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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

一篇好的作文就像一首名曲,充满激情的旋律,牵动着我们的心扉。下面易文摘主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

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800字篇1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得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地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得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得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800字篇2

我无比激动的在此翻开了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狡诈的曹操,谦虚恭谨的刘备,严谨与聪慧的诸葛亮胸怀狭小的周瑜……《三国演义》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别具一格的性情,有着独一无二的吸引力。笔者塑造的入木三分而读者读得更是痛快淋漓。

故事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是以智和勇来顺次展开的,不过我觉得智永恒是胜过勇的。譬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徒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承担不了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合适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阿斗,整日饮酒取乐,不理朝政,甘心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终竟至演出了让天仆人耻笑的事物,乐而忘返。谁会想到一个国度的统治者能做出这么的时移俗易的事物来呢?

暴虎冯河,大敌现时,只能抵死出征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假如吕布在白城门上的楼服从谋臣的计谋,不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假如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物和关羽申说白,哪里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前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度,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样来看,从国度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情。曹操,欺负压迫老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雄霸江东。

假如说魏国在魏蜀吴里计谋,一点儿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可以称作举世无双,司徒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不过两私人都有自个儿致命的弱项:曹操多心,司徒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一准是伏龙诸葛亮。他那傲人的机灵,熟练的兵阵,无不让后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点人物,不过我觉得都还不如孔明。吴,一个占领三江六郡的国家,能算做上是有计谋策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一段时间的周瑜就记诵兵书,洞晓布阵。通过一番刻苦的尽力尽量,终于当上了水上作战部队大都督,总统舰艇兵。然而他太过于忌妒,死正当中年时。从这些个人物和国度我们不不好看出人的性情的关紧性。性情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个儿的目的,只要踏塌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寻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800字篇3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地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800字篇4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仁的重要性;这本书,使我感到了那个战国时期用鲜血凝成的友谊;这本书,使我终生受益,一向勉励着我,鼓舞着我做一个重情义,讲义气的人。这本书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让我们翻开这本经典之作,让我们在一次体会一下当时他们的别样人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比较欣赏刘备这个人。他文武双全,凭借着自我的仁义和虚心,将不少名将都招入自我的势力中。的五虎上将关羽、张飞、马超、赵云、黄忠等都收入他的膝下,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

当年刘备因没有一个好军师而愁困不已,听说诸葛亮是一个上至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的人,便带上关羽、张飞去请诸葛亮出山,帮忙自我。结果第一次没见到,第二次不顾张飞关羽阻拦,冒着大雪去请仍没见到,第三次等诸葛亮睡醒后才最终见到他本人。这显示了刘备真情实意的邀请诸葛亮出山来协助他统一天下,同时第二次请诸葛亮时,关羽等人说要把诸葛亮绑起来威胁他,刘备却狠狠地斥责了他们,这又体现了刘备的以诚待人。

《三国演义》中不仅有刘备的“仁”去值得我们学习,还有诸葛亮的“智”关羽的“忠”,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战争,正义的信念使我们看清前进的道路,而信念会让我们迷失方向,误入歧途。最终告诉大家一句话“仁”可治天下,“智”可管理好人民,“邪”再怎样努力,终究还是会一败涂地。

祝大家都能打赢人生这场战争,祝大家都能成功,成才!

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800字篇5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十分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十分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必须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齐去找刘备,最后最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述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能够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能够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正因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800字篇6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好啊!”奶奶也常常对我说。寒假到了,我这个“小书虫”可得多读一些书。这不,爸爸给了我一本《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风云并起、三国鼎立的故事。书中有许多英雄豪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古道热血的张飞、乱世的_雄曹操……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忠义勇敢的关羽。

《三国演义》第一回就说的是关羽与刘备、张飞三人桃园三结义;又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刮骨疗伤而毅然镇定。他那勇敢忠义的品质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但是《三国演义》里最聪明的人物还要属诸葛亮。当初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他便一心一意地辅佐刘备,夺荆州,出谋划策使孙刘联姻。他真是神机妙算: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三国演义》第一百零四回我反复读了许多遍——诸葛亮死后还用木像吓退了司马懿。他的机智可是令常人望尘而莫及的呀!鲁迅先生曾经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这样评价诸葛亮:“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诸葛亮最令我佩服!

