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高一
遇见高一怎么写?下面是我们易文摘话题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3篇关于遇见高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遇见高一1000字篇1
在两个星期的忙碌之后,终于迎来五一小长假了。
午后我和妈妈来到购物公园,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流。我走到了室外,漫无目的地闲逛,突然一家装修风格与周围格格不入的店铺进入我的视线。它的外墙被墨绿色覆盖,散发着复古的气息,与周围现代化的店铺截然不同。那一刻,仿佛被定格,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黯然失色。像是找到了这世界一处净土,它竟然让我躁动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我走近一些,才看清门口的小字招牌:“西西弗书店”。我并没有停下脚步,书店里面像装了磁铁,把我一步一步吸引进去。里面的格局与一般的书店也不一样,很复古。喜欢地理的我,第一眼就看到正对面的地球仪。我快步走向地球仪,它不同于其他地球仪,它没有绿色的陆地,没有深蓝的大海,只是一块一块用黑线描绘的没有颜色的大陆板块,一个个板块上标着令人费解的英文字母,它的色泽有些泛黄,仿佛把我带到了麦哲伦的环球航行时代。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书店里找到的东西似乎都与地理有关。没过一会儿,我看到了一本叫《耶路撒冷的故事》这本书,我不由得想起了那段已背的滚瓜烂熟的耶路撒冷的介绍。这是一个坐落在西欧的充满宗教色彩的三教圣城。而我好奇于它为什么会被三个宗教都视为圣城,这在我心里也一直没有解开。
在我试图从书中解惑之时,我发现我旁边站着一个与我同龄的女孩,她也端着一本地理学的书在仔细阅读。我靠近了她,我发现她也正好在看耶路撒冷那一部分。我的轻轻地走到她身边,用轻轻的语气道:“你也喜欢地理吗?”她有些茫然地转过头,又微笑着回答:“是啊。”我开心极了,终于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我与她开心的聊着,我向她提出了一个疑问:“耶路撒冷到底是巴勒斯坦的还是以色列的呢?”她回答:“我也不清楚,耶路撒冷这个地方在国际上是有争议的,两个都说耶路撒冷是他们自己的。”我思考了一下,说:“国际上大部分声音不认为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那就暂且认为是巴勒斯坦的吧。”她认同地点点头。一会儿,她便先走一步,与我道了别。
从书店出来,我急切地去查找书店的资料,我了解到西西弗书店这个名字,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而我对希腊神话也感兴趣,也查找了西西弗斯的故事。西西弗斯是科林斯的建立者和国王,他曾一度绑架死神,让世间没有了死亡。后来,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罚他将巨石推到山顶。然而,每当他用尽全力,将巨石推近山顶时,巨石就会从他的手中滑落,滚到山底。于是他只能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诸神认为再也没有比进行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了。
看到西西弗斯的故事,我心中油然升起一种崇高的敬意:这块巨石连同这座高山,唯有对西西弗斯才形成一个世界。他爬上山顶所要进行的努力本身,就足以使一个人心里感到充实。他真正的救赎,并不是厮杀后的胜利,而是能在苦难之中找到生的力量和心的安宁。西西弗斯的石头,是悲惨的源泉,也是重生的踏板。我愿意做这样努力着不放弃的西西弗斯。
这假期遇见了西西弗——一家与众不同的书店,它带给了我无限惊喜,我想它将是我今后我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给我方向,给予我力量,给予我生命中温暖的阳光。
遇见高一1000字篇2
一句关心,犹如阳光,洒进了我的心房;一个拥抱,犹如太阳,温暖了我的全身;一句鼓励,犹如明灯,照亮我前行的路。我的母亲,遇见你,真好。
进入初中,我的烦恼越来越多,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差。那是段考的第一天,上午考完生物后,我急急忙忙地跑回宿舍,拿起电话,开始熟练地在座机上拨着一连串的电话号码“嘟嘟嘟——喂?”您接通了电话,我便开始诉说考后和同学对答案后的难过,一摊苦水像母亲涌去,我本是想让您安慰安慰我,可您一听到“对答案”三个字就像吃了炸药一样对我说:“说了多少遍考后不要对答案,可你就是不听。”这句责怪像冷风一样刮进了我的耳朵,我的心凉了一大截,可是却没听见这其中蕴含着小小的担心,一气之下,挂了电话。
生活像是一个黑洞,里面总有无穷无尽的烦恼,这些烦恼像是一朵朵乌云,总是在我身边环绕。
在这之后,我再也没有主动向母亲打过电话。三天后,成绩出来了,我看着成绩单,有点喜悦,又有点难过。喜悦的是考的还不错,但难过的是母亲已经很久没打电话给我了。我甚至有点后悔,后悔不该因为这小小的一句话向母亲赌气,她毕竟也是为我好,可我却像个小孩子一样拒绝了她的关心,我的愧疚感,油然而生。
回到家后,我看着厨房里正在忙碌的母亲,心里十分愧疚,母亲看见了我,连忙跑过来,问我:“这次考的怎么样?”我抬起头望向母亲,看出了她满脸的疲倦,头发中夹杂着少许白发,脸上也已经有了皱纹,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原来母亲,已经这么老了呀。时光像一个杀手,不留情面的把母亲变老,一直在成长的我丝毫没有发现。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母亲。母亲被我的动作吓了一跳,不禁慌张了起来,以为我没考好,另一只手轻轻拍着我的背安慰我:“没事的,没事的,不就是一次考试嘛,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听完后,更紧的抱住了母亲,说:“母亲,遇见你,真好。”
虽然我的生活充满了乌云,但母亲的出现,就像是一个太阳,驱赶了乌云,带来了阳光,带来了希望。遇见你,真好。
我的母亲,在我难过,伤心,遭遇挫折时给予我安慰,鼓励和关心。我感谢上天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并且感谢让您,成为了我的母亲。您既像一棵大树,能为我遮风挡雨;又像一个太阳,让我感受温暖。谢谢您,我的母亲,遇见你,真好。
遇见高一1000字篇3
在生命的漫长岁月中,无数的人如过客一般匆匆地来,又匆匆地去,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停驻在我们的心里,永远不会离去。
初见我的班主任,是在七年级开学之时,他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却步伐矫健;虽已处于中年,但仍意气风发。他是个工作极其认真之人,每天就像有分身术一般,早晨、课间、正午、傍晚……教室办公室操场都可见他忙碌的身影,让人觉得像一架不停运转的机器。
夏日的午后,骄阳如火,斜射进教室里,使人昏昏欲睡,连知了也停止了聒噪。教师里同学们有的在午睡,有的在做作业。讲台上堆放着小山般的作业,作业堆后的阴影里,他在认真地批改着。也许是因为太疲劳了,那个正改着作业的人,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最后只见他的头猛地往下一沉,突然又惊醒,继续改着改着,头又沉了下去,如此循环往复,仿佛在挣扎着不愿落入睡神的魔爪……但他终究是抵不住周公的诱惑,跟他下棋去了。全班同学都一致的保持安静,唯恐搅了他这难得的好梦,但也才一会儿,“吱呀”一声,有同学推门进教室来了,他猛地抬起头来,看了看表,似乎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似的,又立刻投身到与作业的奋战中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什么是勤奋,什么是兢兢业业。有如此勤勤恳恳的班主任,我又怎能不抛弃以往的懒惰,勤奋学习呢?
班上有很多男生喜欢踢足球,总爱把球带到教室里,课间闲着没事就踢一踢。这不,出事了!两个男生抢球,其中一个为了不让另一个抢到,一脚把球踢了起来,却用力过猛,“嘭”的一声,飞起的足球把灯给砸碎了!两个肇事者这下安分了,老老实实地站着,准备接受那位大人的处罚。没想到,那位大人听闻这件事竟是异常淡定,只吩咐了一句把碎玻璃扫起来。直至次日,我们才知道了处罚的内容,两个肇事者一个负责买灯管,一个负责装,而且必须是自己动手装!据小道消息,那位仁兄为了学习装灯泡,昨晚把自己家的灯都给拆了个遍,总算是学会了。
这样的事多了去了,在我们班但凡出了点儿需要自己动手解决的事,他总是让我们自己去解决问题,以锻炼我们的动手能力,强化我们的责任意识。快三年了,是他,让我、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责任,如何自立!
