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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6-08-13 20:17:23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济贫院,生下来妈妈就去世了。他的幼年是阴暗的,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每天都吃不饱,直到九岁他还是一个苍白瘦弱的孩子,个子矮矮的,腰细得不得了,可就在他九岁那年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

经过一段时间,奥立弗慢慢的长大了,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曾竟被人收养过,被人陷害过,被人搭救过,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但最后奥立弗找着了,他这一生唯一的亲人:罗斯。罗斯是奥立弗的亲姨妈,但是奥立弗从来都不知道,罗斯也从不知道奥立弗是自己的外甥。

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有所感触。命运是上帝安排的,自己有时无法掌握。我对奥立弗感到怜惜,对他的命运感到悲痛。我觉得自己跟他比起来要幸福得多,我要好好珍惜我的人生。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著——《雾都孤儿》。

这本名著讲得是: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当我读到小奥立弗刚生下来就没了父母成了孤儿时,我非常同情奥立弗,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爸爸的疼爱,有妈妈的关心,但有时我总觉得不满足。现在想想我是幸运、幸福的。

当我读到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整天吃不饱穿不暖,忍受着非人的待遇,我的眼睛湿润了,奥立弗真是太可怜了!哪像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小公主”“小皇帝”一样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下,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3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4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5

春节妈妈送了我很多本书作为新年礼物,其中《雾都孤儿》这本书最令人深思。让我们这些妈妈的宠儿看到了从未看到过的社会的冷酷与人类的性格的残暴,了解了从未体会过的一个孤儿被贫困包围时的无助的心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富人的弃婴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过着衣食难饱的生活,受尽虐待。仅仅因为实在饿得受不了,只多要了一口粮,就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在这人间的地狱,奥立弗饱受侮辱,迫使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又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他在逆境中挣扎,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只可惜又让小扒手发现重入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帮助了奥利弗,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的外孙儿。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一口气阅读完这本书,我掩卷长思:奥利弗经过许许多多地磨难,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外公。奥利弗勇敢,坚强,不怕困难,知恩图报,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此时夜已深,窗外一片寂静,而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幸福,但还常常抱怨不珍惜。世界上还有很多像奥利弗的孩子孤苦无依,和他们相比我们就像生活在天堂里的孩子。我们要感谢阳光、空气;感谢父母的爱,老师的教育,同学的帮助。让我们珍惜身边的一切,不要让它悄悄溜走,要知道它是如此的珍贵!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6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 向老 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7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当我把最后一业合上时,小奥利佛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诉说:“我是从贫民学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的我被迫加入罪行累赘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佛?他还小啊!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与着可爱的小孩子作对呢?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利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8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内容使我深受感动。

书里讲的是一个名叫奥立弗。退斯特的小男孩,他本是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可因出生就没有父母而得不到遗产。

小奥立弗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终于在一天晚上逃到了伦敦可却又不幸身陷贼窝,幸亏一位叫布朗罗的先生将他搭救回家,可小奥立弗不小心又被贼窝里的师傅赛克斯抓回贼窝,经过重重苦难,小奥立弗终又回到布朗罗先生的家,并得到了他该得的遗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过此书,我对小奥立弗不幸的遭遇深表同情,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感到痛恨,还有我最恨的是贼窝里那帮野兽,他们为什么要加害一个瘦弱的孤儿,为什么把他带回贼窝,让他过着狗一样的生活,为什么妄想有一天把可怜小奥立弗送上绞刑架,而真正该绞死的正是那帮强盗。小奥立弗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还能保持一棵纯洁善良的心,他顽强不屈的追寻美好生活。

他能够得到那笔遗产绝不是偶然,而是靠自己的力量,我十分佩服他那股顽强拼搏、不怕困难、不屈服、聪明、勇敢的精神。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9

在一个漫长而又酷热的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城孤儿》。这是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非常值得大家阅读。

奥利弗悲惨的遭遇使我十分同情,但是那些坏人的行为更令我愤怒。每当看到可怜奥利弗落到坏人的手里,我既愤怒又替奥利弗担心。如果当时我在的话,我会跟踪那群坏蛋,找到他们的老巢,把警察带去,让他们尝尝坐牢的滋味。可惜我做不到。

我一直替奥利弗的命运担忧,幸亏最后被好心的`救出了,读到这里,我的心也放下了。

同时我也联想到我们从小受到父母的同爱,而那些孤儿流浪街头,得不到痛爱。我们的处境比他们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世上什么药都有卖,就是没后悔药卖。

我们应该努力进取,去创造自己美好的天地;去消灭那些坏人;去拯救那些孤儿。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永远没有痛苦。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0