诸葛亮说过“怠慢则不能励精”,我以此为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告诫自己做事要快些,不能拖拉,慢了就做不好了。以前,我是一个做事拖拖拉拉的人,半个小时能写完的作业,我常常拖到一个小时写完。但我认识了诸葛亮之后便立志做一个像他一样做事迅速的人,把做事拖拉的坏毛病改了。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还让我得到了许多启示——我要像关羽一样忠义勇敢;像刘备一样重情重义;像赵云一样忠心耿耿……这本书,真对我有益!

外公是棵樱桃树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阅读了《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使人感觉温暖,使故事温暖的是——托尼诺的外公。

托尼诺的外公热爱生活,对事宽容。生活中有很多烦心事,外公却能用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对待。同样是托尼诺打破鸡蛋,外公不但不计较,反而再回去拿二个,而妈妈却给了托尼诺一个耳光。在外公的引领下,托尼诺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樱桃树的呼吸声,山雀奶奶喂饱山雀宝宝的叽喳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

我也有一个慈祥的外公,住在高作乡下。外公从小对我非常宽容,我做错事情,他总会生气地说:“我一个巴掌打来了。”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真正挨过他的巴掌,要知道从出生到上学前我都是在外公家长大的。如今一到寒暑假,我依然会迫不及待的飞到外公家去,我喜欢那种宽松、随意的生活。

外公在乡下种了一片果园,外公最常带我去的地方就是果园。对待果树,外公总有忙不完的事可做,他帮果树修剪新枝,帮果树除去害虫,帮果树灌溉。我则在园果中穿梭,听青蛙欢叫,听知了唱歌……小的时候外公一边做事一边给我讲故事,现在则大多是我一边奔跑一边给他讲故事。我喜欢对他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对他说我心中的小秘密。我们祖孙俩的哈哈大笑,经常引得爸爸妈妈莫名其妙。

没有说教,没有斥骂。

只有宽容、温暖,只有浓浓的亲情。

外公,我爱你!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们班男生的最爱,他们一到下课时间,就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自己的宝贝——《三国演义》,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看到的那一页,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时还会摇头晃脑地模仿里面的英雄人物说话呢!我疑惑了,这书真的有这么好看吗?于是,我怀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三国演义》。

里面果然名不虚传,里面的人物刘备、关羽、张飞、孔明个个有勇有谋。我最佩服还是那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的架子还真不小,竟然让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到他,不过,他的确聪明过人。一次,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华,想出了一个阴谋,让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居然“口出狂言”说他三天内便可完成,周瑜也是聪明人,立马就让诸葛亮下军令状。诸葛亮请来鲁肃,对他诉说了自己的计划,第三天四更时分,故意让将士们擂鼓呐喊,还在船的两侧放满了稻草人,曹操中计,派弓弩手射箭,不一会儿,草人上都射满了箭,诸葛亮当然成功了。这件事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厉害,但其实诸葛亮算到了三个人的性格特点,周瑜聪明过人;鲁肃忠厚老实;曹操生性多疑。这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讲述了多个英雄人物,这些英雄人物个个有勇有谋,才智双全,部分人物的精神更值得我们佩服。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三国演义》这本书的精髓所在,让更多人能佩服里面英雄人物的精神,并试着学习。啊!《三国演义》真得带给我很多很多!

笑猫日记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也是我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我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良师益友。其中有令我捧腹大笑的漫画书《父与子》;也有让我伤心落泪的《三毛流浪记》;还有让我获得许多科学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可是我最喜欢读的却是充满童真童趣的《笑猫日记》,因为它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与幻想。

《笑猫日记》中的系列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充满幻想,充满童真童趣,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读这本书我仿佛跟随主人公进入到书中描述的情景中。比如:读“云朵上的学校”,我仿佛跟随笑猫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看孩子们课上愉快的学习,课下快乐地做游戏:用南瓜捉鱼,跟青蛙学习游泳、学跳跃,骑着仙鹤在天空中飞翔。每当读到这里,我总会放下书,抬起头好奇地仰望天空,希望天空中飘过的云朵上真有一所这样的学校。

《笑猫日记》中刻画的人物性格鲜明,特点突出。故事赞扬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笑猫是一只会笑的猫,他会用微笑、苦笑、冷笑等笑容表达自己的心情。笑猫的三个孩子分别帮助人们做不同的工作:胖头在马戏团表演,给孩子们带去欢乐;二丫帮助孤苦的老人卖报纸,以维持老人的生活;三宝是一只搜救猫,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三个孩子的妈妈虎皮猫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充满爱心的猫。它们的行为使我坚信:动物就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和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