对于我们来说,他既是良师又是益友,同学间发生矛盾了,他谆谆教导,耐心和解;某人成绩掉下去了,他比我们还着急,找我们去促膝长谈……
九年级联考后,随着成绩一门门出来,我的心情也是跌宕起伏。“叮铃铃”第一节课下课了,有同学跑过来喊我,“叶老师叫你过去。”我有些不明所以,但也就跟着过去了,办公室里,见他双眉之间拧成了个“川”字,眼睛盯着电脑上的成绩表,“成绩出来了一门,你考得不太理想啊,我认为……”他分析的了错误的原因、没有掌握的知识点,和相应的我应该做出的努力。第二节课下课后,叶老师又叫我过去,因为又出来的一门成绩了。接着,第三节课后、第四节课后……教室门口总会想起某位同学的叫喊声:“叶老师叫你过去了!”那天接连出来了五门成绩,他就把我叫去了五次。心里忐忑又感动,他就像父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关怀着我们,为我们的进步而欢喜,也为我们的失意而焦虑。
叶老师,遇见你,是我成长路上的一大幸事!你不仅陪伴教导我们走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三年,你还将永远停驻在我的记忆中,激励着我,指引我前行。
遇见高一1000字篇4
说道湖南菜式,人们最先想到的无非是一个“辣”字。而在我的印象中,代表这“辣”字的,就是那湖南名菜——剁椒鱼头。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湖南人,我对这剁椒鱼头可是情有独钟。还没尝过?那就且听我细细道来。
做剁椒鱼头,首先要一条好鱼。母亲常常选用的鱼头是鳙鱼,别称胖头鱼,头大肉鲜,是做剁椒鱼头的首选。我家里的辅料以剁椒酱为主,弟弟不能吃辣,所以鱼头劈成两半后一边放剁椒,一边放上蒜末浇头,这像极了成都的鸳鸯锅。说到这剁椒酱,是外公自己腌制的。剁椒切末,撒盐,拌匀,装瓶,然后躺在快递箱里来到了上海。即使距离家乡千里之远,还是能尝到一手正宗的湖南味,这是多大的幸事!
材料准备完毕,轮到母亲大显身手了。洗鱼,蒸制,准备浇头,一切都好似行云流水。不出半小时,厨房里就传来了热油,蒜末与剁椒交织而成的刺鼻香气。先上的是蒸鱼,剁椒已铺好,鱼还散发着它本身的腥味。“先别吃,浇头来了!”这时,母亲就会从厨房里端出一碗滚烫的油浇头,“哗”的一下浇在鱼头上,油星飞溅,发出“噼噼啪啪”的爆炸声,整个鱼头如穿上了金缕衣,瞬间变得光彩夺目,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趁热夹一块头部下无刺的鱼肉,看上去嫩白细腻,蘸一点油腻的汤汁放进嘴里,烫得让人张嘴哈气,但那剁椒的香辣味道又恰到好处地渗入到鱼肉当中,诱惑你一口吞下,霎时间,口齿留香。
面对这一大盘的鱼头,让人有些无法下口,但这其实蕴藏着整条鱼的精华。鱼眼是我的首要进攻目标。把整颗透明的鱼眼连着肌肉从眼眶拉出,送进嘴里,听起来着实吓人,不过滋味可是恐惧的十倍——十倍美味。在鱼眼边,有一块不起眼的小肉,那块肉肉质最为细嫩,无刺,是名副其实的“懒人首选”。连着鱼鳍骨头上的那一点肉也是如此,总说物以稀为贵,这两处的肉的确是鱼头上最为珍贵的。没吃到这两处,别担心,靠近腹部的肉里只有大刺,还连着肥腻的油脂,也可做首选;但吃到靠近脊椎的肉,肉质紧,刺多,就只能算次选了。吃完肉,骨头也不能放过,骨头是用来吮的。吮出鱼骨头上的油脂和骨髓,虽然不太文雅,但也是吃鱼头的极大乐趣。这样“丧心病狂”的将整条鱼“敲骨吸髓”,对我来说才是湖南剁椒鱼头最正宗的吃法。
一道剁椒鱼头,看起来泼辣豪华,实则肥而不腻,辣得文雅,辣的沁人心脾。正如湖南的大好河山,也象征了湖南人热情似火、干脆麻利、心地细腻的独特性格。遇见这一碗剁椒鱼头,就像遇见了潇湘文化,潇湘山水,潇湘人情。
遇见高一1000字篇5
唇上住着花声,心上漾着秋水,手翻一卷桃花水响的姑娘,在不经意间的一个抬眸,伴着微弯的唇角,成了“美目盼兮,巧笑倚兮”——
那是与《诗经》的遇见,是我心中的《诗经》。
轻轻地低唤一声,唇边溢出的歌声,宛若关关睢鸠的一声清脆;青衫翻飞的回眸,溢彩的眸望向远方,起了子宁不嗣音的眉间忧愁;月影朦胧间的一抬臂,一舞步,都成了月出皎兮的无限风华……
我不知道,在世人的心中,《诗经》究竟是什么模样。或许千面,或许万般,或许不食人间烟火,或许鲜衣怒马。我只知道,《诗经》在我眼中,在我心上,都是个纯粹的模样——是遇见《诗经》的那个时候的纯粹模样。带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明艳,“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的柔情,一眼一明净地看向你,一步一欢喜地靠近你。
我心中的《诗经》,不是鲜衣怒马,不是一骑飞诗,亦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她是世间最温柔的样子,亦是最纯粹的样子。她以这样的模样,等待一个人,遇见一个人,活在了一个人的心上。
也许平日的生活只是所谓读书作业补习班,也许只是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但字里行间总有墨香氤氲,酱油与醋一行可以调制百味。而《诗经》大抵只是平平淡淡中的一味清欢,烟火人间里的开出的清清爽爽的花。
我心上的《诗经》是草木诗心的纯情与干净,携着清风,挽着明月。不必太肆意,亦不会太清冷,在最适合的地方,种上一树桃花,等其华灼灼,等其叶蓁蓁。斟一杯春风下酒,醉了胭脂,染了世间。
也许所有人生都是如初见。
遇见《诗经》,大抵就是遇见烟火间最初的自己。宛若最细小的石子,亘古不变地守着最初的坚韧与纯粹。
愿我可以活成最纯粹的样子,活在世间,活在一个人的心中。在人生这条漫长的小径,种清风明月,种烟火清欢,种草木清香,种水声清喜。
做最本真的真,做最纯粹的纯,若霜降霜,雪白雪,干净而明丽。
遇见《诗经》,春风染面,花香染襟。
遇见高一1000字篇6
窗外的云朵悠悠的飘啊飘,她的思绪也随之飘着。“亿,你上来解这道题。”少女的思绪被老师拉回了课堂,看着那胸有成竹的背影,不由自主的,笑了。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我开始留意他了。他的生日,星座,他的爱好,习惯,一点一滴就像烙在了我的心上,抹都抹不去。
六年级,一周一小考,两周一大考。于是,老师就说:”以后你们的座位就按大考的位次排列了。”我窃喜,因为这使我有机会跟他成为同桌。他成绩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而我却只有在班级前十的末尾挤一挤。每次看见他的背影,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赶上他。
努力努力,渐渐地,我们之间的距离慢慢的缩小了。每次进步一个名次,我都要开心好久,不是因为自己考得好,也不是因为老师和爸妈的笑容,而是因为他。一点一点的,我离他只有一步之遥了,最后一次,加油,我暗自想着。终于,我跟上他了。欣喜若狂,不过表面上看起来却是一脸不情愿,生怕别人看透我。许是老师看见了,亦或是老天爷看见了,他们为了顺应我,就,就让一个女生和他交换了。失落,感觉在那一刻自己的世界都崩塌了,仿佛自己掉进了万丈深渊。他们都是妒忌,妒忌我考得好,这样想着,却不知泪何时落下,委屈。
就着这样的学习劲头,我的学习成绩就一直稳在班级前列。看见爸妈脸上骄傲的笑容,我觉得,这样挺好。渐渐地,我放下自己的小心思,即使当我现在看见他时内心还有点小波澜,但这都过去了,不是吗?
