。
“叮呤、叮呤…”一阵嘈杂的闹钟声吵醒了我,我慢慢地睁开双眼,又回到这个令人厌恶的现实,但是我很幸运,没有使梦中之景在现实中回放。
初心高一作文
素心做人是一种人生哲学,繁华时代,坚守一份初心,一份恬静淡泊,其实就是精彩人生——题记
社会进步,时代变迁,我们的生活节奏在逐步变快,在快节奏中追名逐利,不再稀奇,但仍有一些人,他们不忘初心,看淡了世间的喧嚣,最终达到一种心境,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成就了精彩人生。
不忘初心,在平凡中成就伟大。在早市上,有歹徒持刀抢劫这一幕惊动了市场里鸡蛋摊主吕保民,他看准时机,准备制服歹徒,谁曾想带图将刀换到了左手,吕保民身中数刀,随后又有几人合力将歹徒制纸,此时吕保民胸口鲜血淋漓,在送到医院时,一处休克状态,事后有人问吕保民当时是怎么想的?他说咱当过兵,没有什么犹豫,救人要紧,就是想制止他,不让他再伤人了。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冠冕堂皇,一句咱当过兵,让我们感慨万千,即便是退伍的军人,也要坚持军人的本心,即使是退伍的军人,也要彰显英雄的本色,不忘军人之初心,平凡变得伟大。
凡高不忘初心,画坛中便闪烁着星夜的光芒;陶渊明不忘初心,文坛中便有了悠然见南山的恬静;屈原不忘初心,诗坛中便弥漫着楚辞的风云。
不忘初心,塑高贵之灵魂。开山岛位于我国黄海前哨,1986年,26岁的王继才接受了守岛任务,随后妻子王世花也上了岛,二人过着艰苦的生活,至此一守就是32年,戊戌年7月27日,王继才在开山岛,因病去世,坚守32年,它仅有五个春节离开孤岛与家人团聚,坚守32年亲人去世时他错过相见最后一面的机会,坚守32年用坏了十多盏煤油灯记满了40多本航海日志,听坏了20多台收音机,只因最初那一份初心不忘任务之初心,灵魂得到升华。
不忘初心,用实力打造人生,用智慧造福社会,不羡慕高床暖枕的舒适,不追求飞黄腾达的富贵,只为追求心中那一道最美的光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高一再见了~作文
站在回忆的这头,此刻我终于有底气去诉说。
一颗晃晃悠悠、无处安放的心,终于适应了未停的风浪。
看着这样的自己,心底是欢喜的,只是不浓、不强烈,不是天真地要向全世界宣告的那种莽撞的年轻。在考场放下笔的那刻,我听到心底的轻叹:年轻啊,真好。
因为年轻,我们来得及痛哭流涕地说抱歉,我们来得及说“对不起,我走错、走远了那么多路”。因为年轻,也有勇气重新迈开追逐梦想的脚步。因为年轻,闭上眼感受和煦阳光的时候,都有发自内心的温暖和喜悦。
这几个星期过得很辛苦,却也很平静,波澜不惊、没有跌宕。在我十七岁的生命中印下咖啡的痕迹,苦涩的千百种回忆。恍然发现,抓住了充实的尾巴,感受到未知的未来,那是遥远而又逐渐清晰明朗的幸福。
四月里和家人起了争执,在失望中听到莫大的讽刺和否定,少女倔强的眼泪大声争辩着:谁说我不行?在时光来回里痛苦忏悔着,我再也不会这样了,是我走错了路,是我做错了。年轻里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笃定,年轻里横冲直撞的稚气。我们一路走着也一路失去着,像背包上破掉的一个洞,浑然不知或者后知后觉,单纯和天真都在偷偷溜走。
我看到了自己曾经的自以为是,也看到了自己曾经的不可一世,在挫折和失败中,从不甘到自欺再到接受,这才发现自己的渺小。这一生,还需走更远更久,只是沧海一粟的我,还需更谦虚、更平和地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才能不负自己的青春。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我不想虚度年华,空有一身疲倦,踉跄着跌进躺椅,在每一处褶皱的苍白里,哭诉着自己的悔恨。
收起锋芒,不再争强好胜,停止反驳,放弃争辩,去接受他人不一样的观点,不再像从前那般任性。慢慢地、轻轻地,嘴角勾起微笑。
想起拜伦的诗来: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
若我会见到你,再见,太年轻、太冲动的自己。
若我会见到你,努力平和的自己,你好。
时光高一作文
盼望着,盼望着,军训满含微笑向我们走来了!从第一天充满好奇心,到最后一天挥汗如雨,虽说只有短短的五天时间,却让我终身收益。