《笑猫日记》的语言生动形象,语句优美。例如“翠湖边上的柳树都返青了,柳枝上冒出了绿豆般大的芽苞”,“清明节的雨飘洒在柳枝上那一片片刚长出的新叶上,将它们都变成了嫩绿的泪眼”。两句话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抓住了春天的特点。每当读到这里,我眼前总会出现“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胜景。

《笑猫日记》是我的知心朋友,它时刻陪伴在我身边。它总能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慰藉;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给我鼓励和信心;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给我忠告和劝勉。

读《笑猫日记》我体会到:乐于助人、以诚待人、心地善良的人会给别人带去快乐,给自己带来幸福。虚伪冷漠的人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人。

《笑猫日记》给我童年带来了许多欢乐。我深深地爱着它——“童年的小伙伴”。

窃读记读后感

步入金秋时节,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与林海音相比,我看书的痴迷度可比不过她。我平常读书的速度有点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而对读书的理解,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每回一到书店,就就要买书,每回买回的`书,我差不多都看不懂其中理。我以后一定要像林海音热爱读书。

读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将我们的知识增长。书,就是一把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就是一只只蜡笔,将我们黑白的人生涂上色彩;书,就是……

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我们畅游书海,拥有智慧吧!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大林和小林》。听名字我原本以为这本书不太好看,可是读了几天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勾”住了。

《大林和小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林和小林出去打工挣钱,可不料第一天被怪物追着要吃他们,兄弟俩分开逃跑,才没被怪物吃掉,可他们俩却分离了,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

先说小林吧,小林过得很穷但是他努力工作,终于成了一名火车司机。而大林呢?他和狡猾的狐狸包包在一起,想出了一个诡计,成为大富翁叭哈的儿子,天天好吃懒做,比较后饿死在富翁岛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世界里很多跟大林一样贪财的人。他们为了钱可以放弃一切,永远不能满足。其实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是我们不能让欲望没有限制的增长。生活中,我也有很多欲望,比如说,我想买很多的书,很多的玩具。我总抱怨这些愿望得不到满足。我没有想过那些贫困地区的小孩子,和他们相比较的话,我的生活可就优越多了。

我们应该像小林那样坚强、乐观、善良、热心,而不能像大林那样贪图富贵,不思进取。

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书中,感受比较深刻的,就属《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猎狗,它在猎户寨待了两年,为主人阿蛮星做贡献。而在危急的时刻,它为了救主人的生命而活掏了小牛的肠子。因此,白眉儿暴露了它豺的血统,因为只有豺才会掏肠子,被迫回到豺群。这时,狼群入侵。白眉儿斗败狼王,推翻了前任豺王夏索尔,登上王位。因为,白眉儿做过狗,所以它的感情比普通豺要深,遭到了夏索尔的怀疑,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我觉得,白眉儿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那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精神。虽然有这种精神,但不足之处是,它不是人,感情却和人不想上下,而它生活在豺的世界里,必须遵从豺的生活原则。豺的生活原则是:汰劣留良,弱肉强食。因此,不论你是豺王、王后,不管你为豺群立下了多少功劳,只要你老了,或违反了豺群的生存原则,就要被群体淘汰!白眉儿的一生,在它做狗时是条好狗,做豺时是匹好豺,但葬送它锦绣前程的,还是那些残酷的动物生存原则!

所以,我们做事时,首先应该衡量一下你是什么角色,该按照哪些原则做事,绝不能像白眉儿一样。但我们也要学习白眉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我们是人,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那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书;那是一部令人着迷的书;那是一部不可不读的书;那是一部给心灵无限震撼的书……这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查理的小男孩的故事。查理的家里并不富裕,甚至连饭都吃不饱。但他却生活在一个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小镇里。这已经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了。而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却没有妻子,更没有儿子、女儿。在很久以前,他就禁止人们出入他的工厂。他为了找到工厂的接班人,在报纸媒体上宣布自己在全世界不同口味、不同品种的巧克力里放有五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儿,将可以参观工厂,也有可能获得终极大奖。但是,他没有说这是为了选出一个接班人。这个消息,无疑惊动了全世界,旺卡巧克力的销售量也因此飞速上升。前后四张金奖券,在短短几天内,都被富商贵妇们找到。而最后一张金奖券,一直没有着落。小查理也是参与者之一。幸运的他在小卖部,获得了最后一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查理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但是,他是否能够在巧克力工厂里获得终极大奖呢?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每到一个房间,富商们的儿女都十分任性,见到什