自始至终,女孩心里的情愫都没人知道,自始至终,他都不曾知道,曾经有个女孩喜欢过他。
后来仔细想想,这也算不上是喜欢,只能说是仰慕吧。仰慕他的成绩优异,仰慕他的字迹清秀,想来我一直把他当做目标来追赶,甚至超越,以致每次成绩下来,我总是最先关注他的成绩,在与自己的分数相比较。考不过他时,总会失落好久,好久……
“思齐,看什么呢,认真听讲!”转过头,看着在黑板上奋笔疾书的老师,想着在成都读书的他。中考在即,我是否也该像当初那样,也许吧,为了爸妈脸上的骄傲,加油!
因为遇见你,才有了今天的自己。
遇见高一1000字篇7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题记
你,王维,生于唐,名于诗,字摩诘。
一直以来,我以为唐朝诗人,其一类是太白的承楚辞,接魏晋,浪漫风流;另一类,是子美的忧苍生,叹倾国,情深国事。
可是,除此之外,另有你,王维。
早年,你想必也有一腔热血,甚至是侠胆赤心。《使至塞上》中单车问边,一览河山。眼前是一地“碎金”,远处的昏黄之上有一道清烟,洞穿天地。尘埃之中,橘红色的太阳大得惊人,却不刺眼。更远,则是一片空阔。于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浑然天成。这般景象在你笔下以它最合适的方式被描述了出来。当这般遒劲有力的文字显现出来时,脑海中横生的不是赞叹,而是你用文字给我们呈现的一幅画。
雄浑壮阔。中岁的你好道。其号摩诘与维一起恰是一个名字:维摩诘。这是佛教中一尊在家居士,顾名思义,在家修行,清净,不沾染污秽。
好佛的你开始于辋川隐居,在岁月和时局的变化中愈发变得淡然,自如于山水之间。擅长绘画的你常融诗于画,有传言道看你之画可明目清心,消除眼疾。苏东坡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就这样,作为开元进士的你渐渐将身子隐没在了山川之间。但是,在山峦之外,你“搜求于象,心入于境,神会于物,因心而得”的文字却闪耀了起来,其蕴含禅意,化作了天光云彩,空灵自然。
众所周知,阮籍哭穷途,陆游叹“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是悲伤而退,一是转而进取。但是你,却似乎有中庸之道的意味:“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在无人之处,无路之地,你选择了“坐”。坐是等待,是平缓。而“看”是感知,是体会。你静心看着穷尽的水化为升腾的云,别无所求。水穷了,便看云罢。不求外物,他人。豁达于世间。此时,那股静极化动,动极归静的禅意便跃然于诗中了。其诗心,成了唐诗独有的味道。
本真,自然。其中栖居着禅意。在之前的现实之中,身处政治漩涡的你被打击,甚至遭泯灭。但最后不过是一句“今我身世两悠悠,去无所逐来无恋”罢了。
人生,或许豁达点好。摩诘,其诗,不可凑泊;其人,化于世界。
遇见唐诗,遇见你——歌中有画,画中有你,你中有禅意。
致你,我心中永远的维摩诘。
遇见高一1000字篇8
徒步穿过华山,不为别的,只是为了遇见奇险天下第一山的逍遥之美。登上大雁塔的顶层,不是为别的,只是为了遇见玄奘西行的精神之美。参观兵马俑,不为别的,只是为了遇见我大中华的浩荡之美。长安,遇见你,真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攀上华山之巅,环顾四周,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水墨丹青画:或是青葱的林木,或是险峻的山崖,或是奇异的怪石……华山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是情,真是一幅情意盎然的水墨丹青画啊!华山最有名的,除了险,便是那让人飘然如仙之感的雾了。此时的我,站在华山的最高处,俯瞰云雾缭乱中的一片红尘,仿佛与那岁月浮光世事喧嚣隔离了,不再被琐事牵绊,宛若一名华山派的弟子,志在翱翔于天际,逍遥自在,无拘无束……
华山,你让我遇见的清逸逍遥之美,遇见了你,真是一场清逸的邂逅……
登上大雁塔的顶层,微风徐来,玄奘的脚步声透过微风,进入耳畔,仔细聆听那脚步声:一步,一步,又一步……每一步,似乎都在诉说着玄奘西行的艰难,每一步,都给我大中华浓厚的文化底蕴增添了一抹丰富神秘的色彩,每一步,都让我大中华离鼎盛更进一步。渐渐地,玄奘的脚步声消失了,徐徐的微风中,心中却不由得猛地一震。不是因为大雁塔的美,是玄奘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人感到敬佩,所以不由地内心深处一震。
大雁塔,你让我遇见了锲而不舍的精神之美,遇见你,真是一场震撼的邂逅。
走进灯光微弱的兵马俑博物馆,观赏神态各异的兵马俑,有的眼神迷离,似乎在对自已的前程感到迷茫,有的神情严肃,眼神中带着不可磨灭的坚毅,似乎希望用自已的血与对自人的怒火,保卫自已的国家,有的表情愁怅,神不知到哪里去了,也许是在思念远方的妻儿吧……放眼望去,兵马俑是一支浩荡得望不见边际的队伍。隐约中,耳畔传来马蹄声,紧接着是秦始皇的豪言壮语,每一个字都显露了始皇帝的伟大,每一个字都体现了大秦的繁荣。
兵马俑,你让我遇见了我大中华的浩浩荡荡之美,遇见你,真是一场浩荡的邂逅。
微风轻轻吹过,我慢慢睁开双眼,将回忆合上,长安,你让我遇见了十三朝古都的美,遇见你,真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遇见高一1000字篇9
遇见似树,能让弱小通过坚持日渐硕壮;遇见如火,能让平淡通过燃烧趋于伟大;遇见像水,能让肮脏通过清洗变得纯净。遇见,是生命中最美的意外。
遇见,让荆棘人生开出灿烂繁花。
布拉德科恩是委瑞氏症患者,身体经常会不自觉地抽搐,还会发出打嗝等怪声,受到所有老师和同学歧视。直到有一天,校长让他站在全校师生面前解释自己的病,并鼓励他坚强面对。后来,科恩获得了自信,成为了美国最的教授之一。
所有的委瑞氏症患者都不能上学或工作,但科恩遇见了鼓励他的校长,所以他黯淡无光的人生有了转折,才让他走向成功,创造人生的辉煌。遇见,让他的生命光彩夺目。
遇见,让荒漠人生长出茂盛绿洲。
亚洲第一摇滚天团五月天出道之前,希望自己的音乐能让更多人听到,便往每个唱片公司投录音带。录音带就像扔进大海里的石块,杳无音讯。直到有一天,他们接到一个电话,是音乐人李宗盛的,他想和五月天签约。李宗盛的出现,像是荒漠里长出了绿洲,使五月天的人生有了希望。五月天开始蹿红,为乐坛注入了一股新的正能量。
正是五月天遇见了李宗盛,遇见了这位赏识自己的伯乐,才让他们实现音乐梦想,才让他们从默默无闻的地下乐团走到了亚洲第一摇滚天团的地位,才让他们原本平凡的人生变得熠熠生辉。
遇见,让平淡人生经历迥异风景。
感动中国人物刘伟在童年时遭遇雷击,失去双臂。这场遇见让他的人生迥然不同。他19岁时开始学习用脚弹钢琴,上天关闭了他的一扇门,但留给了他一扇窗。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拿到了七级证书,。并在几年内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弹奏了感动全世界的乐曲。
正是刘伟童年时遇见了那场灾难,取走了他的双臂,让他学会吧两腿当做四肢,才让他更坚强地生活,创造出更精彩的生活。这场遇见让他的平淡通过磨砺变得伟大,造就了一位“无臂钢琴师”。
花儿遇见甘露变得娇艳,种子遇见土壤变得高大,世界遇到美好变得动人。遇见,是支撑心灵的一次邂逅,是生命中最美的意外。
遇见高一1000字篇10
董卿主持的《朗读者》有一期的主题词是《遇见》,一个人,一段文,讲述着自己的遇见而改变的人生。
我又遇见了谁?改变着我,让我成长。是我的国学老师——白老师,是她让我喜欢上了诗词歌赋。诗词带我们走进经典,走进美丽的历史长河,白老师就带着我走进了诗词那般如梦的境界。
白老师是一个幽默可爱的女老师,她有着清脆爽朗的笑声,她讲过的每一节课都会让我非常开心。白老师带着我们体验经典的魅力、了解中华的传统、吸取诗词的精华,她真是一位好老师。
