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窃读记有感
好作文就像“畅销书”一样引人入胜,下面编辑给大家理整了读窃读记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1
我读了窃读记后,很受启发。
本文讲了一个作家林海音,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天天到书店偷偷读书,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有很多感想。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和作者相似。
我也很喜欢读书,一闲下来,就知道看书,妈妈经常叮嘱我要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我就是不听,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放学,我一直在看书,连饭都顾不上吃,看了很长时间后,我想睡午觉,看了一下表,哎呀!不好了,要迟到了,我拔腿就往学校跑。哎,跑到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虽然老师说我第一次迟到原谅了我,但我心里还是不好受。唉,谁让我爱看书呢?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又长了很多知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和我是下午去的,三点十三分到了书店,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把我迷住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坐在一大堆面包里,贪婪地读着。我漫步在书的海洋里,静静的享受着。一本,两本,三本……直到读了十几本,我正看的津津有味,书店的阿姨却说她们要下班了,我没听见,阿姨推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出书店,呀!妈妈已经等了我好久了,我回到家,已经七点四十了。
我很喜欢读书。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是:课文中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林海英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中作者的许多言行、心理状态都描写得非常详细。如:“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和“我跨进店门,暗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等等的句子,都表现出了作者爱看书的特点。作者借雨天读书的借口可以让她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这都生动地表现了“窃读”后的独特知感受与复杂的滋味,突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也要学习作者这种爱书的精神,用无穷的知识来丰富我的课外活动,多看些课外书,就能多写一些好作文,就能积累更多的好词佳句,就能丰富我的知识。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2
以前我有个不小的坏习惯——不爱看有用的课外书,父母苦口婆心地叫我看课外书,我却坚定的回答一声“不”。父母见我不爱看书,着急得很,便把《窃读记》一文推荐给我,让我喜欢上看书。
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窃读记》,我发现,这一文主要写:一名女孩——林海音因为小时候家中太穷,没钱买她喜爱的课外书,便偷偷地溜进一家书店偷偷地读。她害怕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跑到人多的地方,有时会躲在大人的身边,好像她是那位大人的小女儿或小妹妹,这样就不会被书店老板怀疑。如果她在书店看书时,门外在下大雨,她就会想:下大些,再大些!。因为她觉得书店老板不会没有同情心,在雨天赶我出去吧!林海音读着读着,忽然,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她这时才发现她站在这里已经读了两个多钟头了。她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店,走出了书店。
这篇文章的作者——林海音为了能读到书,居然偷偷地读,这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读书是有多么得重要!
在文中,“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作者读书时的认真状态已经完全融入了书中,如果是我,我才读了一个钟头就觉得累了;“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中,让我知道,我们是靠吃饭长大的,可是,也要靠精神上的力量
我要感谢这一文的作者,她让我爱上了读书,让我知道读书的真正含义。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3
这学期,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读完后我被文中的女孩热爱读书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里面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家里很贫困没钱买书,只好跑到书店里去窃读。每当小女孩觉得坏境有些不对,还要换一家书店。有时候,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看完。每当她看书时已饿得饥肠辘辘,口袋里有没钱……
小女孩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每天放学都会去书店看书,看书对她来说是那么着迷。她是一个考虑周全的女孩,会把自己隐藏起来,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她还是个听老师话的女孩,她在书的海洋里学习,还能想起国文老师说的那句话:“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最后。她成为了一名名扬中外的作家——林海音。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妈妈新给我买的作文书,可我一目十行,囫囵吞枣。之后妈妈问我主要内容,我一问三不知。再看看文中的女孩,虽然家里穷,但绝不会放弃这个读书的机会,不像我,读书应付了事,好像是给别人读。那女孩没钱读书却自学成才,而且很爱读书,而我一到考试,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呀!这就是不看书的后果。
俗话说:粮食滋润身体,书籍丰富智慧。让我们把这句话永远记住。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4
自上学以来,课内外读了不少书,尤其是语文课本,让我学到了不少知识,懂得了许人生道理。这不,我刚读九册,第一课就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叫《窃读记》的文章,我爱不释手,读了一一遍又一遍,回味无穷。
读书怎么用“窃”字呢,难道读书也得偷吗?为了弄清楚,我特意查字典了解了一下,字典上上解释“窃”为“窃取,趁人不知道拿人东西据为己有。”难道读书也是窃取别人的东西吗?
原来,在作品中,少年时的林海音一放学,就会匆匆赶到书店读书,为了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和怀疑,林海音一会儿贴在大人身边装着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会儿又去另一家书店继续看,尽管又饿又累,但她却天天建持去读书。哦,他是去书店悄悄的看书,这个“窃”,应该是偷偷的学知识吧。
每读一次,我都会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平时的作为。
我读书都是依着自己的爱好,什么读起来好玩就读什么;课本嘛,当然是谁便应付,除非是特别好看的文章;并且读一会就会玩一会,或者翻箱倒柜找东西吃,有时妈妈催促我,我还会振振有词的说“这叫劳逸结合,你不懂就不要乱说嘛!”现在想想,真是无地自容。!