它让我收获了坚韧。训练的第一天,教官就将我们狠狠地骂了一顿。对于从小在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找长大的我,必然受不了那些残酷的训练的。站军姿才站了五六分钟,便坚持不住了。我心里甚至在想,军训怎么这么苦,我都不想坚持了。时间啊,你为什么不走快点呢,好让这个军训早点结束?其他的同学也和我一样,一个个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叫苦声连续不断。这惹怒了教官,他告诉我们:“当今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的,进行国防教育就是为了锻炼我们的身体素质,练就我们坚毅的品格,长大以后用自己的力量保卫家国!”听了这些话,我心里不由得涌上一股热血。当我坚持不住时,就不会再放弃。因为从教官的话中,我懂得了坚韧,懂得了那些真正的军人,他们付出的汗水与泪水,比我们现在所受的苦,流的泪多千倍万倍,我又有什么资格喊疼、喊累。
它让我收获了友谊的真谛。记得有一次训练,几位同学因为迟到了几分钟被教官惩罚做深蹲,他们的样子十分滑稽,大家都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有的甚至笑得前仰后合。教官一下子就生气了,立刻大喊一声,笑声戛然而止。本以为迎接我们的会是一顿臭骂,谁知教官却与我们讲起了道理,那一番话现在仍在我的脑海中回荡。它告诉我们:“在军营中,作为一名军人,最需要的是一种团结的精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刚才受罚的是你们的同学,你们虽然刚刚相识。可是你们有幸能在同一所学校成为同学,那就是缘分,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位朋友。”听到这儿,我不禁沉思了起来:在日常生活中,我和朋友们经常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无论什么事儿,都先想着自己,更别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通过教官的话,我反省了自己,也深深明白了友谊的真谛。
一直以来,我一直把“苦”当作军训的代名词,经历了这五天的磨练,才知道,军训哪里是一个“苦”字所能替代的?经过重重艰辛所获得的成就,那不是快乐的痕迹吗?军训固然辛苦,但它就像攀登高峰,只有登上了顶峰,才能体会其中的快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经过磨难,让军训洗刷去娇惯的心灵,才能让自己更加优秀,军训是一段艰难的时光,但它更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时光。
生活高一
生活有酸甜苦辣,有成功,也有失败,就如一首歌,唱出了人生百态。
小时候,我总爱学着电视剧里的人物摇头晃脑的吟诗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或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自己也忘了在哪里学来的,整天念着这两句话,妈妈那时高兴坏了,就拉着我去书店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吩咐我一天背一首。刚开始,我可兴奋了,觉得吟诗词特别有意思,每首诗念上三四遍就能倒背如流,父母也是欣喜若狂,搂着我直乐呵。
可后来的我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高兴了背一首,不高兴就随手一丢,爸爸妈妈教训了我好几次,可贪玩的我并没当回事。
那天,妈妈同学带着女儿来家里做客,她女儿流利地背诵出一首首唐诗,惹得妈妈直拍手称赞。我心里自然不舒服,就自己闷闷地离开了。等她们离开了,我才嘟着嘴,闷闷不乐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妈妈却笑了起来,对我说:“怎么啦?这就不高心了?刚才那个女孩也只比你大一岁而已,人家之所以会背诵那么多首诗,都是人家慢慢积累的成果。你不比她差,只是你没有持之以恒的心。”“那我怎样才能比得过她?”我好奇地追问。“日积月累!”妈妈只回答了我四个字,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足足半年多的时间,我才背下所有的古诗。妈妈并没有埋怨我,更没有批评我,在那段时间一直鼓励我,让我逐渐有了自信。
现在想来,妈妈当时的做法真是让我受益良多,一点小的挫折我便承受不住未免太过脆弱。在成功的路上,自然不会一帆风顺,有拦路的巨石,才会使自己有所磨砺。这一路,既是经历,也是成长。但我却并不愿被生活磨去棱角,成为人云亦云中的一人,有个性,敢创新,会成为我奋斗的目标。记得有一句话“甘洒一路汗水,愿你青春无悔”。的确,生活只有奋斗才能有所收获,不渴求一步登天,只愿脚踏实地,追逐梦想,让青春不留遗憾,让自己绽放光芒!
