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狼有感
一篇好的作文就像一幅画,色彩绚丽,下面易文摘主编为大家带来读天狼有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1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
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2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3
今年假期我看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狼荒野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讲了贝克乘坐的飞机在阿拉斯加冰原上空坠机,阿尔伯伯受伤了,贝克需要克服饥饿和各种困难的挑战。比如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等等。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和缇堪尼获救的时候毫发无损,当地居民认为是狼神保护了他们。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贝克和缇堪尼乘木筏过激流险滩的事。贝克和缇堪尼被卷入一个水底漩涡,贝克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瀑布,如果掉进去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他很庆幸是漩涡救了他们。贝克借助岸边垂下的一根粗壮的树木爬上了岸,然后又把缇堪尼拉上去。他们二人脱离了险境回到了陆地上。
亲身验证的险境求生技巧,逆境求生的少年硬汉形象,让贝克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我要学习他能够掌握很多的求生知识,有很强的求生能力,以及坚韧的求生意志。如果有一天我也遭遇了那样的险境我也会用到书里的求生知识来解救自己、帮助别人。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4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
qiang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
猎人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因此,作者发出呼吁:“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5
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个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它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意浓浓、互相帮助、共同斗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又一次地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的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小斑点儿,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小斑点儿,慢慢向回走。”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实事求是地说,狼类具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但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爱和恨。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它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我们在学习中要学习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6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7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8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
“动物会为自己治病吗?刺猬为什么长着一身刺?猪很笨吗……”这些有趣的问题你也一定很想知道吧?那你就到我们二(2)班教室来看《十万个为什么》(动物卷)这本书吧!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趣味横生的动物小故事,它一定会让你在轻松愉快中学到知识,增长才干。这不,我在语文月里看完了这本书,常去考考老师和小朋友,引得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呢!
评语: 怪不得有关动物的知识你懂得那么多,原来是这样呀!听了你的介绍,一定会有更的人看这本书的!
读书有感
诚实
读《一定要洗七遍》有感
外国一家餐厅接纳了一名中国留学生做服务员。老板说:“盘子一定要洗七遍,按洗的份数给工薪。”他的工薪比谁都高,怎们回事呢?啊!他竟然为了金钱而不遵守约定把盘子洗了一遍。结果被老把那发现炒了鱿鱼。
读着读着《一定要洗七遍》,我陷入了沉思中。
为什么?许多人都在问。是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丧失了自己为拥有而最自豪的东西?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欺骗相信你的外国人?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当一个外国人不再相信的人?难道为了谋生,别无选择的话语是一个理由么?不,绝对不是!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把一袋米给了一个乞讨者,可男人不知道里面有妻子的金戒指。第二天,男人在门口发现了那个金戒指,那就是贫穷的乞讨者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诚实。
你连乞讨者都不如,他知道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不是他的,可你只知道意味的索取。或许你拿到他会幸灾乐祸。可你活着毫无意义了!
当那个留学生被排挤出那个城市,作为国人,你会怎么想?
作为人,就应该有诚实。人之初,性本善。让我们去保持原有的那份清纯吧!不然,你将像这个留学生一样,在一遍与七遍中,迷惑了自己。多并不代表好,或许少能带来更多幸福。
正如我一样,一次,我不小心将妈妈最名贵的法式香水打碎了,我想妈妈说了实话,妈妈没有骂我,反而给我做了一顿好吃。一个人的诚实的品格多么需要呀原来,诚实会使人原谅.