垃圾堆,或被压扁,或长得像个紫果,或变得只有手指那么长。查理成了唯一一个没有被淘汰的幸运儿。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想到,威利?旺卡竟然提出,要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这就是终极大奖!查理在大家的劝说下,终于同意了。阅读这本书,有的人可能是一口气读完,有的人可能是慢慢品味。一口气读完,潦潦草草,只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却不知道一系列的连环淘汰的用意,还有罗尔德?达尔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另一种人,会去慢慢品味,在字里行间中感受文字的奇妙,句段的优美。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可是,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遍,我可能读的是故事。第二遍,我可能读的是人物细节。第三遍,我可能会体味其中的情境。第四遍,我可能会品读其中的人生境界。那就是,对人生,抱有无限的希望,而不是被贫穷、失败、挫折所打倒;对人生,抱有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而不是从此一事无成;对人生,抱有渴望明天的美好,而不是让理屈、恩怨掩埋、沉沦自己。对人生,具有坚持不懈、不怕摔跤的精神,胜利一定属于自己!这就是我想象中的中国梦,也就是我的梦。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恶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騒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真才实学、摆弄情感,是一个地隧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恶,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实的情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清楚其中的真理。君不见,大巷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认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目中无人地大声喧闹、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大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品、闹事斗殴、生涯腐烂而自以为洒脱、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确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妍媸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寻求美的权力。从前常以“东施效颦”来讥讽那些本身前提差而敢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点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跟着社会的发展、时期的提高越来越丰盛、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由于思维的解放,能够勇敢地追求合适自己、别树一帜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不辨别的尺度吗?答案是确定的。适应国情,合乎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纪,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该鼎力倡导与宣传;一味追求独树一帜,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本人国度的详细国情、不顾自己的身份春秋、不顾别人的审美感触,这样的行动就是丑的,应当鼎力批驳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斥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事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特别文明气氛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英雄的一些粗暴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当初、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只有占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爆发出无可比拟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假如内心昏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便领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

我十分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资料丰富。下方,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以及我看完几期《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吧!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搞笑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搞笑。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简单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搞笑,使得读者一向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每当我看到书里面讲做小实验的漫画时,都忍不住跟着做实验。有一次我根据漫画做了一个喷雾器,步骤很简单。首先,把一根吸管折出一个直角,在那个直角上横着剪一下,记住不要剪断,要剪出一个小口。在一个纸杯上倒一些自来水,不要超过小口,最好在小口下方,然后将吸管的一头放进去,对着吸管的另一头向玻璃吹,啊!还真的有雾了呢!之后,我查询了有关的网站,才明白原理是这样的:空气从小口迅速流出,小口附近的压强小,容器里液面上方的空气压强大,液体就沿小口下边的吸管升上来,从吸管的上口流出后,受气流的冲击,被喷成雾状。里面还讲了一些有毒的植物,还带有图片。我出门时,仔细的观察了周围的植物,发现没有这些有毒的植物,才松了口气。我最喜还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秘。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又好像平安无事,还有的时候令人感到悲哀,某些动物吃了某些比较弱的动物时,觉得那些动物十分凶狠,但是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生活中,我经常与同学谈话。我们互相交换有关科学的资料,自从看了《我们爱科学》之后,就有更多有关科学的话题想与同学分享。课间的时候,我拿出《我们爱科学》看看,就不会觉得无聊。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快乐!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最近两天,我把《理智与情感》看完了。现在写一下读后感。

《理智与情感》与《傲慢与偏见》出自同一个作者,内容有相同之处,这是作者1797年的作品。

1、作者是想告诫年轻的女性朋友,在交男友的过程中,应该谨慎从事,不要轻易动情,任性行事。如果遇见一个条件优越而用情不专的男子来追求,就以身相许,女方会受到极大的精神创伤,难以自参。

2、姐姐埃莉诺非常有见识,遇事冷静,她的心地极好,富于情感。她懂得怎样克制情感。妹妹玛丽安伤心或者欢乐都毫无节制,一切都好,就是不谨慎。玛丽安放任情感去支配自己的行动。而埃莉诺不愿被这种冲动所摆布。