林海音在书店站着看了两个小时的书,脚都酸了,还这样投入、聚精会神地读。而我在软软的沙发看书,却像“猴子的屁股“坐不住”那样,一会儿坐向东,一会儿坐去西,读书总要动来动去的,没有一点儿读书样,如此不懂得珍惜时光。唉!真是不应该呀!
林海音珍惜读书时间,抓紧时间学习并且能坚持不懈,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5
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是我们五年级上册第一篇课文,我预习后有了深刻的体会。
窃读记中“窃读”这两个字总有一丝不光彩的含义,我怀着好奇,询问了字典,原来这里指的是偷偷地读。可是读书是一件光彩的事,为什么作者要偷偷地读书,而不光明正大的读书呢?带着疑问,我仔细地品味这篇文章。
“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这里”这多少有点说不过去,回家美美地往嘴里塞着零食,还欣赏着精彩的卡通,多好呀!干嘛跑去书店站酸了腿呢?读到这里,我忽然对作者有了第一印象:傻头傻脑——因为书!
从人群的腋下挤进去,藏身在大人身边看书;借雨天躲雨的理由在书店看书……这一切“花招”让我对作者有了第二个印象:智慧过人——因为书!
“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当书店的日光灯忽然地亮了起来”这时的“我”才也猛然发现自己早已饥肠辘辘了。空着肚子看书可不是一件舒服事,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竟能熬过两个多钟头,我对作者的第三个印象自然而然地浮现在我脑海中;执着——因为书!
俗话说:书读百遍不嫌多,遍遍都有新收获。我要学习文中作者爱看书的美好品质。让我们永远记住: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6
今天,姜老师教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窃读记》。读了全文,我的思绪很多很多。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我因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偷偷地读书,直到天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候,我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匆忙而贪婪地阅读;有时候我以下雨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
我觉得作者很伟大。她不怕被店员或老板发现而受到训斥和驱赶。因为作者对书的热爱,让她肯放弃一切,就算旁边饭店飘来的菜香强烈地刺激着她的饥肠。
作者非常热爱读书,我和她一样,也非常地喜爱读书,因为我知道: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会使一个人的精神和心灵健康地成长。
阅读本文,我不仅感受到了窃读的滋味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惧怕,雨天读书的快乐与兴奋,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而且领悟了读书的真谛。同样年少的我们,应该向作者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一读起书来,就好像在用脑子吃一个美味的面包,让自己的知识变得越来越丰富。如果我读起书来,不管旁边的人怎样地大喊大叫,我都不会受到干扰,因为我早就沉迷在书本的世界里。一天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没有躺在床上,竟然趴在书桌上,突然,我发现书桌上还放着一本翻开的书,这时,我才想起昨天晚上,我一直都在看这本《还差14万》(书名),看着看着,后来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很轻松,也很累这大概就是读书的滋味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让我们读好书,多读书,好读书!在读书中不断成长。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7
我长长的舒了口气,抬起头望着金玉盘似的月亮,心情格外的轻松。啊!寒假作业终于写完了,压在身上的大山终于卸下来了,头上的紧箍咒也终于松开了。
我哼着小曲收拾着书包,准备痛痛快快的过过游戏瘾,可语文书中的一个图片不经意的进入了我的视线——一个剪着齐耳短发的可爱的小姑娘靠在书柜旁,正在聚精会神得读书。这个小姑娘就是林海音,这是课文《窃读记》中的插图。
我重新细细的品味着这篇课文,文中讲述了“我”——小林海音每天放学后,便急匆匆的赶到书店,如饿狼一般的“窃读”,一读就是两三个小时,腿都站麻了,站酸了,饭都顾不上吃,“我”却感到无比的快乐。
回味着这篇课文,我被小林海音这种饿狼乞食般的求知欲所震撼。我和小林海音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每次放学,我心急火燎的赶回家,应付完作业,便沉迷于电脑游戏里。而小林海音在每次放学后急急忙忙赶往书店,沉醉在读书的乐趣中。
我也读书,却是在父母和老师的督促,甚至是强迫下才读那么一点,那简直是沙子过水——一无所获,即使遇见我喜欢的书,也是蜻蜓点水,虽有涉猎,但压根儿没有静下心来细心品味。小林海音读一本书,还要“窃读”,提心吊胆的藏在书店里,一读就是两三个小时,腿都站麻了,站酸了,竟然还快乐。
我家有整整两柜子书,什么《小飞人三部曲》、《长袜子皮皮》……随便拿一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吃着美味的汉堡包,品着香甜的果汁,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小林海音却没钱买书,还饿着肚子,悄悄的靠在一个大人的身边充当他的“女儿” “窃读”,还得看店主的脸色行事。
小林海音在赶往书店的途中,还在细细回味着读过的书中的内容,如同海绵吸水一般。我也在回家的途中想问题,想的却是自己的“弹头骑兵”多少级了。
小林海音到书店里,最渴望下雨,心想着:“大些,再大些”。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待在书店里,她就可以安心的读书。我也这样想过,因为下暴雨、刮大风的时候,我可以耍赖皮不去学校,赖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玩游戏。
没错,“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不吃“精神食粮”,就等于是没有灵魂的空壳。小林海音在那样的环境里,时时不忘补充“精神食粮”。而我们这一代“小皇帝”“ 吃”了多少“精神食粮”呢?