读书有感作文
一本好书,蕴蓄的是一片片叶的新绿,一朵朵花的清香,一株株草的顽强,一棵棵树的阴凉,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我带来清香、美丽的向往。
——题记
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的雨滴!有人常常会问我:“你喜欢读书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藉,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藉,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是走进知识更新殿堂,无疑是来到了姹紫嫣红,风光无限的百花园,从中你可以吸吮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我探索未来的勇气与决心。
因此,我会回答:“我最爱读书”。为什么?只因我喜欢读书给予我所的有享受。
学校、家、书店,是我生活行经路线的“铁三角”。我喜欢书店,因为一走进去,就能闻到空气中流动的书香,它就像满汉全席,提供风味各异、营养多样、色香味俱全的“自助餐”,广大的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各取所需、自由品尝。闲暇的日子里,烦闷时,我会捧一本书,置身于宁静的溪边,让心中的忧丝愁绪,在手指掀动书面的瞬间随着溪流无声逝去。
读书还会给予我许多启示。生病了,家人却还要我去上学,我很委屈,但一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我就会咬咬牙,他能在病床上完成巨著,这点苦又算什么呢;每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我便会想起梁实秋的幽默散文,顿时充满活力激起干劲,因为他教会我乐观处事;读《品格与力量》让我明白人的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使我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品格修养;读《安徒生童话》,让我体会到生活的美好。每一首充满哲理的诗,每一个富含幻想的故事,每一篇脍灸人口的文章,都是滋润我心田的雨露和甘泉。它们最具不朽的品质,经受岁月的磨蚀与世长存,千百年来仍然新颖如故,熠熠生辉!
读书会使我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地来帮助我了解纷繁复杂的思想,感情;它会教导我尊重别人与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整篇书分为四个小游记,托物言志,暗讽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批评了英国人的掠夺式侵略,叹息了当时世人的愚昧无知
有人说斯威夫特是个厌世者,有人说他这是毫不妥协的批判,不可否认,他的批判确实抨击了很多不公的事。文章中的讽刺多为反讽、暗讽,有反讽,必定有一个理想世界作为对照来衬托现实的黑暗,但是从文章中看出,斯威夫特的理想世界并不符合我们现在的价值观,而且字里行间还透露出英国人的那种自大,自以为是。
慧骃国是作者理想中的国度,作者把它比喻为全世界的价值典范,但其中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例如,文中说白马、粟色马天生下来就是训练作奴仆的,没有变好的可能,这句话说得……反正我觉得是愚蠢可笑,与我之前所受的关于人如何成功的教育背道而驰,而且,这种思想与欧洲人那种“我本名族的血统是最高贵的,所有犹太人、阿拉伯人……及其他名族都是卑贱”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文中还提到格列佛家主在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劝说流放格列佛,试想,如若那位慧骃没有流放格列佛,全国代表大会会不会容忍他这种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之后会不会强行驱逐,我不知道,但所谓劝说,只不过是美其名曰罢了。
格列佛最终像被洗脑了一样,纵然当时世态炎凉,但也不用一棒子打翻所有人吧,格列佛最终成为变态社会下所产生的变态人物。
这篇游记也可以讽刺当代中国的一些人和事。中国所谓的专家数量不少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但创新能力却很低,这与游记那里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科学院有的一拼;当代中国人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小事也要大吵一场,这与小人国里的大端派和小端派一样,令人哭笑不得
希望读过这篇游记的人能够端正自己的思想,我读过以后……额,更加愤青了!呵呵,你们呢?