3、姐姐埃莉诺心眼儿好,起初是为了无条件地帮助别人,结果却是帮助了自己。

4、“卖马看母”,母亲很坏,她的儿女有的也很怀。费勒斯太太的有些儿女就是这样。

5、19岁的露西漂亮,起初爱德华看上了她的美丽。其实露西很坏,缠住爱德华不放。后来爱德华没钱了,露西马上抛弃了他。在婚姻问题上男人只看女人漂亮,或者女人只看重男人的外表,都是不对的。早晚得后悔。有时还可能是陷阱。本文中的男主人公威洛比长的很帅,他是害人精。

6、文章的作者强调,如果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配偶,会对他(她)的另一半有好的影响。相反,如果有一个心胸狭窄,更加自私的配偶,会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

7、本文的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威洛比。这个人坏极了,整天无所事事,玩弄女人的感情,不止一个。他无所事事,又虚荣心极强,只是为了玩玩,一向成为习惯,他不控制自己的感情,用各种方法讨好女人的欢心,又极不负责。其实他早就想娶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子为妻,来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可釉让他继续好吃懒惰,挥霍无度。上天偏偏又给了他仪表堂堂的外表,使他骗了不少女孩子。

我认为外国文学里有一样好,它深层次的剖析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作者是这样描述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早期的威洛比性格开朗正直,多愁善感,却因过早地独立生活而养成懒散,放荡和奢侈的习惯。他的心灵,品格和幸福都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伤害。社会环境把他变成为好挥霍、慕虚荣;挥霍和虚荣心又使他冷酷无情自私。虚荣心驱使他损人利己,追求亏心的得意。最后威洛比自己对自己心灵上的谴责,比别人受到的伤害还大。

8、找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做自己的终身伴侣,这是作者强调的。品德,人品比什么都重要。

9、共同的兴趣爱好也很重要。

10、作者同样谴责了女孩的母亲。强调了父母在女孩子择偶方面的重要性,家长心中要有大局,要掌握好大的方向,要有看透人的火眼金睛,要有见识。

11、从作者出版这篇着作到现在,已经200年了。社会基本还是没怎么变,男人择偶的要求是漂亮的女人,女人找的是有钱的男人。我怎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用头脑去思考问题。

根鸟读后感

这个暑假期间,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有了许多感触。

《根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根鸟的少年在梦里梦见一位在峡谷中无法自救的少女,根鸟梦后下定决心去救那位少女,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路途中,他走过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峡谷……还遇到了帮助他寻梦的好人,和阻拦他实现梦想的坏人。他有时意志坚定,有时意志松散。他下定决心,以梦为马,度过他多姿多彩的成长阶段。他的意志有时恍惚,有时迷乱,有时摇摆,有时一往无前,使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我在文章中感受到了根鸟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在追逐梦想,但是,大半的人们都在路途中放弃,我想对那些在实现梦想路途中的人们说,在梦想的路途中不要放弃,不论成功与否,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永远是自己的,别人永远夺不走你的梦想。加油!不要放弃梦想。加油!梦想需要追逐。加油!追逐梦想的人们,你们都是努力的天才。

根鸟为什么能最后能实现梦想?正是因为他有追逐梦想的决心与毅力所以最后才能实现梦想。俗话说得好: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身边正因为有这些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人,我们才会有了那么多有才华的青年。我想:要是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话,该多好啊!这样的话,人人都是杰出的天才。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造就的,大家可以从这句话看出,天才并不需要很大的灵感,而是需要许多的努力,还要付出许多劳动的汗水才能造就天才,古今中外,有哪些名人可以不努力就可以变成天才?

梦想之花只有绽放才会美丽,人只有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才能活得精彩,变成天才。

妞妞读后感

一条鲜活的生命,却有着那样悲伤的故事,我时常想,为什么会降临在一个这么幼小的女婴身上,明明只有那么小的几率……

我想,初为人父的夜晚一定是一个既惊喜又忧愁的时刻吧,欣喜着生命的诞生,又忧愁那将来的路。读到时,脑子里便自然而然浮现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有谁知道,这看似极其美好的画面下却隐藏着危机,上帝是公平的,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窗——他们的女儿妞妞聪明可爱,却患上了一种叫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极其罕见的病。那时这种病的医治率很低,情况不容乐观,她的父母面对这些却毫无办法,我仿佛看见那一刻他们崩溃的模样,仿佛看见他们流下的泪水,我只觉当时一定冷的惊人。他们挽回不了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决定尽他们所能的在妞妞剩下的日子里,让她过的快乐;在她还看得见的时候,尽情地享受光芒。