小林海音的确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8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作者喜欢读书的情感让我感到无比的敬佩!
作者每天放学后都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作者学到了很多书上的知识,而惧怕的是因为自己要被书店的老板发现的话,以后就不能来看书了,所以,作者用各种方式来掩护书店的老板:作者为了能看书,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她是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书店老板就不会知道了。作者最高兴的就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作者越高兴,因为作者就有充足的理由呆在书店,老板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作者在读书是忍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痛苦。但她没有一点抱怨,反而还觉的很值得。
我们小学生正处成长阶段,读书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记住《窃读记》这个故事,在平时生活中多读书,灵活运用大脑,让它在我们将来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其作用,发挥其威力!
读窃读记有感900字篇9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感动。首先,我想,这世界上有窃贼,什么东西有价值,就窃什么,可是,我真没有听说“窃读”的。虽然少年林海音家里没钱,不能买书,可是她还是很爱读书。读到这里,我懂了“窃读”的涵义。可我们现在有些人,有了钱,可以买书了,却不爱读书了。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要忍着饥饿。要一直站着看。要站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那人的女儿或妹妹。
到了下雨天,要是是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懊恼。可是,林海音却非常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一直在书店看下去了,她有时还得装着皱起眉头望望大街,好像在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她心里却在想:“大些,再大些!”如果是我的话,哪还有心思跑到书店去呀,立马就跑回家去了!
我妹妹也有过“窃读”的滋味:有一次,她去书店,忘了带钱。正当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时,不经意间看到许多人正蹲在书架前看书时,她也蹲了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后来的几次到书店,都不带钱,就蹲在书架前看书。看久了,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服务员来了,就把书放回书架上。她有时也会脚酸,可是没有林海音那样要忍着饥饿。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这时光才对。
读夏洛的网有感作文
正像人们所说,友谊是如此宝贵,它像一缕阳光,照亮了人们的心空,它像一阵春雨,滋润着人们的心田。动物之间,也充满了友谊。
这几天,我读完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书中一只名叫夏洛的小蜘蛛深深打动了我。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朱克曼的谷仓里,有一只名叫威尔伯的小猪,它与夏洛关系很好。当夏洛得知威尔伯将要成为熏肉火腿而将被宰杀时,它下定决心要救威尔伯。它用蛛丝在猪栏上编出了各种各样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让大家认为威尔伯是一只神奇的猪。终于,在夏洛的帮助下,威尔伯成功获救,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为了朋友,它付出了一生的努力,为了朋友,它奋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样一只无私忘我、灵巧智慧的蜘蛛,成了威尔伯心中永远的回忆。记得故事最后有那么一句话:“威尔伯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目中的位置。”是啊,夏洛是无可比拟的。它聪明机智,在威尔伯有困难时,热心帮助它,日夜不眠地用蛛网织出精美的网上文字;它无私友爱,在威尔伯获奖时,热烈祝贺它,发自内心地为朋友感到骄傲……所有这一切都是架起彼此间友谊桥梁的基石。这让我想到了《小王子》这个故事,小王子驯养了小狐狸,于是在小王子心中,小狐狸成为千万只狐狸中独一无二的那一只。小王子为他的玫瑰花浇水,捉毛虫,放花罩,用屏风保护她,于是在小王子心中,这朵玫瑰成了千万朵玫瑰中独一无二的那一朵。我想,友谊需要的就是这份驯养、这份付出、这份点点滴滴心血的浇灌,它让你在千万人中寻找到属于自己那个独一无二的朋友。
夏洛还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夏洛用一张充满着爱心,充满着智慧,更充满着友谊的网,拯救了威尔伯的同时,也织出了自己的生命价值。就像王尔德的童话《快乐王子》中的小燕子,尽管它明白寒冬将至,它必须飞往南方,可是,为了实现它的朋友快乐王子的心愿——送出自己身上的宝石和黄金去帮助那些贫苦的人们,小燕子一次又一次答应了快乐王子的请求。王子的善良让它感动,让它放弃生命也在所不惜。虽然最后小燕子跌落在王子脚下死去,但它用这份伟大的友谊,帮助快乐王子实现了生命的价值,也成就了自己的价值。这样的友谊不让人肃然起敬吗?
其实,我们的身边也充满了友谊。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里病了。我的好朋友傅予涵非常地关心我,下课铃一响,就来看我,还给我拿来中饭,端来水,但看我吃不下去,她就热心地安慰我。我心里非常感激她。虽然我的身体很难受,头痛得像要裂开,但看到同学那么关心我,心里暖暖的,身体也不再那么难受了。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我想,在同学有困难时,我也要及时伸出关爱之手帮助他人,将这份爱的温暖传递下去!