假期间,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这本书的情调时高时低,充满了悲伤与喜悦,运用了许多写作手法,真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是讲主人公“奥立弗“的经历,他一出生就是孤儿,无父无母,在济贫院痛苦的生活,九岁时,被教区干部邦布尔先生送到棺材店打工,但没过多久,饥饿迫使他逃了出去,在街头流浪时,他遇到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跑来就说:"喂!小孩,没有家住吧?跟我来。"奥立弗想:咦,有个可以安稳的地方,太好了。“于是他便和那个人回家了。到了那儿,他才知道这里是贼窝,带他来的年轻人突然走了过来教了他偷盗基本功,他们便上路了。但在路上奥立弗遇到了亡父的好朋友,通过了他,找到了自己唯一的亲戚——姨妈一家。最后,经过自己以及姨妈他们的努力,成功找回了被”孟可司“抢走的遗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以这位善良、勇敢的孤儿奥立弗为中心,深深的让我体会到了他刚毅倔强的品格,虽然被小偷拉到了贼窝,但他一尘不染,不学习做坏事。就算是再大的困难也不会倒下。要是我是一个孤儿,早就会放弃,在济贫院呆着。如果我被带到贼窝,我也不会像你一样逃脱,干愿一生做小偷。要是我无父无母,我也不会向你一样努力找回家人……从这几处就可以感受到奥立弗的坚强,也让我们知道了一个道理:幸福,远在天边,得到它并不容易,但只要付出应有的努力,就近在眼前。

这本书揭露了维多利亚时期的黑暗,正义必然战胜邪恶,我们要分清善恶,要懂得爱,懂得去付出努力,让世界变得没有丑恶!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1

本周,我看了世界名著中的《雾都孤儿》,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里,他刚出生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不停被送来送去,受了很多折磨,还做了很多坏事,幸好他最后遇到布朗洛先生,先生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布朗洛先生。因为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如果他不救奥利弗·特威斯特,那么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生活肯定会非常艰难。老费根肯定会让他做更多的坏事,尽管他不想干坏事,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而且南西会为了他受更多痛苦、折磨。

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像布朗洛先生一样,帮助世界上生活艰难的人,而不是想老费根一样,欺负孤儿,让他们过着艰难、痛苦的生活,还要做许多坏事。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2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故事中的主人公——小男孩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受尽济贫院中非人的对待,因为饥饿而向伙房师傅多要一碗粥而被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受尽老板和伙计的欺凌而逃亡到伦敦。

在伦敦,他受到贼首的教唆而行窃,但却但却被人逮了个正着。失主布朗洛收留了他,他决心向善却被再一次抓回贼窖。后来他被逼去抢劫,而被枪击中。好在他被主人家收养。此时奥利弗的身世也逐渐水落石出,终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奥利弗终于依法继承父亲的家产,和亲人们居住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曾经教唆过他行窃的费金被处以绞刑。

这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他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也抨击了人性的邪恶。这本书如同一面可以带我们回到过去的镜子。在它的照耀下,我仿佛看到了奥利弗可怜的样子,也看到了费金等人的凶神恶煞。这本书强烈的抒发了对下等人民的同情和对现实的审判。我多想再奥利弗受到虐待的时候送他一块面包,让他不再忍饥挨饿;我多想在费金处以绞刑时,和刑场的民众们欢呼雀跃,因为他实在罪有应得。

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我自己对人的善恶美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是不会得到好报的,而光明磊落的人将会坦荡一生,得到人们的尊敬。我更加相信,生活中善良的人更要远之余邪恶的人。而且善恶有报,邪不胜正,正义永远是占上风的。

在写作方面,狄更斯使用了幽默讽刺的手法来刻画一系列的坏人形象。在以后的作文中,我也要运用这种手法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手法,我要做个好人,因为邪不胜正!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3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4

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翻开了《雾都孤儿》。

故事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起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无微不至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悲惨生活,由于济贫院想节省开支,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祸不单行,又被小偷所骗,进入了贼窝。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寻找到了真正的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少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她内心中的一丝善意。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生命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这位令人敬佩的人却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中,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存着一片善良的,美丽的天地和一颗向往美好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丧失善心,却一次又一次的磨砺他们。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失败。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还有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他年纪虽小,但是比起些苟且偷安的犯罪团伙却煞是令人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读着整本书,感受着小奥利弗艰辛的童年。我越发觉得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禁怜惜起了现在的生活。

将视线停留在绵绵细雨中,或感些悲哀。小奥利弗得到了幸福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更多生活在邪恶的济贫院里的其他孩子呢,他们没有父母的关爱,日日忍受非人的待遇,若不奋力反抗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是不是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呢,为更美好的未来做准备呢?是的,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5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6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一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此刻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十分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此刻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7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8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心情复杂极了。我既为主人公奥利弗的大团圆结局高兴,又为当时大英帝国穷人艰难的境遇而愤慨。

在那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时代,英国表面上辉煌无比。可是,在帝国的底层,无家可归的穷人极寒交迫,很多人被活活饿死;婴儿还没有看清这个绝望的世界就早早夭折。

而为了救助穷人而成立的济贫院,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并不能改善情况。背后的原因,竟是因为哪些富太太、阔老爷们不愿意投资。在富人对穷人无情冷漠的情况下,穷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很多人因此而被绞死。

那些富有的人何曾想过,如果他们施了善心,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原本可以安分地生活下去。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贵族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建造水晶宫,极尽奢华,每面墙都价值上万英镑。贵族们有闲钱浪费在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上,也不愿意拿出一英镑去帮助穷人。

对他们来说,炫耀自己的财富比穷人的生命更重要。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豺狼都知道将猎物分给群体里的弱小者,相比之下野兽和人的品质谁更高一些呢?真是讽刺啊!