诚信高一作文
富兰克林曾说过:“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没错,诚信是最美的,它就像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一支画笔……
去年夏天,我回到了奶奶家。那天,骄阳似火。
七月下旬,正是农民最忙的时候,他们忙着收割稻谷、晒干等较复杂的过程。我们吃的米饭真是农民伯伯用汗水耕耘的,所以要好好珍惜粮食。奶奶他们干得不可开交。一天,奶奶干活之前叮嘱过我,不能让屋后养的那些牲畜进屋来,我满口答应一定能做好的。
我在门边呆了一下,朝门口看了一下,我的伙伴们正在树下玩耍呢。我想反正出去一会儿,应该不会有事吧。想着想着,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到那里去玩了,可是门却忘了关。我们玩得不亦乐乎,把其他的事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正玩得起劲,奶奶呼唤的声音渐渐传入我的耳朵里,我似乎有什么事情忘记了,可我费尽脑汁也没想起来。心想:罢了罢了,应该不是什么大事。过了一会儿,奶奶怒气冲冲地朝我这边走来,我猛然想起来,惭愧地低了下头。等我回到家里,由于我的粗心大意,没有把门关好,那些牲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等我把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奶奶时,她语重心长地教育了我一顿,让我明白:诚心是金,但黄金毕竟有价,诚信无价,诚信比黄金更重要。
是的,失足后可以自己爬起来找教训再前进,失信后就可能失去了别人的信任,永远无法挽回。
高一作文关于秋色
家乡到处有秋天,不信你看:
家乡的天空有秋天,天空比春天更加湛蓝,透亮,像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天空上白云朵朵,有的像可爱的小兔子,有的像活泼的小猴子,有的像正在奔驰的马儿。白云多彩多姿,千变万化,美极了!天空上大雁一会儿排成”一”字飞,一会儿排成”人”字飞,它们一直飞,飞,飞,它们要飞到南方去过冬。
家乡的树林有秋天。树木大部分变黄了,一阵阵微风吹过,一片片黄黄的树叶落了下来,像无数只黄蝴蝶在飞舞,然后它们落到大树地下——回归大树地下的根。有句话叫: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现在的情景真是: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树。枫树叶变红了,看到这火般的枫树林,人们不禁会想起唐代大诗人杜牧的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只有松柏一点也不怕寒冷,在秋风阵阵吹过的时候变得更加葱翠,翠绿。
家乡的田野有秋天。稻田变黄了,像铺了一地金子。高梁红了,红得像一个个燃烧的火把,又像一个个红着脸的少女害羞地低下头。棉花变白了,像一朵朵天上洁白无瑕的云,又像冰天雪地里洁净的雪。这些熟透了的庄稼,用自己丰满的果实,来回报农民伯伯的辛勤培育。
家乡的果园有秋天。秋姑娘给果娃娃们打扮起来。她给苹果娃娃换上红衣裳,给桔子弟弟换上黄衣裳,给柿子弟弟也换上了红衣裳。像一个个红红的小灯笼。旁边那穿着半青半黄衣服的石榴妹妹急了,秋姑娘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立刻给石榴妹妹换上了一件红褐色的衣裳,石榴妹妹笑了,有的笑开了嘴,有的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满满的籽。
秋天在校园、在田野、在森林、在各个角落、秋天的风光是无限的,秋姑娘的礼物是美好的,让我们留住秋天。
感谢相遇高一作文
多幸运,在最美的年纪遇见你,没有遗憾和可惜。
除了亲情之外,友情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了。如夏日凉风,似冬日暖阳。没有过多的掺杂,没有太多的装饰,没有轰轰烈烈,带给我们的却是暖心的陪伴。
很幸运,能遇见她们。