友谊是珍贵的,是付出而不求回报,是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让我们共同架起友谊的桥梁,让友谊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
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奶酪”是人生存的资本,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奶酪”将无法生存。如果自己舍不得放弃旧的“奶酪”,也不去追求新的“奶酪”,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人生也会失去奋斗的目标。
我们应该做到随着“奶酪”的移动而改变生活态度和方法,并且能从中得到新的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教育性的书本——《木偶奇遇记》。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木偶皮诺基奥只有一个看法:调皮。他为了看戏剧,卖掉了他的老父亲杰佩托当了外套才给他买到的识字课本,作为门票。我心里想:皮诺基奥,你怎么能够这么做呢?难道你不知道你的老父亲为你卖掉了外套,冻得浑身发抖吗?
读了一半时,我对皮诺基奥是又有坏感又有好感。好感是在皮诺基奥获得五枚金币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亲买一件外套,这说明了皮诺基奥还是非常爱自己的老父亲的。坏感是皮诺基奥相信了猫和狐狸的谎话,相信种金币能和南瓜豆角一样有收获,而被骗走5枚金币。这时,我又想发自内心地对皮诺基奥说:“皮诺基奥,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但你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不劳而获的钱呀!”
等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皮诺基奥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木偶,因为他看见爸爸掉入海中时,他不怕危险,跳下海去救他的父亲;为了让爸爸喝上牛奶,他甘愿每日提一百桶水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买新衣新帽,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皮诺基奥见自己变了样子,说:“当我还是个木偶时,我的样子太滑稽可笑了,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我多么高兴呀!”
我相信,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读了这本书,开始也会讥笑那个木偶的,最后也会为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而高兴。
读斑羚飞渡有感
华农附小 61 敖雅萱“鸟兽、花草树木这些大自然的精灵与人类共享大自然传达出的温情,令人羡慕、令人向往;在危难时刻,表现出来的壮烈令人感动、令人敬畏。”
《斑羚飞渡》讲述的是七、八十只斑羚在被逼到绝境时,表现出来的壮烈举动。它们在一只高大的公斑羚的带领下分成两拨,一拨是老斑羚,一拨是小斑羚和中年斑羚。从老斑羚群中走出一只公羚,它向那拨年轻的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了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快速起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其后,头一勾,也纵身窜跃出去,它牺牲了!小斑羚却踩着老斑羚的背,奇迹般地跳过去了。
老斑羚们为了自己的种族能够延续下去,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伟大的舍己救人的精神,真令我感动!
今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消息,讲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正在打电话的时候,突然从后面窜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他猛地抢了手机,拔开腿就跑。那位女士一边追一边大叫:“快来人呀!快来人呀!抓小偷呀!”四周的人有的跟着叫,有的赶紧走了,有的坐着看热闹……就是没有一人帮忙追,他们还念念有词。女人们说:“我们胆儿小,这见义勇为的事应该是男人们做的。”男人们说:“你说那歹徒,有点儿真功夫,还说不定有真凶器,咱没有呀,去了还不是白白送命吗?我们还这么年轻,怎么可以就这样冒险呢?”那些幼稚、纯朴的孩子本来是想去的,可他们刚刚迈开脚步,就被大人们伸出的手拽了回来,一个劲地告诫他们,不要惹事生非,就这样,小偷“正大光明”地逃走了。
咱们都会说“社会是我家,防抢靠大家”,羚羊为了大家而献身,我们人类,难道就不如斑羚吗?让我们学习斑羚那种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吧!
读吹牛大王历险记有感
“为什么天上那么黑?因为牛牛满天飞。为什么牛牛满天飞?因为有人在地上吹。”呵!这是谁呀?哦,原来是吹牛大王闵希豪森男爵呀!
闵希豪森男爵出自德国作家拉斯伯和毕尔格之笔,他们在一些广为流传的德国民间故事的基础上下,相继创作完成了这部介于童话和幻想故事之间的作品——,《吹牛大王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18世纪德国的闵希豪森男爵)确有此人哦,他就是18世纪德国汉诺威地区的庄园主。
你见过教堂固定上的马吗?见过狼拉雪橇吗?见过可以活动的头盖骨吗?见过眼睛里爆出的火星儿吗?见过头上长樱桃树的金鹿吗……我想你也没见过吧,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去看看吹牛大王的历险吧!去见见那些离奇古怪的故事吧!