越是那样的环境中,善良越是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寒夜中的火焰,给人们带来温暖。奥利弗得到了一位老先生和女管家的帮助,他们知道奥利弗偷了手帕,但还是宽容地帮助了他,尽心竭力治好了奥利弗的病。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像启明星一样给人们带来希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仍然沉浸在故事中,好像我就是奥利弗,体验到他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好书总是让人百读不厌,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19

今天,我闲来无事。我在书架上抽出一本《雾都孤儿》,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作者狄更斯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这本书有很大的教育作用,希望老师向同学及朋友推荐,会让人受益匪浅。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0

《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作品。这是姑姑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仿佛真实的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男孩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去了伦敦。但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难忘“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南西,因为他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合上这本书我有太多的感慨,使我懂得无论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人活着不需要有顾虑太多,更不要向命运低头,这样命运才会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1

今天下午,妈妈从书店买回来一本书——《雾都孤儿》。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孤儿叫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坏人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一个陷阱里。

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孤儿奥利弗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是那么的可怜。而我们却和奥利弗恰恰相反,过着那么幸福的生活,父母疼爱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照顾着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我们应该用各种方式去报答我们的父母,让他们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因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的去珍惜呢?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2

《雾都孤儿》是一本著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糟蹋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3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4

“雾都?是伦敦吗?孤儿?”我在图书馆的茫茫书海中,手指点到了这本书后停住了。连续的问号在我脑海中翻转,抽出书盯着封面的小男孩定住了。“多美丽的生命啊,怎么成为孤儿了呢?”心想着。

主人公奥利弗是多通俗的名字,一个私生子。从一出生,就注定要在济贫院里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虐待和欺辱。济贫院,听起来多温暖的地方,但在那时却如人间地狱。全力实施的“济贫制度”让奥利弗喝了一两个星期的稀粥,衣服在身体上飘荡直响。贫民人数如同他们日益枯瘦的身体一样日渐衰减,有钱人却因此狂喜不起。《雾都孤儿》中讽刺的语言如同针扎入心脏般刺痛了我。

如此腐败、黑暗的社会下贫苦人民顽强生存,命运何苦要这样对待他们?原来该受到重视的贫苦人民却被有钱人当成游戏玩偶一样戏耍。看到这些,活在当下的我们应该反思,该以怎样的眼光对待活在社会底层的可怜的人们。精神上的嘲讽是多么残忍的。如果是我们,能熬过来吗?

备受欺凌的奥利弗再不堪受尽欺凌下困难逃离,命运仍不眷顾他,他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首领企图‘培养’他使其成为摇钱树。“他打定主意,不管会不会因此而送命,他都会给这家人报警”

看啊!奥利弗在饱受折磨,身处邪恶之气的情况下保持一颗纯洁正直的心。想想自己幼时为买糖而偷拿妈妈的钱,被揭穿若无其事的样子是多么不堪。与奥利弗相比,我竟丢弃高尚的品质。那些赶紧坏事的人们,你们呢?内心是否有过恐惧与后悔?

最终奥利弗逃脱痛苦,得到绅士的解救,感受情人的爱抚。这样的结局养我感到一丝丝的安慰。好人应该得到好报,这才是公平的。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我们可以控制自己选择往好的方面改变。人活着就不能向命运,恶势力低头,要为一生拼搏。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让我们拼尽全力成为有尊严,有善心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书中的内容很精彩,让我着迷。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名叫奥利弗·特维斯特,这本书讲述了奥利弗小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孤儿院,在那儿受尽了欺凌后,被卖到了一个殡仪员的家庭。可是,因为有一次殡仪员误解了他,狠狠地打了他,所以他就逃到了传说中美好的伦敦。但是到了伦敦后,他又不幸陷入了贼窟。

尽管他的遭遇如此悲惨,他却最终坚强地活了下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解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找到了自己的姐姐,与姐姐相依为命。奥利弗终于有了亲人的关怀和帮助,我也为他感到庆幸。

那时的伦敦有很多穷人,他们都饱受过欺凌,甚至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于是,有的为了生存,就去当强盗,做小偷……他们都没有像奥利弗一样坚守着心底深处的纯净。奥利弗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找到出路。

《雾都孤儿》让我学会深思,给了我很大启发。它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我要好好地珍藏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6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27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著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

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外公是棵樱桃树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阅读了《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使人感觉温暖,使故事温暖的是——托尼诺的外公。

托尼诺的外公热爱生活,对事宽容。生活中有很多烦心事,外公却能用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对待。同样是托尼诺打破鸡蛋,外公不但不计较,反而再回去拿二个,而妈妈却给了托尼诺一个耳光。在外公的引领下,托尼诺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樱桃树的呼吸声,山雀奶奶喂饱山雀宝宝的叽喳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