她是“女神”。高挑的身材,时尚的穿衣风格,总能给人一种独有的气质。还有那柔顺的头发,最让我羡慕……我们认识时间最长,也最了解彼此的性格,在我不高兴的时候,她总能猜透我心里想的什么,然后慢慢安慰我,直到我高兴起来。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你要一直在我身边。
她是“理科学霸”。我们几个当中唯一的理科生。身在理科实验班的她,理化生样样精通,让我们几个文科生实在是佩服。我从来没把她当女生,帅气的短发,豁达开朗的性格,高高大大的身体,在她身边超有安全感。她最爱“挑衅”我们,有时候能气死人,但有时侯又特别“暖”,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她是“小女生”。好像我们几个当中就数我们两个最安稳。初相识,她白白的,瘦瘦的,戴着一副眼镜,一看就是好学生。我最喜欢晚上放学后一起回宿舍的那段路了。有时不顾形象地大笑,有时会手拉手地嬉闹……那是属于我们的时光。
她是“保护我的人”。虽然没有高大的身体,却总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站出保护我,样子显得十分可爱。看起来大大咧咧,心思却十分细腻。那次我感冒,十分难受。她到处给我找感冒药,还借来体温计,心里真是满满的感动。或许这就是友情。
她是“吃货”。“你吃的什么啊!我也要吃!”只要我嘴一动,就能听到她在我身边乱叫。我们一块吃饭,都知道彼此的口味了。每次买食堂的胡辣汤,她都会把里面的香菇挑到我碗里,然后再把我碗里的花生挑走,这就叫默契。不得不说和她在一块时,真的很快乐。她会包容我的小性子,做我的守护者。感谢陪伴。
十几岁那年,故事简单:
让我遇到了她们。
最美不过遇见,或许这就是缘分。
感谢相遇!
童年高一
我有许多小伙伴,我们整天腻在一起玩。可是,每当小伙伴们骑着属于她们自己的自行车,在边上嬉闹时,我就会犯难——我没有属于自己的自行车。每到这时,我就傻傻的站在一边幻想:要是哪天,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自行车,那该有多好啊!
有一次,小伙伴们像往常一样,又推出她们心爱的坐骑,准备骑车去玩。我正在犯难的时候,余雨蝶把她的车子推到我边上,问我要不要骑。我点了点头,高兴的骑上了自行车。骑着车子时,我突然感觉到一股幸福的凉风向我涌来。可当我停下车子,那股风就消失了。我知道,那股风并不属于我,那是属于别人的。
夕阳西下,看着小伙伴们一个一个骑车回家,我的思绪开始凌乱。转过身,拖着身后长长的影子,我颓丧的往家走去。吃晚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对奶奶说:“我好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啊!”“不行,小小年纪买什么自行车。”奶奶的态度很坚决,我找不到借口反驳,心里很失落。夜里,我悄悄地闷在被窝里哭,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悄悄流了泪。只记得那天,我哭了一整晚。
不知是不是我的哭泣,惊动了家里人。第二天一大早,叔叔就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说带我去大地买自行车,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一辆崭新漂亮的自行车安安稳稳的摆在家门口时,我才相信我真的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
车子买来很久了,却依旧很新。买来后,我一直把它视若珍宝,舍不得弄脏任何地方。虽然现在我骑车的技术越来越好了,下半年奶奶可以放心的让我自己骑车去大地上六年级了,可是我却忘不掉在那段没车日子里对车的渴望。我想余雨蝶借我骑车的那个下午注定会成为我童年最难忘的回忆。
征程高一
燕子飞过天空,划过气流,未有痕迹。
“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2000年当她唱《天黑黑》的时候,也许她也不曾远离家乡,只身一人从新加坡来到中国台湾,但对她来说,地图里还有不带任何色彩的距离告诉她,新的征程开始了,而她似乎仍然不想,从青春的梦里逃脱,就仿佛那首《天黑黑》有点怀旧,仿佛是歌者的某种寄托。