当猎人用尽枪弹,却看见一头有着雄壮的身体,健美的四肢,金棕色的油光闪亮的皮毛,巨大而美丽的犄角的公鹿时,那头公鹿毫不畏惧,似乎知道你已弹尽粮绝,那么作为一个猎人你会怎么做?放弃?肉搏?还是……而他,身为一名猎人的闵希豪森男爵而是迅速吃完一把樱桃,将其核作为弹药,向着那头公鹿的额头射了一枪,正中那头公鹿的额头,但鹿却逃走了。一两年后,那头公鹿又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那头公鹿的两角之间竟长出一棵高达15英尺的樱桃树,硕果累累,它怎可再逃之夭夭。于是,他不但得到了香喷喷的烤鹿肉,而且品尝到了这辈子品尝过的最新鲜最美味的樱桃,一生难忘。
在海上,他被一只大鱼“追杀”,他有自知之明,他像一个肉球般避开锋利的牙齿滚入大鱼的肚子,他在大鱼的肚子中如孙悟空在铁扇公主的肚子里般翻腾,跳跃,使大鱼被捕,在剖开鱼肚之际,顺利得救……虽然这些经历吹得大了些,有些离谱,但是真的很吸引人,引人入胜。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勇敢,从容镇定,正义善良的男爵,值得我们学习的优良品质很多。本书精心的编选让古老的文字重新焕发光彩,让你与作者,编者超时空对话;适宜的语言让我们学会更好的表述自我,了解文字的功用和魅力所在;引人的故事是一部成功作品的核心所在;美好的插图引领我们步入文学和艺术的殿堂。
如果你想去和他一起历险,那你就看看《吹牛大王历险记》吧,说不定哪天他会从书中跳出来,把你带到书中一起开始新的历险呢。
读红楼梦有感作文
如饥似渴的读完《红楼梦》,静静的合上书,为书中人物的命运感慨不已。最初薛王贾史四大家族的荣华富贵令人惊讶,并且也觉得那里的小姐夫人老爷少爷是多么的幸福,确切的说是幸运,他们是那么幸运,出生在那样荣华富贵的家族,衣食无忧。
后来渐渐地体会到,其实出生在那样家族的人也有许多无奈。外人看来他们是那么幸福,而他们快乐吗?那样的家族中正如皇帝的皇宫中,勾心斗角,人人战战兢兢。一点也不安心。
有人觉得书中人物中,绛珠仙子林黛玉是最悲惨的,她的心中仿佛永远都是忧伤,每天以泪洗面,以至于黛玉去世很久以后,宝玉走到湘潇馆,还能听到林妹妹的哭声。黛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中还充满了怨恨和疑问:“宝玉怎么这么狠心?宝玉为什么要娶宝钗?以前的态度和语言都是假的么?”她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宝玉,宝玉,你好……”有人猜测,黛玉想说的是:“宝玉,宝玉,你好狠。”也有人想,黛玉想说的也许是:“宝玉,宝玉,你好傻。”我们其实都希望黛玉想说的是后者,因为黛玉误会了,宝玉娶宝钗时,根本没有意识,见人只是傻傻的笑,全府上下只有他蒙在鼓里,在揭盖头之前,他还傻傻的认为娶的是林妹妹。他真正爱的是林黛玉,如果不是,为什么有一次黛玉的小丫鬟跟宝玉开玩笑,说林妹妹要坐船回家,宝玉竟然差一点疯了,晚上抱着一只金船不放手。而黛玉虽然知道这些,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宝玉没有娶她,所以即使宝玉以前对她多么好,她也是一样的怨恨。宝玉得知黛玉生前的话后,每晚睡觉前都希望黛玉给他托梦,可见的是多么想挽回自己的过失—即使这不是他的错。
所以我觉得书中最苦的是宝玉,因为他真正爱的人含恨而终,他往日的好心好意,黛玉不能理解,还是恨宝玉恨到最后一刻。
宝玉和黛玉真是一对苦命鸳鸯,他们是两厢情愿,可是谁也不愿意说出来,如果说黛玉不爱宝玉,为什么得知宝玉要娶宝钗后一病不起,最后送了命?