读生命生命有感
最近,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一课,课文中一个个顽强的生命,让我非常感动。
生命是什么呢?可能我们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
一只小小的、脆弱不堪的飞蛾,也许只有5、6天的生命。但是就因为这短短的几天,当它在人类的手中时没有选择放弃生命,而是选择努力的逃生,让我们感受到了它顽强求生的欲望。
一粒小小的香瓜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也知道自己也许只有几天的生命,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很困难。但是,当她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时,她明白了这是自己的生命,是单单属于自己的。所以她凭着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杏林子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呢!现已有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这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生活中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生命,在有限的生命中活的光彩有力,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
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作文
我读过很多书,有《夏洛的网》《浙江民间故事》《古希腊神话故事》《爱的教育》《伊索寓言》等各种书籍,而有一本书我怎么也忘不掉,它,就是着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1880年6月27日,美国阿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康斯比亚的小镇,有一个特殊的生命诞生了,她嘹亮的声音向所有人宣告了自己来临的消息。她舞动着可爱的小手,准备接受这个新奇的世界。而这个孩子很不幸,一场疾病使她在19个月时就陷入了黑暗和寂静的深渊。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就是海伦·凯勒。虽然,海伦·凯勒身患缺陷,可海伦·凯勒的父母还是很关心她,四处奔走,为女儿寻找理想的好老师。于是,在年轻的苏利文小姐的精心教育之下,海伦·凯勒终于获得了“人文荣誉博士学位”,为盲人事业作出了很大的帮助。
人生总会有遇到挫折,永远都是平平坦坦的,就没意思了!海伦·凯勒乐观向上,她竟然遇到这么重的打击,仍是勇敢地抬起头,一步一步地迈向成功之路!想想看,她是个残疾人就有着这么惊人的毅力了,而我们这些健全平常人,为何就比不上一个残疾人呢?世界上很多人的智商都比海伦·凯勒高,也有成千上万的人的命运比海伦好,很多人样样都不比海伦·凯勒弱!可为什么,大家都是人,海伦·凯勒却成为了一个世界闻名的人物呢?答案很简单,就因为很多人都是那么的懦弱,遇上了一点点困难就忙着投降了。可想而知,困难的敌人就是懦弱,它只要困难一遇上坚强的人,它就会像只乌龟紧紧地缩起了脑袋。一个成功的人,她一定会经过很多风风雨雨,一定在她手下打败了很多困难,她一定是不怕挫折,把挫折当成了自己的目标,不肯轻易服输的可贵品格!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感到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声有色的世界里,所以同学们,我们应该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学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
读只有一个地球有感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晶莹透亮的球体,上面蓝色和白色的纹痕相互交错,周围裹着一层薄薄的水蓝色‘纱衣’……”课文《只有一个地球》描绘出了地球内在美和外在美。
我们的地球,看上去光泽、透明、朦胧,是那样的美丽壮观。地球还像母亲一样,毫无保留地为人类提供各种资源。然而,人类不加节制地开采及随意毁坏自然资源,滥用化学品,使自然资源越来越少,还造成一系列生态灾难。例如:98年的特大洪灾,淹没的、冲毁的房屋及死、伤的人民多得不计其数,许许多多的人都失去了亲人、无家可归……这还不是因为人们大量毁坏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
科学家早已证明,在以地球为中心的四十万亿公里的范围内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第二个星球。因此,我们不能指望破坏地球后再移居。
的确,我们的这个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又太容易破碎了!我们的地球既然这么美丽可爱,那我们为什么要去破坏它呢?再说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儿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如果破坏了它,我们别无去处。因此,我们一定要尽全力去保护地球,建设地球、美化地球。让我们人类的唯一的家园——地球,从此变得更加美丽可爱、生机勃勃,更好地造福于我们人类吧!
读夏洛的网有感作文
正像人们所说,友谊是如此宝贵,它像一缕阳光,照亮了人们的心空,它像一阵春雨,滋润着人们的心田。动物之间,也充满了友谊。