我也有一个慈祥的外公,住在高作乡下。外公从小对我非常宽容,我做错事情,他总会生气地说:“我一个巴掌打来了。”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真正挨过他的巴掌,要知道从出生到上学前我都是在外公家长大的。如今一到寒暑假,我依然会迫不及待的飞到外公家去,我喜欢那种宽松、随意的生活。

外公在乡下种了一片果园,外公最常带我去的地方就是果园。对待果树,外公总有忙不完的事可做,他帮果树修剪新枝,帮果树除去害虫,帮果树灌溉。我则在园果中穿梭,听青蛙欢叫,听知了唱歌……小的时候外公一边做事一边给我讲故事,现在则大多是我一边奔跑一边给他讲故事。我喜欢对他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对他说我心中的小秘密。我们祖孙俩的哈哈大笑,经常引得爸爸妈妈莫名其妙。

没有说教,没有斥骂。

只有宽容、温暖,只有浓浓的亲情。

外公,我爱你!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们班男生的最爱,他们一到下课时间,就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自己的宝贝——《三国演义》,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看到的那一页,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时还会摇头晃脑地模仿里面的英雄人物说话呢!我疑惑了,这书真的有这么好看吗?于是,我怀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三国演义》。

里面果然名不虚传,里面的人物刘备、关羽、张飞、孔明个个有勇有谋。我最佩服还是那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的架子还真不小,竟然让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到他,不过,他的确聪明过人。一次,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华,想出了一个阴谋,让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居然“口出狂言”说他三天内便可完成,周瑜也是聪明人,立马就让诸葛亮下军令状。诸葛亮请来鲁肃,对他诉说了自己的计划,第三天四更时分,故意让将士们擂鼓呐喊,还在船的两侧放满了稻草人,曹操中计,派弓弩手射箭,不一会儿,草人上都射满了箭,诸葛亮当然成功了。这件事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厉害,但其实诸葛亮算到了三个人的性格特点,周瑜聪明过人;鲁肃忠厚老实;曹操生性多疑。这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讲述了多个英雄人物,这些英雄人物个个有勇有谋,才智双全,部分人物的精神更值得我们佩服。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三国演义》这本书的精髓所在,让更多人能佩服里面英雄人物的精神,并试着学习。啊!《三国演义》真得带给我很多很多!

笑猫日记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也是我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我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良师益友。其中有令我捧腹大笑的漫画书《父与子》;也有让我伤心落泪的《三毛流浪记》;还有让我获得许多科学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可是我最喜欢读的却是充满童真童趣的《笑猫日记》,因为它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与幻想。

《笑猫日记》中的系列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充满幻想,充满童真童趣,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读这本书我仿佛跟随主人公进入到书中描述的情景中。比如:读“云朵上的学校”,我仿佛跟随笑猫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看孩子们课上愉快的学习,课下快乐地做游戏:用南瓜捉鱼,跟青蛙学习游泳、学跳跃,骑着仙鹤在天空中飞翔。每当读到这里,我总会放下书,抬起头好奇地仰望天空,希望天空中飘过的云朵上真有一所这样的学校。

《笑猫日记》中刻画的人物性格鲜明,特点突出。故事赞扬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笑猫是一只会笑的猫,他会用微笑、苦笑、冷笑等笑容表达自己的心情。笑猫的三个孩子分别帮助人们做不同的工作:胖头在马戏团表演,给孩子们带去欢乐;二丫帮助孤苦的老人卖报纸,以维持老人的生活;三宝是一只搜救猫,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三个孩子的妈妈虎皮猫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充满爱心的猫。它们的行为使我坚信:动物就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和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

《笑猫日记》的语言生动形象,语句优美。例如“翠湖边上的柳树都返青了,柳枝上冒出了绿豆般大的芽苞”,“清明节的雨飘洒在柳枝上那一片片刚长出的新叶上,将它们都变成了嫩绿的泪眼”。两句话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抓住了春天的特点。每当读到这里,我眼前总会出现“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胜景。

《笑猫日记》是我的知心朋友,它时刻陪伴在我身边。它总能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慰藉;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给我鼓励和信心;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给我忠告和劝勉。

读《笑猫日记》我体会到:乐于助人、以诚待人、心地善良的人会给别人带去快乐,给自己带来幸福。虚伪冷漠的人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人。

《笑猫日记》给我童年带来了许多欢乐。我深深地爱着它——“童年的小伙伴”。

窃读记读后感

步入金秋时节,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与林海音相比,我看书的痴迷度可比不过她。我平常读书的速度有点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而对读书的理解,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每回一到书店,就就要买书,每回买回的`书,我差不多都看不懂其中理。我以后一定要像林海音热爱读书。

读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将我们的知识增长。书,就是一把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就是一只只蜡笔,将我们黑白的人生涂上色彩;书,就是……

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我们畅游书海,拥有智慧吧!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大林和小林》。听名字我原本以为这本书不太好看,可是读了几天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勾”住了。

《大林和小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林和小林出去打工挣钱,可不料第一天被怪物追着要吃他们,兄弟俩分开逃跑,才没被怪物吃掉,可他们俩却分离了,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