往后看去。妞妞很懂事,很少哭闹,喜欢笑,疼痛的时候也不大嚷大叫,只是用手捂着痛的那只眼,用另一只眼呆呆的看一会儿天,有时实在难受,便会用手揉眼睛,时间长了,双眼周围的皮肤就被揉得通红的了,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叫人怜惜。她与同龄人相比,她说话的早。第一个名词便是“爸爸”,接着是“妈妈”,然后是“音乐”……他的父亲一定是小心的、看待珍宝似的记录下这些。我想,现在有多么珍惜将来失去时就会更加的痛苦。因为只能看着她的视力一点一点变差,然后仅余留下一丝光感,最后连光感也不存在了。可怜的孩子,你很痛苦,你的父母也备受煎熬。

我身边有着类似经历的人,我母亲的同事,据说她的身体不太好,是当初生下了一个十斤的大胖小子,出生的时候很可爱,不停地挥动着双臂。可谁知道,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患上了与妞妞一样的疾病。两岁多,便在疾病的折磨下,与世长辞,这样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一下子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看不见他的模样,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我相信,只是一种噬心之痛,是难以忍受的丧子之痛。我也曾看见过,看见过那位母亲痛哭流涕,在她儿子的墓前,多年如此,余痛阵阵。

我对此很同情,可我又感到无比的幸运,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尽管我也生过大病,也差点与这个世界告别,但我现在还站在这,无法想象如果这样的事发生了,我会是什么表现?

整本书,因生命的到来而欢喜,因生命的逝去而悲伤。我时常想,如果雨儿去看医生时,遇到了一个有良心的医生,发烧得到了及时的救助。是否妞妞就不会患这疾病。亦或者是,如果周国平的远亲医学博士没有把x辐射一而再,再而三地照在怀孕五个月的雨儿身上,是否悲剧就不会发生。可惜没有如果,事实是,那样一个可爱的生命,她走了。她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我想,健康的生命是妞妞所奢求的东西,更让我明白,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800字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题记

爱德华的“主人”们:阿比林(爱德华)→内莉、劳伦斯(苏珊娜)→布尔、露西(马隆)→萨拉、布赖斯(詹理斯)→阿比林(爱德华)。

在故事的开头,爱德华还只是一只自以为是的兔子,会激动、会恼怒,但更常的是冷漠,哪怕面对爱他的小姑娘阿比林也感受不到爱。那时,整夜凝视的星星会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安慰,却也止于莫名而已,还是空洞的——直到他听了佩勒格里娜讲的故事。

“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一遍一遍重复这句话并感到慰藉的爱德华,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星空,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假想却算是实体的主角。

可是“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于是爱德华也在航行中(并非偶然地)落到船外,离开了阿比林(怀表也丢了),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第二站是布尔和他的狗露西,此时的星空不再空洞,爱德华已经能说出他们,和爱人们的名字。想到爱他的阿比林爱德华能感觉到胸口剧痛,和布尔、露西被迫分开时初初也懂得了再见的涵义

爱德华心碎了,紧接着瓷做的身体也被摔成了碎片。后来身体被卢修斯复原,心却还是绝望而孤独的,大概有爱的故事也并不一定有完美的结局。

在卢修斯的玩具店里,爱德华认识了一个足有一百岁的老娃娃,她在被领走前告诉他打开你的心扉,会有人来接你。爱德华一边告诉自己不要相信,一遍再次敞开了自己破碎过的心。

就这样,爱德华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故事的最后,再遇见已经长大、成为人母,脖子上还仍然挂着他的怀表的阿比林(这是我最喜欢的桥段之一)。

“他是做什么的?”

“他什么也不做。”

“那他有什么用途呢?”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不论过去多少年,阿比林仍然是那个爱着她、会等他的小姑娘。此时,爱德华也经历了心碎和等待,学会了什么是爱,心从空洞变得饱满,一个圈绕回来,终于到了幸福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消除对彼此的误会,最终缔结了美满姻缘。小说中还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来与女主人公的婚姻相对照。奥斯汀告诉我们要理性正确对待婚姻。

在当时的时代,由书中人物所表现出的婚姻。不是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婚姻对象的相关条件。为了达成婚姻的目的,女性人物善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现在,女性地位提高。婚姻生活实现了和男人一样的人格独立,拥有平等权利,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机会去追求幸福,不再仅靠婚姻决定一切,所以希望找到真爱,以双方感情作为缔结婚姻的基石.