这几天,我读完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书中一只名叫夏洛的小蜘蛛深深打动了我。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朱克曼的谷仓里,有一只名叫威尔伯的小猪,它与夏洛关系很好。当夏洛得知威尔伯将要成为熏肉火腿而将被宰杀时,它下定决心要救威尔伯。它用蛛丝在猪栏上编出了各种各样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让大家认为威尔伯是一只神奇的猪。终于,在夏洛的帮助下,威尔伯成功获救,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为了朋友,它付出了一生的努力,为了朋友,它奋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样一只无私忘我、灵巧智慧的蜘蛛,成了威尔伯心中永远的回忆。记得故事最后有那么一句话:“威尔伯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目中的位置。”是啊,夏洛是无可比拟的。它聪明机智,在威尔伯有困难时,热心帮助它,日夜不眠地用蛛网织出精美的网上文字;它无私友爱,在威尔伯获奖时,热烈祝贺它,发自内心地为朋友感到骄傲……所有这一切都是架起彼此间友谊桥梁的基石。这让我想到了《小王子》这个故事,小王子驯养了小狐狸,于是在小王子心中,小狐狸成为千万只狐狸中独一无二的那一只。小王子为他的玫瑰花浇水,捉毛虫,放花罩,用屏风保护她,于是在小王子心中,这朵玫瑰成了千万朵玫瑰中独一无二的那一朵。我想,友谊需要的就是这份驯养、这份付出、这份点点滴滴心血的浇灌,它让你在千万人中寻找到属于自己那个独一无二的朋友。
夏洛还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夏洛用一张充满着爱心,充满着智慧,更充满着友谊的网,拯救了威尔伯的同时,也织出了自己的生命价值。就像王尔德的童话《快乐王子》中的小燕子,尽管它明白寒冬将至,它必须飞往南方,可是,为了实现它的朋友快乐王子的心愿——送出自己身上的宝石和黄金去帮助那些贫苦的人们,小燕子一次又一次答应了快乐王子的请求。王子的善良让它感动,让它放弃生命也在所不惜。虽然最后小燕子跌落在王子脚下死去,但它用这份伟大的友谊,帮助快乐王子实现了生命的价值,也成就了自己的价值。这样的友谊不让人肃然起敬吗?
其实,我们的身边也充满了友谊。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里病了。我的好朋友傅予涵非常地关心我,下课铃一响,就来看我,还给我拿来中饭,端来水,但看我吃不下去,她就热心地安慰我。我心里非常感激她。虽然我的身体很难受,头痛得像要裂开,但看到同学那么关心我,心里暖暖的,身体也不再那么难受了。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我想,在同学有困难时,我也要及时伸出关爱之手帮助他人,将这份爱的温暖传递下去!
友谊是珍贵的,是付出而不求回报,是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让我们共同架起友谊的桥梁,让友谊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
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奶酪”是人生存的资本,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奶酪”将无法生存。如果自己舍不得放弃旧的“奶酪”,也不去追求新的“奶酪”,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人生也会失去奋斗的目标。
我们应该做到随着“奶酪”的移动而改变生活态度和方法,并且能从中得到新的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教育性的书本——《木偶奇遇记》。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木偶皮诺基奥只有一个看法:调皮。他为了看戏剧,卖掉了他的老父亲杰佩托当了外套才给他买到的识字课本,作为门票。我心里想:皮诺基奥,你怎么能够这么做呢?难道你不知道你的老父亲为你卖掉了外套,冻得浑身发抖吗?
读了一半时,我对皮诺基奥是又有坏感又有好感。好感是在皮诺基奥获得五枚金币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亲买一件外套,这说明了皮诺基奥还是非常爱自己的老父亲的。坏感是皮诺基奥相信了猫和狐狸的谎话,相信种金币能和南瓜豆角一样有收获,而被骗走5枚金币。这时,我又想发自内心地对皮诺基奥说:“皮诺基奥,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但你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不劳而获的钱呀!”
等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皮诺基奥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木偶,因为他看见爸爸掉入海中时,他不怕危险,跳下海去救他的父亲;为了让爸爸喝上牛奶,他甘愿每日提一百桶水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买新衣新帽,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皮诺基奥见自己变了样子,说:“当我还是个木偶时,我的样子太滑稽可笑了,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我多么高兴呀!”
我相信,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读了这本书,开始也会讥笑那个木偶的,最后也会为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而高兴。
读斑羚飞渡有感
华农附小 61 敖雅萱“鸟兽、花草树木这些大自然的精灵与人类共享大自然传达出的温情,令人羡慕、令人向往;在危难时刻,表现出来的壮烈令人感动、令人敬畏。”
《斑羚飞渡》讲述的是七、八十只斑羚在被逼到绝境时,表现出来的壮烈举动。它们在一只高大的公斑羚的带领下分成两拨,一拨是老斑羚,一拨是小斑羚和中年斑羚。从老斑羚群中走出一只公羚,它向那拨年轻的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了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快速起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其后,头一勾,也纵身窜跃出去,它牺牲了!小斑羚却踩着老斑羚的背,奇迹般地跳过去了。
老斑羚们为了自己的种族能够延续下去,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伟大的舍己救人的精神,真令我感动!