先说小林吧,小林过得很穷但是他努力工作,终于成了一名火车司机。而大林呢?他和狡猾的狐狸包包在一起,想出了一个诡计,成为大富翁叭哈的儿子,天天好吃懒做,比较后饿死在富翁岛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世界里很多跟大林一样贪财的人。他们为了钱可以放弃一切,永远不能满足。其实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是我们不能让欲望没有限制的增长。生活中,我也有很多欲望,比如说,我想买很多的书,很多的玩具。我总抱怨这些愿望得不到满足。我没有想过那些贫困地区的小孩子,和他们相比较的话,我的生活可就优越多了。

我们应该像小林那样坚强、乐观、善良、热心,而不能像大林那样贪图富贵,不思进取。

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书中,感受比较深刻的,就属《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猎狗,它在猎户寨待了两年,为主人阿蛮星做贡献。而在危急的时刻,它为了救主人的生命而活掏了小牛的肠子。因此,白眉儿暴露了它豺的血统,因为只有豺才会掏肠子,被迫回到豺群。这时,狼群入侵。白眉儿斗败狼王,推翻了前任豺王夏索尔,登上王位。因为,白眉儿做过狗,所以它的感情比普通豺要深,遭到了夏索尔的怀疑,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我觉得,白眉儿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那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精神。虽然有这种精神,但不足之处是,它不是人,感情却和人不想上下,而它生活在豺的世界里,必须遵从豺的生活原则。豺的生活原则是:汰劣留良,弱肉强食。因此,不论你是豺王、王后,不管你为豺群立下了多少功劳,只要你老了,或违反了豺群的生存原则,就要被群体淘汰!白眉儿的一生,在它做狗时是条好狗,做豺时是匹好豺,但葬送它锦绣前程的,还是那些残酷的动物生存原则!

所以,我们做事时,首先应该衡量一下你是什么角色,该按照哪些原则做事,绝不能像白眉儿一样。但我们也要学习白眉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我们是人,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那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书;那是一部令人着迷的书;那是一部不可不读的书;那是一部给心灵无限震撼的书……这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查理的小男孩的故事。查理的家里并不富裕,甚至连饭都吃不饱。但他却生活在一个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小镇里。这已经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了。而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却没有妻子,更没有儿子、女儿。在很久以前,他就禁止人们出入他的工厂。他为了找到工厂的接班人,在报纸媒体上宣布自己在全世界不同口味、不同品种的巧克力里放有五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儿,将可以参观工厂,也有可能获得终极大奖。但是,他没有说这是为了选出一个接班人。这个消息,无疑惊动了全世界,旺卡巧克力的销售量也因此飞速上升。前后四张金奖券,在短短几天内,都被富商贵妇们找到。而最后一张金奖券,一直没有着落。小查理也是参与者之一。幸运的他在小卖部,获得了最后一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查理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但是,他是否能够在巧克力工厂里获得终极大奖呢?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每到一个房间,富商们的儿女都十分任性,见到什

垃圾堆,或被压扁,或长得像个紫果,或变得只有手指那么长。查理成了唯一一个没有被淘汰的幸运儿。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想到,威利?旺卡竟然提出,要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这就是终极大奖!查理在大家的劝说下,终于同意了。阅读这本书,有的人可能是一口气读完,有的人可能是慢慢品味。一口气读完,潦潦草草,只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却不知道一系列的连环淘汰的用意,还有罗尔德?达尔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另一种人,会去慢慢品味,在字里行间中感受文字的奇妙,句段的优美。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可是,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遍,我可能读的是故事。第二遍,我可能读的是人物细节。第三遍,我可能会体味其中的情境。第四遍,我可能会品读其中的人生境界。那就是,对人生,抱有无限的希望,而不是被贫穷、失败、挫折所打倒;对人生,抱有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而不是从此一事无成;对人生,抱有渴望明天的美好,而不是让理屈、恩怨掩埋、沉沦自己。对人生,具有坚持不懈、不怕摔跤的精神,胜利一定属于自己!这就是我想象中的中国梦,也就是我的梦。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恶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騒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真才实学、摆弄情感,是一个地隧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恶,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实的情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清楚其中的真理。君不见,大巷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认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目中无人地大声喧闹、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大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品、闹事斗殴、生涯腐烂而自以为洒脱、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确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妍媸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寻求美的权力。从前常以“东施效颦”来讥讽那些本身前提差而敢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点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跟着社会的发展、时期的提高越来越丰盛、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由于思维的解放,能够勇敢地追求合适自己、别树一帜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不辨别的尺度吗?答案是确定的。适应国情,合乎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纪,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该鼎力倡导与宣传;一味追求独树一帜,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本人国度的详细国情、不顾自己的身份春秋、不顾别人的审美感触,这样的行动就是丑的,应当鼎力批驳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斥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事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特别文明气氛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英雄的一些粗暴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当初、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只有占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爆发出无可比拟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假如内心昏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便领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