伊丽莎白给自己定的原则上婚姻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倘若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便会步入婚姻围城中,影响以后的生活。作为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能当男人的配件,需要找到真正能跟你共度一生、在心灵上共鸣的伴侣。女人若把婚姻当作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很可能成为婚姻的牺牲者,为自己的幸福之路埋下隐患。而男人,若不上进,想凭自己的容貌骗取有钱女子,通过成家来向女方及家庭索要钱财,中汇遭世人鄙视,要再造化不好,后半生将在孤独寂寞和穷困潦倒中度过。

夏绿蒂和柯林斯是出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结合,夏绿蒂本是个联盟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处女”。她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建立在无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幸福难料,他们只把成家作为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以物质上的满足来掩盖感情上的空虚,这就难保在以后的生活中双方不产生矛盾。如今婚姻自由,结婚也不再是永久的可靠保证了,若把婚姻当作生活命运的唯一赌注,并不一定能像夏绿蒂那样幸运。

丽迪亚和韦翰仅仅是建立在对彼此青春美貌的迷恋上的婚姻。丽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她不注重素质、修养的提高,本身年轻对社会了解不够,又任性不听家人的管束,一味想踏入社交,吸引男人眼光。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韦翰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慎重对待,不要把婚姻当儿戏。为了金钱和地位结婚是错误的,但没有上述因素便是愚蠢的,他们两人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所以婚后尽管丽迪亚依旧痴情,也改变不了韦翰不负责任的性格。

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之间既有经过波折所产生的真爱,又有维持家庭的物质基础,才能经受住地位差距和长辈阻挠的困难而有幸福的婚姻。

雪豹悲歌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今年寒假,我读了另一本他的著作——《雪豹悲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雪妖的雪豹,因为从小被人类养大,所以失去了野外生存的技能。为了让她野化成真正的雪豹,人们把她放回了大自然。后来,雪妖遇见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北斗母豹。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日子,虽然有无奈,有挫折,但她得到了母亲的关怀和疼爱。但是她嫉妒那三个刚吃奶的弟弟妹妹们,因为他们分掉了母豹大部分的爱和食物。于是,雪妖残忍地把弟妹们都咬死,并扔到了深渊里。这一切都被母豹看见了,但她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孩子,于是就伤心地离开了雪妖。没有了母豹的照顾,雪妖自己又不会捕猎,所以她只能去抢夺豺群的食物,结果被它们吃掉了。

雪妖为什么有这么悲惨的结局呢?那是因为她是一个极度自私又贪婪的家伙。她为了独占北斗母豹的关怀和爱,竟然残忍地杀掉了自己的同胞弟妹,她一点儿也没有考虑到别人,只想到自己,真是太自私,太没有亲情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好结果呢?就像书中所说的:“与其说雪妖是被豺群害死的,倒不如说她是被贪婪和自私害死的。”

说到自私,我不免想到了自己。我是一个独生子女,身上也少不了自私的毛病。过年时,爷爷奶奶给了我许多压岁钱,我非常开心。可是当爸爸妈妈让我请客吃饭时,我死活都不同意。这时,妈妈对我说:“你不能总是铁公鸡——一毛不拔。钱虽然不可以乱花,但是偶尔也要请请客,联络一下家人感情呀!”听了妈妈的话,我大方地请了客,家人都非常开心。还有一次,小区里的朋友到我家来玩,他们看中了我的一本书,可是我不想借给他们,因为我担心他们把我的书给弄坏了。爸爸见了,对我语重心长地说:“小戴,好东西要学会和他人一起分享,不能这么小气,不然,你是交不到好朋友的。”听了爸爸的话,我觉得挺有道理,于是就把书借给他们了。现在,我和朋友们经常交换玩具来玩,大家都非常友好。

我的身上虽然有一些自私的毛病,但我不会像雪妖那么悲惨的,因为我会慢慢改掉这些坏毛病,成为一个有爱心,懂得谦让,会替他人着想的人,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一对疼爱我的父母,是他们一直教导我,关心我,鼓励我,没有像北斗母豹一样,离自己的孩子而去,所以,我是幸福的。我想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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