正是那一年,很多人熟知了她的声音,并记住了她的名字——孙燕姿。
或许我们永远都是小孩子——这是每次听《天黑黑》时,一般人都会萌发的感觉,那些活在青春边缘,面对人生轨迹第一次转弯的人们,还未曾真正体会到痛苦或幸福的人生,却习惯性的怀旧,或许是我们最后认可了她残留的梦。
之所以想起,是因为我们未曾忘记,由于种.种原因,她淡出了娱乐圈,但为了心中的梦想,22岁,重新与音乐互成俘虏,“你没有对我们说再见,所以我们没有走远”她的粉丝团体日益增大,就这样,听她歌的人与这只飞在天空下的燕子开始有了某种呼应,我们渐渐沉迷于这只燕子的轻吟浅唱,她的声音迸发出一种野性却不失质朴的气质。
也许这只“燕子”永远都是一个拒绝长大的孩子——敏感、脆弱,她的坚持或许来自于世界天生的排斥,她只需在自己的世界中安静地体会着成长的过程……只是我们只能看到她飞过的姿态,却看不到她飞过的痕迹——这是因为她本来就属于这片天空。
她说过,只要你相信,坚持,就可以把这个梦简简单单地保持下去,什么也不会,那就努力做好自己喜欢的,并为之奋斗。
高一于春的作文
“三月休听夜雨,如今不是催花。”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正赶上三月中旬的最后一天,农历春分时节。
刚脱下棉袄,就着实抖了两抖。晨起的春风毫不温柔,掺着冬匆匆告别时的凛冽,意犹未尽。也许还有那么一丢丢不甘,偷偷趁你不注意的时候钻进衣领,等你打着寒颤反应过来,早就愉悦的哼着小调逃走了。这是春三月独有的风。
或许你不曾注意廊外染绿的柳,农田灿烂的大片明黄油菜,山野怒放的桃红李白……但春色可不会等你的反射弧。无论如何还是过了“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那几天。透过车窗看橘色的暖阳升,雾气消散,空气变暖,天色也变暖。明净的蓝色下面是偶然闪过视野的几棵树,如果距离够远的话,在高速公路上都可以看清树的枝干。树在光下,光也在树下,光因有影而绰约,影因有光而绚彩。我这才明白,原来树也有树的隐晦与皎洁。
“在黑白里温柔地爱色彩,在彩色里朝圣黑白”,汪曾祺在《人间草木》中如是说。春三月将这点发挥到了极致。远山和碧潭都像墨泼出的画,在浓和淡中巧妙地寻到一个中和点,恰似黑白。但这黑白绝不是亘古不变的,桃花一簇打破宁静,紫的粉的鹅黄的丹青的,纷纷穿插在黑白中。油菜花开的肆意张扬,毫不觉得喧宾夺主。这是春三月独有的色彩。
“行乐须及春。”虽然没有李白对影成三人的诗心诗意,但也可将生活过得尽量诗情画意一点,更何况是在这阳春三月,岂愿浪费那关不住的春色满园?古有“一枝红杏出墙来”,今有漫野茶树绿影斜。
那么,携一盏平静,两壶轻松,三捧粗糙,四抹细致,五滴诗意,去采茶吧。采摘清明前的雀舌,还尚存清晨液化成的露珠,穿梭在刚刚达到肩膀高的茶树中,只觉收集了所有春三月的满足和希冀。好品质的雀舌采摘要求九不采:雨天不采,多芽不采,空心不采,开口不采,过长不采,偏瘦不采,短芽不采,虫伤不采,病芽不采。每采下的一芽新鲜雀舌都饱含了中国茶文化的悠远流长。刘禹锡有诗“添炉烹雀舌,洒水浄龙须。”雀舌文化在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在公元庚子年靠岸,而长河这边的我,也和万源儿女们一同接下这一传承,虽只是浅层次的认识,但也领悟到了中华文化底蕴之深厚,只是难以描述罢了。
新炒制的雀舌,用滚水慢烹,轻抿一口下去,浓郁,醇香,甘苦与共,是从舌尖到胃,不间断的茶香。这是春三月独有的“明前茶”。
三月休听夜雨,如今不是催花。我想,我会怀着一颗诗心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夜雨,而不是畏惧。因为凋零本就是一种新生,荣枯有数,得失难量。
更何况,春三月本就是整个春夏秋冬的愈合剂和赞美诗。
“她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爱青草只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而我不,我爱春三月,爱她的花开花败,爱她让我读懂了四季。我爱她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