《红楼梦》中是有许多的神话色彩的。宝玉的宝贝玉是女娲补天所剩的一块石头,因为羡慕人间的生活,乞求一僧一道带他去人间走一遭。而苦命的黛玉本是天上的一株绛珠草,宝玉则是天上的神瑛侍者,浇灌了绛珠草,绛珠草发誓要报恩,得知神瑛侍者下了凡,也跟了下去,才有了这一番故事。
回头想想,宝钗也是苦命的,因为宝玉娶她之前,一直把她当黛玉,宝钗就委屈的充当着别人,到后来,宝玉看破红尘,跟随那一僧一道飘然而去,只剩宝钗孤苦伶仃,此时腹中还有宝玉的遗孤。宝玉以前每次发疯发傻时,也只有宝钗在默默垂泪。
书中许多人都有悲惨的命运,老太太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儿女孝顺,可是生前最后一刻也没有看到贾府的复苏,悲痛而终。她的丫鬟鸳鸯殉主登太虚,随老太太去了。元春做了贵妃,也算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可还是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迎春被父亲嫁给了孙家,受尽虐待,最后悲惨而死,探春远嫁,离开了家人,虽然日子过得不错,可哪有不思念家人之理?惜春代替了妙玉的位置,做了尼姑。黛玉生前的丫鬟紫鹃做了她的侍女。而妙玉呢,一生清白,不想却被强盗强抢去,宁死不屈,结果被强盗杀了。
不过贾府后来的命运还是比较令人期待的,因为贾雨村曾经问过老仙翁甄士隐:“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士隐道:“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宁荣两府,善者修德,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之前还说到宝玉“高魁子贵”,雨村低头了半日头,忽然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士隐微微笑道:“此系后事,未便预说。”
《红楼梦》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回味,不愧是中华民族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作文
鲁宾逊从小就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冒险。尽管他的航海梦遭到了父母的反对和劝阻,鲁宾逊还是在他十九岁那一年,毅然离家出走,开始了他的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因为那些都是青麦。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宾逊那敢于冒险和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让我感动。他从小心中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去航海。虽然受到了父母的反对与劝阻,但这个梦想从来就没有从他的脑海里面消逝。航海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鲁宾逊丝毫不畏惧,即使遇到了海难,他也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在孤岛上,没有人陪伴,只有他一个人。特别是夜色很晚的时候,只听见洞口风在“沙沙”作响,有时还会有野兽在咆哮,这时,鲁宾逊是何等的孤独寂寞,感到多么的空虚啊,当然,他的心里也少不了一丝丝的害怕。开始,他找到了一个适合居住的山洞,并开始动手造房子。接着,鲁宾逊四处走动,勘察地形,了解自己居住的环境,为了防止有野兽或野人的攻击,他在房子的外围做了有效的措施。然而,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他要在这儿生活,缺少很多很多的东西,于是,鲁宾逊着手做起了器具,还种植了麦子、水稻,饲养了许多牲畜。渐渐的,他的生活比以前好得多。这些是平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而鲁宾逊靠他的顽强毅力做到了。试想一下,如果我自己也在一个四周被海水围着荒岛上,那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别提说盖房子、造船、制作器具,特别是生病了,也不晓得怎么治,更不可能在荒岛上住二十七年了。
鲁宾逊用它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属于他的王国,而我们也可以,我们用勤奋和智慧打开成功之门。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丧失意志,不能怕苦,要尽可能的发挥出你的才智。因为,成功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读朝花夕拾有感作文
再一次翻开《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的童年,品味不一样的味道……
鲁迅——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对石油的真挚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在《五猖会》中,鲁迅为了能看到迎神赛会被父亲强迫背书。鲁迅小时候对迎神赛会非常感兴趣,而正因为好奇,却在父亲突如其来安排一个任务后,有晴转阴。这些心理描写,表现了鲁迅的感情变化,还反映了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和摧残。那时的儿童无可奈何。相比之下,我们多么的幸福,我们天天被父母宠着,呵护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摔着。几乎被当成菩萨一样被供着。这样惬意的生活和童年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父母带我们去世界各地开阔视野,让我们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而从背书的另一方面看,则写出了鲁迅的孝顺和听话。我们却在这方面是调皮大王,能躲得过的就躲,躲不过的就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掉。背书其实不难,难的是我们没有那份骨子里的孝顺和听话。而细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行中透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感情也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对乐土的热爱,写出了自己的童年生活。长大后的我们可不可以也用这种浪漫而深刻的方式写下自己独一无二的童年。
看了这篇回忆性的散文,我仿佛看到了鲁迅小时候。在百草园,以昆虫为伴,与闰土父亲捕鸟,听长妈妈讲故事。在书屋,偷偷地跑到后院里去玩而整篇文章所表现住来的儿童的天真,好玩,热爱大自然,这正是儿童所拥有的。在《朝花夕拾》中。鲁迅笔墨用得最多的就是长妈妈。小时候,鲁迅总还是唠叨着要看《山海经》,长妈妈好奇的去问那是什么东西,鲁迅虽然告诉了长妈妈,但是绝不会想到长妈妈会给他买。这不正是有点像我们的爸爸妈妈吗?平时不管我们提出多门苛刻的要求,爸爸妈妈总是尽量的满足我们。在商店赖着皮要买的爸爸妈妈却没有买给我们东西,却在心情低落回到家的那一刻又重新出现在自己手里。那是世界上最真实最毫无保留的爱。
抬头向窗外望去,窗外依然飘洒着小雨,而我也在细细回想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给自己肩膀的爸爸,一个无限温柔的妈妈,还有几个一辈子都想在一起的伙伴。亲爱的朋友啊,路永有平缓曲折,但,幸福一直都在。
读昆虫记有感作文
上学期末,我在学校里征订了《昆虫记》等3本课外书,寒假一开始,我就在家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尤其是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最让我大开眼界。这部传世巨著,集昆虫学和文学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法布尔生活里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里。这一刻,我仰起了头,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探求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是他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昆虫与我们人类的息息相关,同时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作者的每一点每一滴发现,无一不来自于他仔细的观察。试想如果没有仔细的观察会有这么详细的传世巨著《昆虫记》的诞生吗?