遇见白老师让我遇见了那些经典名著。老师解读的《红楼梦》让我认识了不爱读书却又有偏才的贾宝玉;有小脾气又有才华的林黛玉;性情开朗、温柔随和的宝钗。我又认识了美国小说《飘》里是魔鬼又是天使的思嘉丽,白老师说这是人性的表现;还有一个包容体贴的梅兰妮。我还认识《简。爱》中的女主人公,她说:“钢琴会一点”,可是弹奏起来却让人惊叹不已,真是太谦虚了。
在白老师的课堂上我又知道了那些大诗人,听到了他们的种.种故事。我喜欢的是苏东坡,他能在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他的一句“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激励着多少后人遇险前行,百折不挠。我还喜欢谢道韫,她也是一位大才女,有着“林下之风、柳絮之才”的美称。虽不知她太多的诗词,但就是喜欢她,白老师讲过她家遇险的故事,她表现的毫不畏惧,非常了不起。
“经师易遇,人师难遭”,遇见白老师让我写作水平提高了,心情变开朗了,更是丰富了自己的思想,白老师的课堂带我走进国学,走进经典。
遇见高一1000字篇11
古往今来,有太多太多的文字,在描写着各种各样的遇见。“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撩动心弦的遇见;“这位妹妹,我曾经见过你吗?”这是宝玉和黛玉之前初次见面时欢喜的遇见;“幸会,今晚你好吗?”这是《罗马假日》里,安妮公主糊里糊涂的遇见;“遇见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前,决定一生的遇见。
甲午年5月1号,你就这样来到我的身边。你降临之前,我幻想过无数次你会是个调皮、机灵的小男孩,还是个可爱、乖巧的小女生。可是,如今的你好像有了他们所有的优点。刚出生的你,慢慢的张开了你的眼睛,去张望这个美好而又对于你神秘的世界。我从学校匆匆感到医院,看见的就是这样子的你。此时的你,乖巧得不行,使我总想去逗逗你的小脸。平时习惯大声叫嚷的我,此时唯恐说话声惊扰了你的宁静。渐渐的,你开始学会抓、学会咬、学会走、学会跳……你总是成长得飞快,好似一个月不见,你就变了个模样。这样的你,使我总想留下你长大的痕迹。13岁之前的我,幻想过我今后的人生会是怎样,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可是从没想到过,生活中有了一个你。你是我每天放学时飞奔回家的理由,你是我生活中欢声笑语的存在,你是我当父母年迈时最好的榜样。
现在的你,已经三岁半了。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了。每天上学前,离不开妈妈却又强忍住的眼泪令我心疼;每天放学回家,向我诉说今天幼儿园交到的新朋友令我开心;每次跌倒了又自己爬起来不管刚刚有没有受伤拍拍裤腿又继续前行的你令我自豪;每次我不开心时,你会无声的安慰我并紧紧抱住我又让我有了依靠。虽然,你只是个三岁的孩子,你有着似“破坏大王”的个性又有这小大人般的心思;你有这三岁孩子的童真也有冷静判断的时刻。就是这样的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当我走向你的时候,我原想收获一缕春风,你却给了整个春天;当我走向你的时候,我原想亲吻一朵雪花,你却给了我银色的世界;当我走向你的时候,我原想撷取一枚枫叶,你却给了我整个枫林。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世间的一切,都是遇见。就像,冷遇见暖,就有了雨;春遇见了冬,就有了岁月;天遇见了地,有了永恒;人遇见人,有了生命。
遇见高一1000字篇12
天下起了雨,可我却又忘了带伞。
从上课的地方回家,半路竟下起了雨。我赶快躲跑到了公交车站。
翻了翻包,没带伞。哎,等就等吧。
雨随着不时变向的风,时大时小,风夹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着。
站了还没一分钟,背后好像有人在拍我的肩膀,一转头,原来是和我一起上课的那个女孩,她穿着白色上衣,牛仔短裤,面带笑容,她气喘吁吁地说道:“追了你一路,头也不回呀?哈哈哈……”
“从教室里出来就看到你没带伞,你这样不行啊,来,我的给你。”她继续说。
我和她不是很熟,所以我很客气地回答道:“不用了,这雨一会就停了,你没伞也回不了家啊。”
她没说话,硬扯着我进了一个便利店,买了把伞,然后非常郑重、严肃地把它交给我:“你一定要带伞,不然会生病的。”
第一次见面,她就像我妈,唠叨了一路。心里觉得挺烦,便找了个理由和她分开。
过了一周,再次去上课,从教室里出来,天又下起了雨,我还是忘带了伞。我呆呆地站在教室外,看着从天而降的雨,心里恨恨地想:“什么鬼天气啊?偏偏要跟我过不去?”
她又出现了:“傻瓜,又忘带伞了?”
“你才傻瓜。”我不屑的回复她,还翻了个白眼。“我们一起走吧。”“哦,好的。”
“对了,给你讲个笑话:从前,有一只河豚……哈哈哈……”她才开始讲就笑了,我用一种看另类或神经病的眼神看着她,她平静了一下,“后来它游进了海里,变成了海豚……哈哈哈……”
我意思意思地笑了一下,捧个场。那天,她一路上都在跟我讲这些不好笑的笑话,而我,一路都在捧场。
不过,真的巧了,每次天空下雨时我都忘带伞,而且每次都是去那个地方上课,每次都会成为她口中的“傻瓜”。可没想到的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雨中漫步”,我和她竟然关系变得特别融洽,无话不谈。
一周又一周,一月又一月,我似乎已经适应了她的存在。
当然,有时她也会忘了带伞,在我一番嘲笑之后,两人一起步入雨中,有时还会一起感冒,一起买药,形影不离。
直到有一天,老师在班上不经意地一说:“噢,她啊,可能不会来了,她出国了。”
什么,再说一遍?
到现在,脑海里还时时想起“傻瓜”两个字,但我知道,我再也不能听到这两个字从她嘴巴里说出来的声音。我记得,她穿着白色上衣,牛仔短裤,面带笑容,这是第一次见她的时候。
有个女生下课来我的位置上找我:“想听笑话吗?”“好啊,你说吧。”我懒懒地说。
“从前,有只河豚,它游到了海里,变成了海豚……哈哈哈……”
那个女生一直在笑,可我怎么都笑不起来,连捧场的劲儿都没有。
从你走后,我天天盼着下雨。我多么希望,你从雨帘中款款走来,与我相遇,然后,风雨同行。
遇见高一1000字篇13
阴沉沉的天,板着一副冷峻的面孔,审视着大地上的万千生灵。远处,云海不停地翻滚咆哮着,一口把山头吞进肚子里。
我快步急走,目光四下里搜寻着——那熟悉的身影,却始终无法在茫茫人海中寻见,使我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心里揣摩着,却始终惴惴不安,静不下心来。
已经到了分岔路口,回望四周,依然是车水马龙,里头夹杂着大大小小的摩托车、自行车,令我眼花缭乱。
但我仍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奔向家里,期盼着能看到那暖洋洋的灯光在家里等待,期盼着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期盼着……可是,当我大汗淋漓地奔跑到家,却只看见门里一片寂静的黑暗。霎那间,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心乱如麻,心里不断猜想着那熟悉的身影是不是还没有回来,在努力地工作?还是在学校焦急地等待着我……
天色渐沉,家家户户不约而同地亮起了灯光,路灯盼守在街口,焦急地等待着那熟悉的身影……
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爸爸还没回来吗?”我一看,原来是邻居的阿姨。我焦急地说道:“嗯,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打断了我的话,拿出手机:“打个电话吧!”接着她叫我先到她家等着,同时给我倒了一杯温热的开水,担忧的我听着手机“嘀嘟,嘀嘟”的响着,不知不觉中,时钟的指针指向了6点,而电话却仍然打不通,正当我着急的时候,楼道里传来了熟悉的叫声,父亲回来了……
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回身感激那位阿姨,她却急忙对我说:“快去吧,孩子,以后有事可找我帮忙!”