我十分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资料丰富。下方,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以及我看完几期《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吧!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搞笑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搞笑。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简单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搞笑,使得读者一向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每当我看到书里面讲做小实验的漫画时,都忍不住跟着做实验。有一次我根据漫画做了一个喷雾器,步骤很简单。首先,把一根吸管折出一个直角,在那个直角上横着剪一下,记住不要剪断,要剪出一个小口。在一个纸杯上倒一些自来水,不要超过小口,最好在小口下方,然后将吸管的一头放进去,对着吸管的另一头向玻璃吹,啊!还真的有雾了呢!之后,我查询了有关的网站,才明白原理是这样的:空气从小口迅速流出,小口附近的压强小,容器里液面上方的空气压强大,液体就沿小口下边的吸管升上来,从吸管的上口流出后,受气流的冲击,被喷成雾状。里面还讲了一些有毒的植物,还带有图片。我出门时,仔细的观察了周围的植物,发现没有这些有毒的植物,才松了口气。我最喜还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秘。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又好像平安无事,还有的时候令人感到悲哀,某些动物吃了某些比较弱的动物时,觉得那些动物十分凶狠,但是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生活中,我经常与同学谈话。我们互相交换有关科学的资料,自从看了《我们爱科学》之后,就有更多有关科学的话题想与同学分享。课间的时候,我拿出《我们爱科学》看看,就不会觉得无聊。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快乐!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最近两天,我把《理智与情感》看完了。现在写一下读后感。

《理智与情感》与《傲慢与偏见》出自同一个作者,内容有相同之处,这是作者1797年的作品。

1、作者是想告诫年轻的女性朋友,在交男友的过程中,应该谨慎从事,不要轻易动情,任性行事。如果遇见一个条件优越而用情不专的男子来追求,就以身相许,女方会受到极大的精神创伤,难以自参。

2、姐姐埃莉诺非常有见识,遇事冷静,她的心地极好,富于情感。她懂得怎样克制情感。妹妹玛丽安伤心或者欢乐都毫无节制,一切都好,就是不谨慎。玛丽安放任情感去支配自己的行动。而埃莉诺不愿被这种冲动所摆布。

3、姐姐埃莉诺心眼儿好,起初是为了无条件地帮助别人,结果却是帮助了自己。

4、“卖马看母”,母亲很坏,她的儿女有的也很怀。费勒斯太太的有些儿女就是这样。

5、19岁的露西漂亮,起初爱德华看上了她的美丽。其实露西很坏,缠住爱德华不放。后来爱德华没钱了,露西马上抛弃了他。在婚姻问题上男人只看女人漂亮,或者女人只看重男人的外表,都是不对的。早晚得后悔。有时还可能是陷阱。本文中的男主人公威洛比长的很帅,他是害人精。

6、文章的作者强调,如果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配偶,会对他(她)的另一半有好的影响。相反,如果有一个心胸狭窄,更加自私的配偶,会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

7、本文的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威洛比。这个人坏极了,整天无所事事,玩弄女人的感情,不止一个。他无所事事,又虚荣心极强,只是为了玩玩,一向成为习惯,他不控制自己的感情,用各种方法讨好女人的欢心,又极不负责。其实他早就想娶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子为妻,来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可釉让他继续好吃懒惰,挥霍无度。上天偏偏又给了他仪表堂堂的外表,使他骗了不少女孩子。

我认为外国文学里有一样好,它深层次的剖析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作者是这样描述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早期的威洛比性格开朗正直,多愁善感,却因过早地独立生活而养成懒散,放荡和奢侈的习惯。他的心灵,品格和幸福都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伤害。社会环境把他变成为好挥霍、慕虚荣;挥霍和虚荣心又使他冷酷无情自私。虚荣心驱使他损人利己,追求亏心的得意。最后威洛比自己对自己心灵上的谴责,比别人受到的伤害还大。

8、找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做自己的终身伴侣,这是作者强调的。品德,人品比什么都重要。

9、共同的兴趣爱好也很重要。

10、作者同样谴责了女孩的母亲。强调了父母在女孩子择偶方面的重要性,家长心中要有大局,要掌握好大的方向,要有看透人的火眼金睛,要有见识。

11、从作者出版这篇着作到现在,已经200年了。社会基本还是没怎么变,男人择偶的要求是漂亮的女人,女人找的是有钱的男人。我怎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用头脑去思考问题。

根鸟读后感

这个暑假期间,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有了许多感触。

《根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根鸟的少年在梦里梦见一位在峡谷中无法自救的少女,根鸟梦后下定决心去救那位少女,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路途中,他走过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峡谷……还遇到了帮助他寻梦的好人,和阻拦他实现梦想的坏人。他有时意志坚定,有时意志松散。他下定决心,以梦为马,度过他多姿多彩的成长阶段。他的意志有时恍惚,有时迷乱,有时摇摆,有时一往无前,使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我在文章中感受到了根鸟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在追逐梦想,但是,大半的人们都在路途中放弃,我想对那些在实现梦想路途中的人们说,在梦想的路途中不要放弃,不论成功与否,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永远是自己的,别人永远夺不走你的梦想。加油!不要放弃梦想。加油!梦想需要追逐。加油!追逐梦想的人们,你们都是努力的天才。

根鸟为什么能最后能实现梦想?正是因为他有追逐梦想的决心与毅力所以最后才能实现梦想。俗话说得好: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身边正因为有这些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人,我们才会有了那么多有才华的青年。我想:要是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话,该多好啊!这样的话,人人都是杰出的天才。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造就的,大家可以从这句话看出,天才并不需要很大的灵感,而是需要许多的努力,还要付出许多劳动的汗水才能造就天才,古今中外,有哪些名人可以不努力就可以变成天才?