评语:昆虫世界是一个充满神秘感的世界,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探索发现向我们展示了神秘的昆虫王国里的奥秘。同学们,那里还有着无穷无尽的奥秘在等待着你的发现,等待着你的探索……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作文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临终之际,他能够这样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
——题记
这是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所说的一段话,而这段话,使我对保尔柯察金的敬意油然而生。
保尔·柯察金,一个普通的战士,但是他却把党和祖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保卫苏维埃政权,同国外武装干涉者和白匪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他把他的一生毫无保留的献给了革命。
保尔从小在苦水中长大,早年丧父,母亲替人洗衣做饭,哥哥是一名普通的工人。保尔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保尔就在食堂里干了两年,受尽了欺辱。然而,保尔后面的路更加坎坷。保尔加入共青团后,随即参加国内战争。后来加入*。由于他长期参加艰苦斗争,健康受到严重损坏,他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却毫不屈服,以惊人的毅力同病魔进行斗争。他还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写书,他每写出一个字,就要比常人多付出十倍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那本《暴风雨所诞生的》。不幸地是,一份稿件在寄给朋友们审读时,被邮局弄丢了,但这一残酷的打击并没有挫败他顽强的意志,反而使他变得更加坚强。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不能自卑,而要有信心,因为挫折是培养毅力的前提,契诃夫曾经说过“困难与折磨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是脆弱的铁屑,锻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而保尔·柯察金就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坚强的涵义。
然而,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我们一定也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是,只要我们心中有那保尔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就一定可以战胜挫折,走出困境,不做命运的奴隶,直到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读名人传有感作文
那天,寒雨纷飞,天昏地暗,于是我拿来了《名人传》消遣时间。不料,故事内容把我深深地吸引住,无法自拔,更是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文章。
《名人传》乃出自于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的笔下,是一部激发人上进的文学名着,它叙述了三位伟人的一生:德国作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书中让我们看到了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矛盾、痛苦和挣扎,但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中历经苦难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
这部名着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贝多芬的故事。这位音乐大师是在那鲜为人知的困境中磨练出来的。他的一生饱经磨难,身心遭受悲惨命运的摧残,然而正是磨难造就了他的伟大。他的童年可谓悲惨。当他的父亲发现了他的音乐天份后,便常用暴力逼他学音乐,把他关在屋子里练小提琴,从不顾及贝多芬的感受。在贝多芬16岁时,他的母亲不幸去世了,他的父亲也因此成了一个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全都压到贝多芬的身上,使他的脾气变得暴躁古怪。但他却更努力,很快他便成了家喻户晓的人了。当他沉浸在音乐和成就带来的欢乐时,他却耳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面对接踵而至的困难和痛苦,贝多芬以超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不屈不挠地抗争,使他的音乐更上一层楼,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更是写下了不朽的《欢乐颂》……
这就是贝多芬的一生,他的一生可说是一部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童年,爱情失败,疾病缠身,贫困交加。贝多芬从刹那光辉享受的名誉鼎盛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的悲惨人生到老年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疾、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快乐,他却给世界创造了快乐!我感到他的人生是崇高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对自己作一个深刻的反省。我的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磨难也经常阻碍我前进的道路。但与贝多芬相比,我那小小的挫折好比大海里的一粒沙子那样渺小。有好几次,我的考试成绩不理想。为此,我总是躲在家里大哭一场,没有勇气面对这一切,甚至自暴自弃。现在想起来,我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幼稚。为什么我不能勇敢地站起来,直面挫折?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感谢上苍给予自己一次“小小苦楚等于激励”的机会,好让我拥有更大的勇气向前迈进。
现在,我每次听贝多芬的《英雄》、《命运交响曲》等名曲时,都情不自禁地为之动容。随着旋律的起伏而震撼、感动。贝多芬大师的一生,完全奉献给了人类社会。他让人们铭记于心的是久传于世的乐章。
在《名人传》中,我感受到了他们崇高的精神。今后我会直面人生,去谱写与凡人非同的命运。
读第七条猎狗有感
《第七条猎狗》这篇动物小说讲述了狼、狗、豺三种动物感人肺腑的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藏獒渡魂》,藏獒曼晃是一条渡魂不成功的藏獒,向导强巴把曼晃给了沈石溪,用来帮助他。曼晃天生就是打猎的行家里手。视觉、听觉和嗅觉都异常灵敏。有一次,他带着曼晃到了三十多公里外的小镇去邮寄资,半路上蹦出了两只大灰狼,那两只饥饿的大灰狼,饥饿的狼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曼晃不愧是狗中豪杰藏獒,面对两只杀气腾腾的狼,毫无惧色,全身狗毛恣张,勇猛的扑了上去。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曼晃胜利了!虽然曼晃身上有九处伤,流了很多血,可它仍这么顽强的与狼搏杀,绝对称得上是狗类中的英雄。曼晃也非常残忍,他在完成查清天鹅数量任务的时候,曼晃抓了一只小野猪,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可小野猪却忍受不了这种血淋淋的“慈爱”,逃出了曼晃的怀抱。曼