今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消息,讲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正在打电话的时候,突然从后面窜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他猛地抢了手机,拔开腿就跑。那位女士一边追一边大叫:“快来人呀!快来人呀!抓小偷呀!”四周的人有的跟着叫,有的赶紧走了,有的坐着看热闹……就是没有一人帮忙追,他们还念念有词。女人们说:“我们胆儿小,这见义勇为的事应该是男人们做的。”男人们说:“你说那歹徒,有点儿真功夫,还说不定有真凶器,咱没有呀,去了还不是白白送命吗?我们还这么年轻,怎么可以就这样冒险呢?”那些幼稚、纯朴的孩子本来是想去的,可他们刚刚迈开脚步,就被大人们伸出的手拽了回来,一个劲地告诫他们,不要惹事生非,就这样,小偷“正大光明”地逃走了。
咱们都会说“社会是我家,防抢靠大家”,羚羊为了大家而献身,我们人类,难道就不如斑羚吗?让我们学习斑羚那种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吧!
读吹牛大王历险记有感
“为什么天上那么黑?因为牛牛满天飞。为什么牛牛满天飞?因为有人在地上吹。”呵!这是谁呀?哦,原来是吹牛大王闵希豪森男爵呀!
闵希豪森男爵出自德国作家拉斯伯和毕尔格之笔,他们在一些广为流传的德国民间故事的基础上下,相继创作完成了这部介于童话和幻想故事之间的作品——,《吹牛大王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18世纪德国的闵希豪森男爵)确有此人哦,他就是18世纪德国汉诺威地区的庄园主。
你见过教堂固定上的马吗?见过狼拉雪橇吗?见过可以活动的头盖骨吗?见过眼睛里爆出的火星儿吗?见过头上长樱桃树的金鹿吗……我想你也没见过吧,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去看看吹牛大王的历险吧!去见见那些离奇古怪的故事吧!
当猎人用尽枪弹,却看见一头有着雄壮的身体,健美的四肢,金棕色的油光闪亮的皮毛,巨大而美丽的犄角的公鹿时,那头公鹿毫不畏惧,似乎知道你已弹尽粮绝,那么作为一个猎人你会怎么做?放弃?肉搏?还是……而他,身为一名猎人的闵希豪森男爵而是迅速吃完一把樱桃,将其核作为弹药,向着那头公鹿的额头射了一枪,正中那头公鹿的额头,但鹿却逃走了。一两年后,那头公鹿又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那头公鹿的两角之间竟长出一棵高达15英尺的樱桃树,硕果累累,它怎可再逃之夭夭。于是,他不但得到了香喷喷的烤鹿肉,而且品尝到了这辈子品尝过的最新鲜最美味的樱桃,一生难忘。
在海上,他被一只大鱼“追杀”,他有自知之明,他像一个肉球般避开锋利的牙齿滚入大鱼的肚子,他在大鱼的肚子中如孙悟空在铁扇公主的肚子里般翻腾,跳跃,使大鱼被捕,在剖开鱼肚之际,顺利得救……虽然这些经历吹得大了些,有些离谱,但是真的很吸引人,引人入胜。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勇敢,从容镇定,正义善良的男爵,值得我们学习的优良品质很多。本书精心的编选让古老的文字重新焕发光彩,让你与作者,编者超时空对话;适宜的语言让我们学会更好的表述自我,了解文字的功用和魅力所在;引人的故事是一部成功作品的核心所在;美好的插图引领我们步入文学和艺术的殿堂。
如果你想去和他一起历险,那你就看看《吹牛大王历险记》吧,说不定哪天他会从书中跳出来,把你带到书中一起开始新的历险呢。
读红楼梦有感作文
如饥似渴的读完《红楼梦》,静静的合上书,为书中人物的命运感慨不已。最初薛王贾史四大家族的荣华富贵令人惊讶,并且也觉得那里的小姐夫人老爷少爷是多么的幸福,确切的说是幸运,他们是那么幸运,出生在那样荣华富贵的家族,衣食无忧。
后来渐渐地体会到,其实出生在那样家族的人也有许多无奈。外人看来他们是那么幸福,而他们快乐吗?那样的家族中正如皇帝的皇宫中,勾心斗角,人人战战兢兢。一点也不安心。