望着她那淳朴的笑脸,泪水不禁夺眶而出。这美好的遇见,使我难以忘怀,令我终身难忘……
对手高一作文
在汉景帝刘启的时代,栗姬可算最得帝宠的一位后妃。可偏偏在与王娡的争夺中收了后位,以至于自己的儿子刘荣也没能当上皇帝。栗姬,她有美貌,有手段,可是为什么偏偏却一败涂地。而王娡,她不争不抢,以默然的姿态,如墙角的一树蔷薇,静静地等待,却抓住最好的时机与长公主结盟,把自己的儿子推向了天下最尊贵的宝位。栗姬于王娡,是目标,是敌人,是对手。两人相比,衬托出了王娡的聪慧。
刘项的楚汉之争,自古以来被史家和诗人津津乐道。杜牧曾写诗“江东自古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李清照也有诗云:“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项羽,一代霸主,自刎于乌江边,他的死,让多少人扼腕叹息。他的死,让世人叹息的同时也对他肃然起敬。项羽与刘邦相比,两人相得益彰。
而主席和蒋介石两人之间那些不得不说的故事则更人兴味十足。一个是共产党领袖,一个是国民党总统。俩人生为敌手,却又惺惺相惜,他们为我们演绎了一场盛世慕恋。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对手在我们一生中扮演着怎样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们,我们大步向前,永不放弃,我们奋斗不息,前行不伫。比如毛江之间的博弈,那一场场智慧的比拼,一场场谋略的厮杀。他们互相勉励,亦敌亦友。
我们也可以知道,选择对手是一件必须有远见卓识的事。王娡进宫也只一个美人,而栗姬却早也是王的宠妃。立即从来没有忧患意识,从未把王娡这小小美人放在眼里,最后输的一塌糊涂。而早在进宫伊始,栗姬便是王娡想要超越的目标。王娡深深的明白韬光养晦的重要性,谋定而后动,成为了后宫的王者。
在那些过往的历史里,虽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号角征鸣,可那一幕幕雪雷般的历史都值得我们铭记。
王娡因栗姬而传奇了一生。
刘邦因项羽而成就了一个强盛王朝。
主席因蒋介石而被人民生生眷恋。
他们哪一个没被历史铭记?他们的人生都因对手而精彩。我们也如此。
感谢那些对手,因为你们,我们变得更强大。
遐想高一作文
凉爽的夏夜,清风习习。树上的知了不知疲倦地叫着,宣告盛夏的来临。我在楼顶望着天空,见一轮明月如玲珑剔透的白玉画舫,点缀着深沉而静默的苍穹,从远处慢慢地漂来。恍惚间,月旁渐渐浮现出几个广袖飘飘的身影,亦真亦幻……
一个端杯饮酒的身影慢慢清晰。忽然,寂然无语的苍穹中,蓦地响起一个声音:“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原来是醉酒的李白。流光总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再回首,那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经不见,只有一个迟暮的老者,在那无限好的夕阳中,慢慢地回味着那过去的时光。
抒发着感叹,不如趁年少,及时行乐,不留遗憾。明月相伴,举起琼觞一饮而尽,诗兴喷涌而出,倾吐万丈豪情,远大抱负:“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举杯畅饮,谈笑风生,“叮当”酒杯碰撞声中,时光定格成永恒……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远远地,又飘来了张若虚的声音。月光下,清清的江水缓缓流淌,一幅幽静的月色图在我眼前缓缓展开。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一片寂静中,只听见哗哗的水声与思妇不时的叹息声。她望着窗外的明月,想着出门在外的游子,心意纷乱,忧愁之极。月已至,游子何时归?
几个身影渐渐模糊,消失了。定神再看,月旁空空如也。
一阵若有若无的桂花香在空气中弥漫。月上慢慢浮现出桂树,树上繁星点点,满树金黄……
我揉揉眼睛,刚才的景象已经消失,空气中也没有了桂花的幽香。月亮上依旧空荡荡,只有蝉在不知疲倦地叫着。所有的一切,仿佛只是梦一场……
但,真的只是一场虚无的梦么?我仿佛又想到了什么……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一轮明月,贯穿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亲睹人事变迁,沧海桑田,千年不变。在生活中,当你感到迷茫而不知所措时,把心中的烦恼与疑惑诉与明月吧,它会是你忠实的倾听者。或许,你能忆起遗忘的初心,去坚定不移地实现它。
我怀揣着美好的希冀,望着月亮,遐想着……
父爱伴我成长高一作文
父爱如山,为我挡住那些狂风暴雨;父爱如海,为我留下一条小溪;父爱如灯,为我照亮一段旅程;父爱如树,为我洒下一片绿荫。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爱伴我成长。有来自陌生人的热心,同学的关爱,老师的关心,母亲的呵护,但我最想感谢的是来自父亲的疼爱。
我一直以为您并不爱我。因为我是家中的长女,所以您对我的关心并不流露在言谈之中,面对我时,脸上总是带着严肃。在我的记忆里,您似乎从未对我笑过,面对再优异的成绩,您似乎总是不满意。我曾经为了引起您的注意,考过我从未想过的低分,学过从未想过的习惯,跟您眼中的坏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可您似乎从未关心过我,总是用您那锐利的眼神盯着我。我当过您眼中的坏孩子。“只有想方设法的引起他人的注意,别人才会关注你”我不记得是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句话了。我只记得我为了得到您的关心,曾想方设法。
那天天气很冷,虽然才刚入秋,但夜晚的秋风还是那么凉爽伴着一丝丝冷酷,冷风无情的拍打在我的脸上。当我正躲在同学家里,喝着热乎乎的热水时,你冒着冷风找到同学家里来,当时我很惊讶,因为我一直以为你并不爱我。从你那焦急的神情中,我明白了,我一直以为的事情,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这件事后,我渐渐地待父亲您不同往日,与您说话时也总带着几分耐心。
父爱如此特别,如此浓厚,足以让我们用一生来慢慢的品味,感恩!
青春是一场梦高一作文
河水在拐弯处与一粒石子相遇,滔天澎湃化作轻轻的一句:疼!
我在人生的拐弯处与青春相遇,伤痕累累只低低地呻一语:苦!
当别的女孩都在软褥上安静地坐着,用五彩的丝线织梦时,为什么独有一群女孩在众人的奚落里唱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或许是说得严重点了吧,但,我们整天伏在高高的书堆里,与被囚禁相比又有何差别呢!有人会说我愿意把生命的一切都倾洒在书上吗?我想,至少我不会,是的,就那么一间不大不小的明亮的房间,就那么一张不大不小被书堆得只够放下两只胳膊的桌子,就那么一扇被称作“高考”的大门,紧紧地闸住了我们原本灿烂而多彩的青春!