梦想之花只有绽放才会美丽,人只有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才能活得精彩,变成天才。

妞妞读后感

一条鲜活的生命,却有着那样悲伤的故事,我时常想,为什么会降临在一个这么幼小的女婴身上,明明只有那么小的几率……

我想,初为人父的夜晚一定是一个既惊喜又忧愁的时刻吧,欣喜着生命的诞生,又忧愁那将来的路。读到时,脑子里便自然而然浮现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有谁知道,这看似极其美好的画面下却隐藏着危机,上帝是公平的,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窗——他们的女儿妞妞聪明可爱,却患上了一种叫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极其罕见的病。那时这种病的医治率很低,情况不容乐观,她的父母面对这些却毫无办法,我仿佛看见那一刻他们崩溃的模样,仿佛看见他们流下的泪水,我只觉当时一定冷的惊人。他们挽回不了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决定尽他们所能的在妞妞剩下的日子里,让她过的快乐;在她还看得见的时候,尽情地享受光芒。

往后看去。妞妞很懂事,很少哭闹,喜欢笑,疼痛的时候也不大嚷大叫,只是用手捂着痛的那只眼,用另一只眼呆呆的看一会儿天,有时实在难受,便会用手揉眼睛,时间长了,双眼周围的皮肤就被揉得通红的了,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叫人怜惜。她与同龄人相比,她说话的早。第一个名词便是“爸爸”,接着是“妈妈”,然后是“音乐”……他的父亲一定是小心的、看待珍宝似的记录下这些。我想,现在有多么珍惜将来失去时就会更加的痛苦。因为只能看着她的视力一点一点变差,然后仅余留下一丝光感,最后连光感也不存在了。可怜的孩子,你很痛苦,你的父母也备受煎熬。

我身边有着类似经历的人,我母亲的同事,据说她的身体不太好,是当初生下了一个十斤的大胖小子,出生的时候很可爱,不停地挥动着双臂。可谁知道,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患上了与妞妞一样的疾病。两岁多,便在疾病的折磨下,与世长辞,这样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一下子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看不见他的模样,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我相信,只是一种噬心之痛,是难以忍受的丧子之痛。我也曾看见过,看见过那位母亲痛哭流涕,在她儿子的墓前,多年如此,余痛阵阵。

我对此很同情,可我又感到无比的幸运,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尽管我也生过大病,也差点与这个世界告别,但我现在还站在这,无法想象如果这样的事发生了,我会是什么表现?

整本书,因生命的到来而欢喜,因生命的逝去而悲伤。我时常想,如果雨儿去看医生时,遇到了一个有良心的医生,发烧得到了及时的救助。是否妞妞就不会患这疾病。亦或者是,如果周国平的远亲医学博士没有把x辐射一而再,再而三地照在怀孕五个月的雨儿身上,是否悲剧就不会发生。可惜没有如果,事实是,那样一个可爱的生命,她走了。她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我想,健康的生命是妞妞所奢求的东西,更让我明白,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800字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题记

爱德华的“主人”们:阿比林(爱德华)→内莉、劳伦斯(苏珊娜)→布尔、露西(马隆)→萨拉、布赖斯(詹理斯)→阿比林(爱德华)。

在故事的开头,爱德华还只是一只自以为是的兔子,会激动、会恼怒,但更常的是冷漠,哪怕面对爱他的小姑娘阿比林也感受不到爱。那时,整夜凝视的星星会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安慰,却也止于莫名而已,还是空洞的——直到他听了佩勒格里娜讲的故事。

“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一遍一遍重复这句话并感到慰藉的爱德华,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星空,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假想却算是实体的主角。

可是“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于是爱德华也在航行中(并非偶然地)落到船外,离开了阿比林(怀表也丢了),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第二站是布尔和他的狗露西,此时的星空不再空洞,爱德华已经能说出他们,和爱人们的名字。想到爱他的阿比林爱德华能感觉到胸口剧痛,和布尔、露西被迫分开时初初也懂得了再见的涵义

爱德华心碎了,紧接着瓷做的身体也被摔成了碎片。后来身体被卢修斯复原,心却还是绝望而孤独的,大概有爱的故事也并不一定有完美的结局。

在卢修斯的玩具店里,爱德华认识了一个足有一百岁的老娃娃,她在被领走前告诉他打开你的心扉,会有人来接你。爱德华一边告诉自己不要相信,一遍再次敞开了自己破碎过的心。

就这样,爱德华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故事的最后,再遇见已经长大、成为人母,脖子上还仍然挂着他的怀表的阿比林(这是我最喜欢的桥段之一)。

“他是做什么的?”