有人觉得书中人物中,绛珠仙子林黛玉是最悲惨的,她的心中仿佛永远都是忧伤,每天以泪洗面,以至于黛玉去世很久以后,宝玉走到湘潇馆,还能听到林妹妹的哭声。黛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中还充满了怨恨和疑问:“宝玉怎么这么狠心?宝玉为什么要娶宝钗?以前的态度和语言都是假的么?”她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宝玉,宝玉,你好……”有人猜测,黛玉想说的是:“宝玉,宝玉,你好狠。”也有人想,黛玉想说的也许是:“宝玉,宝玉,你好傻。”我们其实都希望黛玉想说的是后者,因为黛玉误会了,宝玉娶宝钗时,根本没有意识,见人只是傻傻的笑,全府上下只有他蒙在鼓里,在揭盖头之前,他还傻傻的认为娶的是林妹妹。他真正爱的是林黛玉,如果不是,为什么有一次黛玉的小丫鬟跟宝玉开玩笑,说林妹妹要坐船回家,宝玉竟然差一点疯了,晚上抱着一只金船不放手。而黛玉虽然知道这些,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宝玉没有娶她,所以即使宝玉以前对她多么好,她也是一样的怨恨。宝玉得知黛玉生前的话后,每晚睡觉前都希望黛玉给他托梦,可见的是多么想挽回自己的过失—即使这不是他的错。
所以我觉得书中最苦的是宝玉,因为他真正爱的人含恨而终,他往日的好心好意,黛玉不能理解,还是恨宝玉恨到最后一刻。
宝玉和黛玉真是一对苦命鸳鸯,他们是两厢情愿,可是谁也不愿意说出来,如果说黛玉不爱宝玉,为什么得知宝玉要娶宝钗后一病不起,最后送了命?
《红楼梦》中是有许多的神话色彩的。宝玉的宝贝玉是女娲补天所剩的一块石头,因为羡慕人间的生活,乞求一僧一道带他去人间走一遭。而苦命的黛玉本是天上的一株绛珠草,宝玉则是天上的神瑛侍者,浇灌了绛珠草,绛珠草发誓要报恩,得知神瑛侍者下了凡,也跟了下去,才有了这一番故事。
回头想想,宝钗也是苦命的,因为宝玉娶她之前,一直把她当黛玉,宝钗就委屈的充当着别人,到后来,宝玉看破红尘,跟随那一僧一道飘然而去,只剩宝钗孤苦伶仃,此时腹中还有宝玉的遗孤。宝玉以前每次发疯发傻时,也只有宝钗在默默垂泪。
书中许多人都有悲惨的命运,老太太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儿女孝顺,可是生前最后一刻也没有看到贾府的复苏,悲痛而终。她的丫鬟鸳鸯殉主登太虚,随老太太去了。元春做了贵妃,也算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可还是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迎春被父亲嫁给了孙家,受尽虐待,最后悲惨而死,探春远嫁,离开了家人,虽然日子过得不错,可哪有不思念家人之理?惜春代替了妙玉的位置,做了尼姑。黛玉生前的丫鬟紫鹃做了她的侍女。而妙玉呢,一生清白,不想却被强盗强抢去,宁死不屈,结果被强盗杀了。
不过贾府后来的命运还是比较令人期待的,因为贾雨村曾经问过老仙翁甄士隐:“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士隐道:“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宁荣两府,善者修德,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之前还说到宝玉“高魁子贵”,雨村低头了半日头,忽然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士隐微微笑道:“此系后事,未便预说。”
《红楼梦》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回味,不愧是中华民族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作文
鲁宾逊从小就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冒险。尽管他的航海梦遭到了父母的反对和劝阻,鲁宾逊还是在他十九岁那一年,毅然离家出走,开始了他的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因为那些都是青麦。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宾逊那敢于冒险和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让我感动。他从小心中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去航海。虽然受到了父母的反对与劝阻,但这个梦想从来就没有从他的脑海里面消逝。航海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鲁宾逊丝毫不畏惧,即使遇到了海难,他也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在孤岛上,没有人陪伴,只有他一个人。特别是夜色很晚的时候,只听见洞口风在“沙沙”作响,有时还会有野兽在咆哮,这时,鲁宾逊是何等的孤独寂寞,感到多么的空虚啊,当然,他的心里也少不了一丝丝的害怕。