漫天的雨纷然而又漠然,在不可及的灰色中我们被淋得透彻、寒冷,我们原本可以随意编织属于我们的缤纷绚丽,却也被这生命的一场雨冲得荡然无存。我们曾是那么欢喜生命,在其间无知地雀跃,我们可以开怀大笑,可以嚎淘大哭,但——一切都变了,连哭也变得无聊又寂寞。
青青的土皋、初暖的柳风、微熏的日光似乎只能安静地尘封在我记忆的最深处。当我从那囚禁我的牢笼里轻轻地抬一下头,望望窗外的阳光时,混沌的头脑就会像被明矾净过一般,只在这时,我便会轻轻地释放那美好的记忆,因为我怕,一旦我倾注太多的精力回忆过往的美好,我便不知现在如何,将来如何了!在时间面前,我显得寂寞;在青春面前,我是那般卑微与脆弱。
儿时的玩伴已不再单纯天真,就像儿时的大路一样,被光鲜亮丽的柏油马路取代后,便连一点家乡的气味也寻不到了,我想,怕是有一天,我连回去的路也找不到了吧!
我像是被剥开的笋,将我的软弱无能暴露得彻彻底底。
又是一个阴雨天,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深深地思考着,也许,我不该如此沉沦,也许我该坚强,也许……也许我根本不知道,我的青春该如何过?
高一作文幸运
“报……国王,两栖类王国向我们发出邀请,这是请帖。”蜂鸟邮递员向国王报道。“好,呈上来给我看看。”这时,一个沉重的声音响彻在大会堂里,这就是我,鸟类王国的国王——鸵鸟。
我认真且仔细地扫射着上面的文字,发出无奈的叹息。“怎么了,国王,不会又是……。”军师丹顶鹤理解似的问道。当然了,几乎年年都是这样的请帖。“它们要我们派运动员去参加捕猎大赛,可我不知派那一个团队去,雀类在训练时受伤而致使两肢骨折,叫海洋鸟类去吧!可去年它们在捕猎中由于喙粗而短直,末端尖,一抓住便会被撕裂,从而犯规下场。”“可以让猛禽类去呀!去年哺乳类让猫科类去,它们在捕猎中严重犯规,裁判却被豹子要挟,因此它们夺得冠军,你看这么卑鄙的手段它们也用,我们也可以照办。”好吧!也只有这样了,可你们别做得太明显了,这会影响我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在蜂鸟邮递员临走前我迅速补上一句,就是不知她听见没有。
终于解决了这次危机,本来我准备要黑鹳参加,可由于冬季到了,他们要去南方旅游。我忙完了一些政事,在临近黄昏的时候,我便徽服私访,我来到酒店,听着子民在议论什么,别以为我喜欢听什么“八卦新闻”,我这也是为了了解子民的难处。我靠近两个正在低声细语议论这的黄鹂:我们现在的国王好像有悲伤的往事,他之所以可以当国王还是因为他的家族在一夜之间毁灭了,因此大家认为他福大命大,可以主宰我们,可真实情况只有他自己知道。听完他们的话我便回到宫殿去安寝了。躺在床上,我想着他们的话怎么也睡不着,只好起来写回忆录,开始写着最后一章:几十年前有一个繁盛的家族,突然一群叫着:“人”的东西来到我们的领地,他们每一个都拿着“长着角的棒子”扣一下便死一个,我十分恐惧,最后……只剩下我一个,我听见他们说我们的身体都可以换一个长方形的“纸片”,随后便听不见了。
在一片辽阔的土地上,只有一只鸵鸟,这就是我___唯一的一只鸵鸟。我很幸运,我免遭杀害,但我也是不幸的,然我成为这场罪恶行为的唯一见证者。
“叮呤、叮呤…”一阵嘈杂的闹钟声吵醒了我,我慢慢地睁开双眼,又回到这个令人厌恶的现实,但是我很幸运,没有使梦中之景在现实中回放。
初心高一作文
素心做人是一种人生哲学,繁华时代,坚守一份初心,一份恬静淡泊,其实就是精彩人生——题记
社会进步,时代变迁,我们的生活节奏在逐步变快,在快节奏中追名逐利,不再稀奇,但仍有一些人,他们不忘初心,看淡了世间的喧嚣,最终达到一种心境,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成就了精彩人生。
不忘初心,在平凡中成就伟大。在早市上,有歹徒持刀抢劫这一幕惊动了市场里鸡蛋摊主吕保民,他看准时机,准备制服歹徒,谁曾想带图将刀换到了左手,吕保民身中数刀,随后又有几人合力将歹徒制纸,此时吕保民胸口鲜血淋漓,在送到医院时,一处休克状态,事后有人问吕保民当时是怎么想的?他说咱当过兵,没有什么犹豫,救人要紧,就是想制止他,不让他再伤人了。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冠冕堂皇,一句咱当过兵,让我们感慨万千,即便是退伍的军人,也要坚持军人的本心,即使是退伍的军人,也要彰显英雄的本色,不忘军人之初心,平凡变得伟大。
凡高不忘初心,画坛中便闪烁着星夜的光芒;陶渊明不忘初心,文坛中便有了悠然见南山的恬静;屈原不忘初心,诗坛中便弥漫着楚辞的风云。
不忘初心,塑高贵之灵魂。开山岛位于我国黄海前哨,1986年,26岁的王继才接受了守岛任务,随后妻子王世花也上了岛,二人过着艰苦的生活,至此一守就是32年,戊戌年7月27日,王继才在开山岛,因病去世,坚守32年,它仅有五个春节离开孤岛与家人团聚,坚守32年亲人去世时他错过相见最后一面的机会,坚守32年用坏了十多盏煤油灯记满了40多本航海日志,听坏了20多台收音机,只因最初那一份初心不忘任务之初心,灵魂得到升华。
不忘初心,用实力打造人生,用智慧造福社会,不羡慕高床暖枕的舒适,不追求飞黄腾达的富贵,只为追求心中那一道最美的光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高一再见了~作文
站在回忆的这头,此刻我终于有底气去诉说。
一颗晃晃悠悠、无处安放的心,终于适应了未停的风浪。
看着这样的自己,心底是欢喜的,只是不浓、不强烈,不是天真地要向全世界宣告的那种莽撞的年轻。在考场放下笔的那刻,我听到心底的轻叹:年轻啊,真好。
因为年轻,我们来得及痛哭流涕地说抱歉,我们来得及说“对不起,我走错、走远了那么多路”。因为年轻,也有勇气重新迈开追逐梦想的脚步。因为年轻,闭上眼感受和煦阳光的时候,都有发自内心的温暖和喜悦。
这几个星期过得很辛苦,却也很平静,波澜不惊、没有跌宕。在我十七岁的生命中印下咖啡的痕迹,苦涩的千百种回忆。恍然发现,抓住了充实的尾巴,感受到未知的未来,那是遥远而又逐渐清晰明朗的幸福。
四月里和家人起了争执,在失望中听到莫大的讽刺和否定,少女倔强的眼泪大声争辩着:谁说我不行?在时光来回里痛苦忏悔着,我再也不会这样了,是我走错了路,是我做错了。年轻里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笃定,年轻里横冲直撞的稚气。我们一路走着也一路失去着,像背包上破掉的一个洞,浑然不知或者后知后觉,单纯和天真都在偷偷溜走。
我看到了自己曾经的自以为是,也看到了自己曾经的不可一世,在挫折和失败中,从不甘到自欺再到接受,这才发现自己的渺小。这一生,还需走更远更久,只是沧海一粟的我,还需更谦虚、更平和地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才能不负自己的青春。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我不想虚度年华,空有一身疲倦,踉跄着跌进躺椅,在每一处褶皱的苍白里,哭诉着自己的悔恨。
收起锋芒,不再争强好胜,停止反驳,放弃争辩,去接受他人不一样的观点,不再像从前那般任性。慢慢地、轻轻地,嘴角勾起微笑。
想起拜伦的诗来: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
若我会见到你,再见,太年轻、太冲动的自己。
若我会见到你,努力平和的自己,你好。
时光高一作文
盼望着,盼望着,军训满含微笑向我们走来了!从第一天充满好奇心,到最后一天挥汗如雨,虽说只有短短的五天时间,却让我终身收益。
它让我收获了坚韧。训练的第一天,教官就将我们狠狠地骂了一顿。对于从小在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找长大的我,必然受不了那些残酷的训练的。站军姿才站了五六分钟,便坚持不住了。我心里甚至在想,军训怎么这么苦,我都不想坚持了。时间啊,你为什么不走快点呢,好让这个军训早点结束?其他的同学也和我一样,一个个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叫苦声连续不断。这惹怒了教官,他告诉我们:“当今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的,进行国防教育就是为了锻炼我们的身体素质,练就我们坚毅的品格,长大以后用自己的力量保卫家国!”听了这些话,我心里不由得涌上一股热血。当我坚持不住时,就不会再放弃。因为从教官的话中,我懂得了坚韧,懂得了那些真正的军人,他们付出的汗水与泪水,比我们现在所受的苦,流的泪多千倍万倍,我又有什么资格喊疼、喊累。
它让我收获了友谊的真谛。记得有一次训练,几位同学因为迟到了几分钟被教官惩罚做深蹲,他们的样子十分滑稽,大家都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有的甚至笑得前仰后合。教官一下子就生气了,立刻大喊一声,笑声戛然而止。本以为迎接我们的会是一顿臭骂,谁知教官却与我们讲起了道理,那一番话现在仍在我的脑海中回荡。它告诉我们:“在军营中,作为一名军人,最需要的是一种团结的精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刚才受罚的是你们的同学,你们虽然刚刚相识。可是你们有幸能在同一所学校成为同学,那就是缘分,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位朋友。”听到这儿,我不禁沉思了起来:在日常生活中,我和朋友们经常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无论什么事儿,都先想着自己,更别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通过教官的话,我反省了自己,也深深明白了友谊的真谛。