晃很生气,把小野猪捉回来后,残忍的咬下一只耳朵。就因为这,他就想把曼晃牵走了。可是,就在曼晃牵走的前一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改变了曼晃的命运。因为他要寻找金雕窝巢,而窝巢在悬崖峭壁上,所以他像猿猴似的爬在悬崖峭壁上,可是找了大半天,连金雕的影子也没有看见。他很失望,歪在一棵小树上休息。这时,山岩上传来咩咩的羊叫声,叫得很凄凉,很恐怖。原来,在一座蛤蟆状岩上,站着一只红崖羊,在它的下面,有一只灰白相间的雪豹,正张牙舞爪跃跃欲扑。后来,曼晃也杀气腾腾地扑蹿上去。这下,红崖羊即使有三头六臂也难以逃脱被撕烂咬碎的命运了。可是藏獒与雪豹都想把对方唬走,自己独霸美食。在与雪豹搏斗的过程中,曼晃略处下风,不知怎么雪豹咬住了曼晃的腿,殊料雪豹松开嘴,并用脑袋猛顶曼晃的腰。曼晃一下子弹射出去,打了两个滚,一直滚到岩缘边。它的两只前爪抓住岩上的石缝,两只后爪巳滑出岩。雪豹举起犀利的豹爪,那些指爪像一把把小匕首。就在这节骨眼上,母崖羊用短短的犄角撞击雪豹的胯部,雪豹整个身体横在岩边缘上,只要再往前三寸,便掉下去了,母崖羊又绷紧后腿继续发力,发怒的红崖羊力气不小,雪豹又被顶了三寸。但毕竟是雪豹,在被顶出一一刹那,突然急转豹腰,两只前爪抓住了肩胛,又碰到了岩边,突然,母崖羊往前蹿跳,身体蹿出半米多远,这时,雪豹也被带进了万丈深渊里。藏獒艰难的爬了起来,他本以为曼晃会吃了小羊羔,没想到他竟用长长的狗舌添着小羊羔。藏獒能和小羊羔如此温和,就代表渡魂成功,果然,后来它一直对小羊羔很好,工作也像以前那样好。
从这个故事中可知,狗都有爱护和帮助别的动物的心,何况我们人类呢。所以我决心从我做起,保护动物,爱护环境。
让我们的世界到处充满爱,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一定会变得更美好!
读小猪唏哩呼噜有感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本书,书的名字叫《小猪唏哩呼噜》。
故事讲述了一只调皮又可爱的小猪——唏哩呼噜的故事。这只小猪因为吃东西时,头也不抬地发出“唏哩呼噜”的声音,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你说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笑?是不是很好玩?它是一只聪明、勇敢又能干的小猪,小猪唏哩呼噜一生下来就遇到了许多麻烦事:小猪唏哩呼噜刚生下来就差点被大狼先生叼走;它想挣钱给妈妈买礼物,可是狐狸掌柜说话不算数,让他吃了不少苦头;为了还钱,唏哩呼噜给象博士当三个月的保姆,大象博士还咬文嚼字,让唏哩呼噜受了很多冤枉气……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不仅好看还很有趣,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读小王子有感作文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它的文字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一定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该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同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语言朴素又平实,而背后隐含的道理和智慧却如此深刻。小王子,那个永远不回答别人的问题、自己所问的问题没有答案就会一直问下去的小王子,那个有着金黄色头发、面带无邪微笑的小王子,那个来自外星球、有着忧郁而明净纯洁眼神的小王子,帮助我们重新认识我们的世界和我们自己。
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苦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面对自己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扞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直到,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己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己的身段,去诉说自己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该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这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取代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起,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么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因为这次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已经会不去了。他,轻轻地倒下。
想它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这是离不开作品的本身的。可以说这本书塑造得很成功,虽然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豪华的包装,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就像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的老人在你的耳边诉说着以前的故事,平淡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道理,真正好的作品亦是如此!
情不自禁的走到窗前,抬头望着星空,小王子就在那上边,所有的星星都在温柔的笑……
读文明美德伴我成长有感
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以文明礼仪著称,什么是礼仪呢?简单地说,礼仪就是律己、敬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表现对他人尊重和理解的过程和手段。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的体现,更是城市的脸面、国家的脸面。所以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这一良好的礼仪之风,是我们义不容迟的责任。文明礼仪是什么呢?文明礼仪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一个城市的形象和风貌。
以前的我对于文明礼仪是视而不见,坐公共汽车时,就是旁边站着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还是不愿意站起来让座,“文明礼仪”在生活中也可以看到许多人对它视而不见。乱扔纸屑、随地吐痰、讲脏话。许多人可能认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呀,不就是纸片一张、痰一口、脏话一句吗?这么小的事也算呀,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切事情不都是由小事引起的吗?如果你是这样的人,那么你应该去看一看《文明美德 伴我成长》遵守文明美德,应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要做的事。“文明礼仪又可分为好几种:社交礼仪、家庭礼仪、就业礼仪……所以文明礼仪是十分广泛的。有了文明,切勿忘了美德,美德于文明共行,与人交往中,美德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文明礼仪体现了一个人的素质、文明礼仪能使国家更加繁荣昌盛,我们要做文明的人,与文明美德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