开始,他找到了一个适合居住的山洞,并开始动手造房子。接着,鲁宾逊四处走动,勘察地形,了解自己居住的环境,为了防止有野兽或野人的攻击,他在房子的外围做了有效的措施。然而,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他要在这儿生活,缺少很多很多的东西,于是,鲁宾逊着手做起了器具,还种植了麦子、水稻,饲养了许多牲畜。渐渐的,他的生活比以前好得多。这些是平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而鲁宾逊靠他的顽强毅力做到了。试想一下,如果我自己也在一个四周被海水围着荒岛上,那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别提说盖房子、造船、制作器具,特别是生病了,也不晓得怎么治,更不可能在荒岛上住二十七年了。
鲁宾逊用它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属于他的王国,而我们也可以,我们用勤奋和智慧打开成功之门。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丧失意志,不能怕苦,要尽可能的发挥出你的才智。因为,成功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读朝花夕拾有感作文
再一次翻开《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的童年,品味不一样的味道……
鲁迅——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对石油的真挚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在《五猖会》中,鲁迅为了能看到迎神赛会被父亲强迫背书。鲁迅小时候对迎神赛会非常感兴趣,而正因为好奇,却在父亲突如其来安排一个任务后,有晴转阴。这些心理描写,表现了鲁迅的感情变化,还反映了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和摧残。那时的儿童无可奈何。相比之下,我们多么的幸福,我们天天被父母宠着,呵护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摔着。几乎被当成菩萨一样被供着。这样惬意的生活和童年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父母带我们去世界各地开阔视野,让我们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而从背书的另一方面看,则写出了鲁迅的孝顺和听话。我们却在这方面是调皮大王,能躲得过的就躲,躲不过的就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掉。背书其实不难,难的是我们没有那份骨子里的孝顺和听话。而细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行中透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感情也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对乐土的热爱,写出了自己的童年生活。长大后的我们可不可以也用这种浪漫而深刻的方式写下自己独一无二的童年。
看了这篇回忆性的散文,我仿佛看到了鲁迅小时候。在百草园,以昆虫为伴,与闰土父亲捕鸟,听长妈妈讲故事。在书屋,偷偷地跑到后院里去玩而整篇文章所表现住来的儿童的天真,好玩,热爱大自然,这正是儿童所拥有的。在《朝花夕拾》中。鲁迅笔墨用得最多的就是长妈妈。小时候,鲁迅总还是唠叨着要看《山海经》,长妈妈好奇的去问那是什么东西,鲁迅虽然告诉了长妈妈,但是绝不会想到长妈妈会给他买。这不正是有点像我们的爸爸妈妈吗?平时不管我们提出多门苛刻的要求,爸爸妈妈总是尽量的满足我们。在商店赖着皮要买的爸爸妈妈却没有买给我们东西,却在心情低落回到家的那一刻又重新出现在自己手里。那是世界上最真实最毫无保留的爱。
抬头向窗外望去,窗外依然飘洒着小雨,而我也在细细回想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给自己肩膀的爸爸,一个无限温柔的妈妈,还有几个一辈子都想在一起的伙伴。亲爱的朋友啊,路永有平缓曲折,但,幸福一直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