一直以来,我一直把“苦”当作军训的代名词,经历了这五天的磨练,才知道,军训哪里是一个“苦”字所能替代的?经过重重艰辛所获得的成就,那不是快乐的痕迹吗?军训固然辛苦,但它就像攀登高峰,只有登上了顶峰,才能体会其中的快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经过磨难,让军训洗刷去娇惯的心灵,才能让自己更加优秀,军训是一段艰难的时光,但它更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时光。
生活高一
生活有酸甜苦辣,有成功,也有失败,就如一首歌,唱出了人生百态。
小时候,我总爱学着电视剧里的人物摇头晃脑的吟诗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或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自己也忘了在哪里学来的,整天念着这两句话,妈妈那时高兴坏了,就拉着我去书店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吩咐我一天背一首。刚开始,我可兴奋了,觉得吟诗词特别有意思,每首诗念上三四遍就能倒背如流,父母也是欣喜若狂,搂着我直乐呵。
可后来的我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高兴了背一首,不高兴就随手一丢,爸爸妈妈教训了我好几次,可贪玩的我并没当回事。
那天,妈妈同学带着女儿来家里做客,她女儿流利地背诵出一首首唐诗,惹得妈妈直拍手称赞。我心里自然不舒服,就自己闷闷地离开了。等她们离开了,我才嘟着嘴,闷闷不乐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妈妈却笑了起来,对我说:“怎么啦?这就不高心了?刚才那个女孩也只比你大一岁而已,人家之所以会背诵那么多首诗,都是人家慢慢积累的成果。你不比她差,只是你没有持之以恒的心。”“那我怎样才能比得过她?”我好奇地追问。“日积月累!”妈妈只回答了我四个字,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足足半年多的时间,我才背下所有的古诗。妈妈并没有埋怨我,更没有批评我,在那段时间一直鼓励我,让我逐渐有了自信。
现在想来,妈妈当时的做法真是让我受益良多,一点小的挫折我便承受不住未免太过脆弱。在成功的路上,自然不会一帆风顺,有拦路的巨石,才会使自己有所磨砺。这一路,既是经历,也是成长。但我却并不愿被生活磨去棱角,成为人云亦云中的一人,有个性,敢创新,会成为我奋斗的目标。记得有一句话“甘洒一路汗水,愿你青春无悔”。的确,生活只有奋斗才能有所收获,不渴求一步登天,只愿脚踏实地,追逐梦想,让青春不留遗憾,让自己绽放光芒!
诚信高一作文
富兰克林曾说过:“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没错,诚信是最美的,它就像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一支画笔……
去年夏天,我回到了奶奶家。那天,骄阳似火。
七月下旬,正是农民最忙的时候,他们忙着收割稻谷、晒干等较复杂的过程。我们吃的米饭真是农民伯伯用汗水耕耘的,所以要好好珍惜粮食。奶奶他们干得不可开交。一天,奶奶干活之前叮嘱过我,不能让屋后养的那些牲畜进屋来,我满口答应一定能做好的。
我在门边呆了一下,朝门口看了一下,我的伙伴们正在树下玩耍呢。我想反正出去一会儿,应该不会有事吧。想着想着,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到那里去玩了,可是门却忘了关。我们玩得不亦乐乎,把其他的事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正玩得起劲,奶奶呼唤的声音渐渐传入我的耳朵里,我似乎有什么事情忘记了,可我费尽脑汁也没想起来。心想:罢了罢了,应该不是什么大事。过了一会儿,奶奶怒气冲冲地朝我这边走来,我猛然想起来,惭愧地低了下头。等我回到家里,由于我的粗心大意,没有把门关好,那些牲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等我把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奶奶时,她语重心长地教育了我一顿,让我明白:诚心是金,但黄金毕竟有价,诚信无价,诚信比黄金更重要。
是的,失足后可以自己爬起来找教训再前进,失信后就可能失去了别人的信任,永远无法挽回。
高一作文关于秋色
家乡到处有秋天,不信你看:
家乡的天空有秋天,天空比春天更加湛蓝,透亮,像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天空上白云朵朵,有的像可爱的小兔子,有的像活泼的小猴子,有的像正在奔驰的马儿。白云多彩多姿,千变万化,美极了!天空上大雁一会儿排成”一”字飞,一会儿排成”人”字飞,它们一直飞,飞,飞,它们要飞到南方去过冬。
家乡的树林有秋天。树木大部分变黄了,一阵阵微风吹过,一片片黄黄的树叶落了下来,像无数只黄蝴蝶在飞舞,然后它们落到大树地下——回归大树地下的根。有句话叫: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现在的情景真是: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树。枫树叶变红了,看到这火般的枫树林,人们不禁会想起唐代大诗人杜牧的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只有松柏一点也不怕寒冷,在秋风阵阵吹过的时候变得更加葱翠,翠绿。
家乡的田野有秋天。稻田变黄了,像铺了一地金子。高梁红了,红得像一个个燃烧的火把,又像一个个红着脸的少女害羞地低下头。棉花变白了,像一朵朵天上洁白无瑕的云,又像冰天雪地里洁净的雪。这些熟透了的庄稼,用自己丰满的果实,来回报农民伯伯的辛勤培育。
家乡的果园有秋天。秋姑娘给果娃娃们打扮起来。她给苹果娃娃换上红衣裳,给桔子弟弟换上黄衣裳,给柿子弟弟也换上了红衣裳。像一个个红红的小灯笼。旁边那穿着半青半黄衣服的石榴妹妹急了,秋姑娘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立刻给石榴妹妹换上了一件红褐色的衣裳,石榴妹妹笑了,有的笑开了嘴,有的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满满的籽。
秋天在校园、在田野、在森林、在各个角落、秋天的风光是无限的,秋姑娘的礼物是美好的,让我们留住秋天。
感谢相遇高一作文
多幸运,在最美的年纪遇见你,没有遗憾和可惜。
除了亲情之外,友情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了。如夏日凉风,似冬日暖阳。没有过多的掺杂,没有太多的装饰,没有轰轰烈烈,带给我们的却是暖心的陪伴。
很幸运,能遇见她们。
她是“女神”。高挑的身材,时尚的穿衣风格,总能给人一种独有的气质。还有那柔顺的头发,最让我羡慕……我们认识时间最长,也最了解彼此的性格,在我不高兴的时候,她总能猜透我心里想的什么,然后慢慢安慰我,直到我高兴起来。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你要一直在我身边。
她是“理科学霸”。我们几个当中唯一的理科生。身在理科实验班的她,理化生样样精通,让我们几个文科生实在是佩服。我从来没把她当女生,帅气的短发,豁达开朗的性格,高高大大的身体,在她身边超有安全感。她最爱“挑衅”我们,有时候能气死人,但有时侯又特别“暖”,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她是“小女生”。好像我们几个当中就数我们两个最安稳。初相识,她白白的,瘦瘦的,戴着一副眼镜,一看就是好学生。我最喜欢晚上放学后一起回宿舍的那段路了。有时不顾形象地大笑,有时会手拉手地嬉闹……那是属于我们的时光。
她是“保护我的人”。虽然没有高大的身体,却总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站出保护我,样子显得十分可爱。看起来大大咧咧,心思却十分细腻。那次我感冒,十分难受。她到处给我找感冒药,还借来体温计,心里真是满满的感动。或许这就是友情。
她是“吃货”。“你吃的什么啊!我也要吃!”只要我嘴一动,就能听到她在我身边乱叫。我们一块吃饭,都知道彼此的口味了。每次买食堂的胡辣汤,她都会把里面的香菇挑到我碗里,然后再把我碗里的花生挑走,这就叫默契。不得不说和她在一块时,真的很快乐。她会包容我的小性子,做我的守护者。感谢陪伴。
十几岁那年,故事简单:
让我遇到了她们。
最美不过遇见,或许这就是缘分。
感谢相遇!