“他什么也不做。”

“那他有什么用途呢?”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不论过去多少年,阿比林仍然是那个爱着她、会等他的小姑娘。此时,爱德华也经历了心碎和等待,学会了什么是爱,心从空洞变得饱满,一个圈绕回来,终于到了幸福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消除对彼此的误会,最终缔结了美满姻缘。小说中还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来与女主人公的婚姻相对照。奥斯汀告诉我们要理性正确对待婚姻。

在当时的时代,由书中人物所表现出的婚姻。不是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婚姻对象的相关条件。为了达成婚姻的目的,女性人物善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现在,女性地位提高。婚姻生活实现了和男人一样的人格独立,拥有平等权利,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机会去追求幸福,不再仅靠婚姻决定一切,所以希望找到真爱,以双方感情作为缔结婚姻的基石.

伊丽莎白给自己定的原则上婚姻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倘若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便会步入婚姻围城中,影响以后的生活。作为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能当男人的配件,需要找到真正能跟你共度一生、在心灵上共鸣的伴侣。女人若把婚姻当作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很可能成为婚姻的牺牲者,为自己的幸福之路埋下隐患。而男人,若不上进,想凭自己的容貌骗取有钱女子,通过成家来向女方及家庭索要钱财,中汇遭世人鄙视,要再造化不好,后半生将在孤独寂寞和穷困潦倒中度过。

夏绿蒂和柯林斯是出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结合,夏绿蒂本是个联盟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处女”。她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建立在无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幸福难料,他们只把成家作为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以物质上的满足来掩盖感情上的空虚,这就难保在以后的生活中双方不产生矛盾。如今婚姻自由,结婚也不再是永久的可靠保证了,若把婚姻当作生活命运的唯一赌注,并不一定能像夏绿蒂那样幸运。

丽迪亚和韦翰仅仅是建立在对彼此青春美貌的迷恋上的婚姻。丽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她不注重素质、修养的提高,本身年轻对社会了解不够,又任性不听家人的管束,一味想踏入社交,吸引男人眼光。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韦翰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慎重对待,不要把婚姻当儿戏。为了金钱和地位结婚是错误的,但没有上述因素便是愚蠢的,他们两人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所以婚后尽管丽迪亚依旧痴情,也改变不了韦翰不负责任的性格。

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之间既有经过波折所产生的真爱,又有维持家庭的物质基础,才能经受住地位差距和长辈阻挠的困难而有幸福的婚姻。

雪豹悲歌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今年寒假,我读了另一本他的著作——《雪豹悲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雪妖的雪豹,因为从小被人类养大,所以失去了野外生存的技能。为了让她野化成真正的雪豹,人们把她放回了大自然。后来,雪妖遇见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北斗母豹。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日子,虽然有无奈,有挫折,但她得到了母亲的关怀和疼爱。但是她嫉妒那三个刚吃奶的弟弟妹妹们,因为他们分掉了母豹大部分的爱和食物。于是,雪妖残忍地把弟妹们都咬死,并扔到了深渊里。这一切都被母豹看见了,但她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孩子,于是就伤心地离开了雪妖。没有了母豹的照顾,雪妖自己又不会捕猎,所以她只能去抢夺豺群的食物,结果被它们吃掉了。

雪妖为什么有这么悲惨的结局呢?那是因为她是一个极度自私又贪婪的家伙。她为了独占北斗母豹的关怀和爱,竟然残忍地杀掉了自己的同胞弟妹,她一点儿也没有考虑到别人,只想到自己,真是太自私,太没有亲情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好结果呢?就像书中所说的:“与其说雪妖是被豺群害死的,倒不如说她是被贪婪和自私害死的。”

说到自私,我不免想到了自己。我是一个独生子女,身上也少不了自私的毛病。过年时,爷爷奶奶给了我许多压岁钱,我非常开心。可是当爸爸妈妈让我请客吃饭时,我死活都不同意。这时,妈妈对我说:“你不能总是铁公鸡——一毛不拔。钱虽然不可以乱花,但是偶尔也要请请客,联络一下家人感情呀!”听了妈妈的话,我大方地请了客,家人都非常开心。还有一次,小区里的朋友到我家来玩,他们看中了我的一本书,可是我不想借给他们,因为我担心他们把我的书给弄坏了。爸爸见了,对我语重心长地说:“小戴,好东西要学会和他人一起分享,不能这么小气,不然,你是交不到好朋友的。”听了爸爸的话,我觉得挺有道理,于是就把书借给他们了。现在,我和朋友们经常交换玩具来玩,大家都非常友好。

我的身上虽然有一些自私的毛病,但我不会像雪妖那么悲惨的,因为我会慢慢改掉这些坏毛病,成为一个有爱心,懂得谦让,会替他人着想的人,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一对疼爱我的父母,是他们一直教导我,关心我,鼓励我,没有像北斗母豹一样,离自己的孩子而去,所以,我是幸福的。我想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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