童年高一
我有许多小伙伴,我们整天腻在一起玩。可是,每当小伙伴们骑着属于她们自己的自行车,在边上嬉闹时,我就会犯难——我没有属于自己的自行车。每到这时,我就傻傻的站在一边幻想:要是哪天,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自行车,那该有多好啊!
有一次,小伙伴们像往常一样,又推出她们心爱的坐骑,准备骑车去玩。我正在犯难的时候,余雨蝶把她的车子推到我边上,问我要不要骑。我点了点头,高兴的骑上了自行车。骑着车子时,我突然感觉到一股幸福的凉风向我涌来。可当我停下车子,那股风就消失了。我知道,那股风并不属于我,那是属于别人的。
夕阳西下,看着小伙伴们一个一个骑车回家,我的思绪开始凌乱。转过身,拖着身后长长的影子,我颓丧的往家走去。吃晚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对奶奶说:“我好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啊!”“不行,小小年纪买什么自行车。”奶奶的态度很坚决,我找不到借口反驳,心里很失落。夜里,我悄悄地闷在被窝里哭,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悄悄流了泪。只记得那天,我哭了一整晚。
不知是不是我的哭泣,惊动了家里人。第二天一大早,叔叔就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说带我去大地买自行车,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一辆崭新漂亮的自行车安安稳稳的摆在家门口时,我才相信我真的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
车子买来很久了,却依旧很新。买来后,我一直把它视若珍宝,舍不得弄脏任何地方。虽然现在我骑车的技术越来越好了,下半年奶奶可以放心的让我自己骑车去大地上六年级了,可是我却忘不掉在那段没车日子里对车的渴望。我想余雨蝶借我骑车的那个下午注定会成为我童年最难忘的回忆。
征程高一
燕子飞过天空,划过气流,未有痕迹。
“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2000年当她唱《天黑黑》的时候,也许她也不曾远离家乡,只身一人从新加坡来到中国台湾,但对她来说,地图里还有不带任何色彩的距离告诉她,新的征程开始了,而她似乎仍然不想,从青春的梦里逃脱,就仿佛那首《天黑黑》有点怀旧,仿佛是歌者的某种寄托。
正是那一年,很多人熟知了她的声音,并记住了她的名字——孙燕姿。
或许我们永远都是小孩子——这是每次听《天黑黑》时,一般人都会萌发的感觉,那些活在青春边缘,面对人生轨迹第一次转弯的人们,还未曾真正体会到痛苦或幸福的人生,却习惯性的怀旧,或许是我们最后认可了她残留的梦。
之所以想起,是因为我们未曾忘记,由于种.种原因,她淡出了娱乐圈,但为了心中的梦想,22岁,重新与音乐互成俘虏,“你没有对我们说再见,所以我们没有走远”她的粉丝团体日益增大,就这样,听她歌的人与这只飞在天空下的燕子开始有了某种呼应,我们渐渐沉迷于这只燕子的轻吟浅唱,她的声音迸发出一种野性却不失质朴的气质。
也许这只“燕子”永远都是一个拒绝长大的孩子——敏感、脆弱,她的坚持或许来自于世界天生的排斥,她只需在自己的世界中安静地体会着成长的过程……只是我们只能看到她飞过的姿态,却看不到她飞过的痕迹——这是因为她本来就属于这片天空。
她说过,只要你相信,坚持,就可以把这个梦简简单单地保持下去,什么也不会,那就努力做好自己喜欢的,并为之奋斗。
高一于春的作文
“三月休听夜雨,如今不是催花。”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正赶上三月中旬的最后一天,农历春分时节。
刚脱下棉袄,就着实抖了两抖。晨起的春风毫不温柔,掺着冬匆匆告别时的凛冽,意犹未尽。也许还有那么一丢丢不甘,偷偷趁你不注意的时候钻进衣领,等你打着寒颤反应过来,早就愉悦的哼着小调逃走了。这是春三月独有的风。
或许你不曾注意廊外染绿的柳,农田灿烂的大片明黄油菜,山野怒放的桃红李白……但春色可不会等你的反射弧。无论如何还是过了“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那几天。透过车窗看橘色的暖阳升,雾气消散,空气变暖,天色也变暖。明净的蓝色下面是偶然闪过视野的几棵树,如果距离够远的话,在高速公路上都可以看清树的枝干。树在光下,光也在树下,光因有影而绰约,影因有光而绚彩。我这才明白,原来树也有树的隐晦与皎洁。
“在黑白里温柔地爱色彩,在彩色里朝圣黑白”,汪曾祺在《人间草木》中如是说。春三月将这点发挥到了极致。远山和碧潭都像墨泼出的画,在浓和淡中巧妙地寻到一个中和点,恰似黑白。但这黑白绝不是亘古不变的,桃花一簇打破宁静,紫的粉的鹅黄的丹青的,纷纷穿插在黑白中。油菜花开的肆意张扬,毫不觉得喧宾夺主。这是春三月独有的色彩。
“行乐须及春。”虽然没有李白对影成三人的诗心诗意,但也可将生活过得尽量诗情画意一点,更何况是在这阳春三月,岂愿浪费那关不住的春色满园?古有“一枝红杏出墙来”,今有漫野茶树绿影斜。
那么,携一盏平静,两壶轻松,三捧粗糙,四抹细致,五滴诗意,去采茶吧。采摘清明前的雀舌,还尚存清晨液化成的露珠,穿梭在刚刚达到肩膀高的茶树中,只觉收集了所有春三月的满足和希冀。好品质的雀舌采摘要求九不采:雨天不采,多芽不采,空心不采,开口不采,过长不采,偏瘦不采,短芽不采,虫伤不采,病芽不采。每采下的一芽新鲜雀舌都饱含了中国茶文化的悠远流长。刘禹锡有诗“添炉烹雀舌,洒水浄龙须。”雀舌文化在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在公元庚子年靠岸,而长河这边的我,也和万源儿女们一同接下这一传承,虽只是浅层次的认识,但也领悟到了中华文化底蕴之深厚,只是难以描述罢了。
新炒制的雀舌,用滚水慢烹,轻抿一口下去,浓郁,醇香,甘苦与共,是从舌尖到胃,不间断的茶香。这是春三月独有的“明前茶”。
三月休听夜雨,如今不是催花。我想,我会怀着一颗诗心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夜雨,而不是畏惧。因为凋零本就是一种新生,荣枯有数,得失难量。
更何况,春三月本就是整个春夏秋冬的愈合剂和赞美诗。
“她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爱青草只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而我不,我爱春三月,爱她的花开花败,爱她让我读懂了四季。我爱她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