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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

呐喊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是我们易文摘读后感频道给大家精编的21篇关于呐喊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

读《呐喊》有感

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2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好书就像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将陪伴你一生。啊,《呐喊》我要永远珍藏你!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3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next88)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4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5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

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6

俗话说“医者仁心”,医生以高尚情操,行仁爱之术。身披白衣战甲,救死扶伤,受到世人所尊敬,是一个光荣之职。但大文豪鲁迅先生却弃医从文,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我读了他写的《呐喊》,才终于得到了答案。

鲁迅先生的父亲因为庸医开出了无效的药方而不幸去世,这让鲁迅先生在心里暗暗立下了一个目标:一定要当一名医生,去救治像父亲这样被庸医所误的百姓们。

于是,他到日本去学医。但当他看到一张中国人被外国人欺负却露出麻木神情的照片,顿时感悟到学医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因为医生只能医治人们的身体,而无法救治人们的心灵。所以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打造出了一个个“新的生命”,使中国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

鲁迅先生拿起笔,写出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为整个国家的雄起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他的作品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挽救了一个又一个愚弱的国民。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文字的魅力就是如此之神奇,鲁迅先生的文章如点点火星,照亮了每一个人的心。

文字无声且无形,但却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心灵。所以,我们也要写好文章。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7

一个留学生和我讨论起《阿Q正传》来,问我对这个作品怎么看,迫使我又重读了一遍这部还是中学时候读过的鲁迅名著来。记得以前读的时候,觉得阿Q这个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物非常可怜,同时又非常可笑。老师说,鲁迅先生对阿Q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便也跟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总而言之,就是认定鲁迅先生写的是那些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没本事又没有骨气的人。从来没想到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从本质上说,都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知道,阿Q虽然没什么太大本事,但其实也是一个很好面子,不甘于被人藐视的人。《序》里,这个姓甚名谁都不被人记得的阿Q,在听到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时,竟然“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类似这样的借他人来抬高自己的事情,我们谁没做过呢?我们谁没有对他人吹嘘过“某某某是我的什么人”“某某某就是我同学”,“某某某就是我校友”,“我认识某某某”甚至“我见过某某某”之类的话呢?

鲁迅先生接着写道,“其时几个旁听的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即便今日,这样的社会价值观也依然没有改变。只要你跟某某大人名人能人沾上点边,大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尽管你还是原来的你。如果不是知道一般人都会因我们与某某某的关系而对我们“肃然的有些起敬”,谁会去这样吹嘘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无论财富的多少,也不仅个人喜欢如此,大学也好,餐厅也好,公司也好,地方政府部门也好,显眼的橱窗里,墙壁上,常常贴满了大人物来访时的醒目合影,究其心理,无非都是想靠着这样的关系来肯定自己的价值。就看广告一定要找毫不相关的名人来做,就知道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怎样的了。

既然整个社会都如此,阿Q也想借着与赵太爷的儿子攀上点关系而让自己被人瞧得起一点,想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其实也没有资格笑话他。何况,或许阿Q还真的是也姓赵。可悲的是,阿Q碰上了个一点都不厚道的赵太爷。吹完牛的第二天,阿Q就被赵太爷叫过去打了个嘴巴子,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所以吹嘘跟某人的关系时,一得想想自己是否配,二还得想想那个人是否足够厚道。厚道的人看你混得这么惨,或许会可怜你提拔你或者关照你一下。不厚道的人,是会耻于跟你扯上任何关系的。

阿Q可怜就可怜在没有看透赵太爷。但难道我们就看透了我们所攀上的那个人吗?很多时候,我们在吹嘘跟某某的关系时,只不过是那个某某不知道罢了。如果有人传到对方耳里,那对方会是怎样的反应,也真是难说。如果那个某某是个有点涵养的人,可能会显得若有所思地说,“他啊?我对他还真是没什么印象”。这话如果再传回到你的耳朵里,但愿你不要太尴尬。

为了避免尴尬,其实最好就是不要试图与任何大人物攀上什么关系。但看整个社会风气,有关系不攀,又好像吃亏,就好像本来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被浪费了似的。所以,与名人合影之类的事情,终不能绝;类似“我和他是本家”“我还比秀才长三辈”的话,也终会不绝于耳。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8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 、《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39

《呐喊》,众所周知,这是鲁迅的文学巨著。前些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呐喊》。

当时是心血来潮,可真正捧起这本书时,才发现这本书的魔力。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渐渐的把古代文学转成现代文,所以他的文笔有种特殊的美。

《呐喊》中是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其中也包括语文书中的《社戏》,小说多数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阴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记》这是鲁迅第一次写的文章,主要内容写的是“我”得了一种病,总认为别人要吃“我”。医生说让“我”好好养病,我觉得他要把“我”养肥了吃;也认为小时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侧面烘托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鲁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当时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这本身真的给我启发很大,虽然第一遍并不能完全读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会收获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进入到鲁迅的世界,体会他的思想感情。

《呐喊》是本值得品味的书,走进这本书,你肯定不会空手归!

心血来潮买《呐喊》,

游入书海不无感。

如你今读此本书,

绝对不会空手归!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0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1

年幼时,一直认为鲁迅的作品十分深奥,不容易懂,犹如宇宙里一颗未知的黑洞,摸不着,猜不透。在这个令人怀念的寒假中,我倾听了这位巨人的心声,我不禁对他倾慕了,他是中国的骄傲,民族的自豪,真不愧为“民族魂”。

《朝花夕拾》为我展现了一代文豪忧国忧民的心理。他的语言是直来直往,是朴实的,让人读下去便一读到底,手不释卷。这篇文章,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毫无疑问是一本空前绝后的巨作。

他是第一个在中国被诺贝尔提名的大作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开路先锋,在他的世界里没有虚假的话语,只有真挚的言谈。他的思想犹如当时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点亮了自己,照亮了他人。

他曾经立志要当一名医生,医治中国那些苦难的人民,便到留学日本学习医学。在日本的那些时光里,他有了许许多多的感触:他即使能医治中国人民的身体,医治不了中国人民的心灵,中国人民仍然会荒废懦弱下去。于是,他下定决心,用自己的武器——笔,医疗人民心,刺破旧社会,迎接新中国。

他内心有一个和平、美丽、安宁的世界,那里没有金钱、虚荣、地位、贵贱和纷争,那是一个和谐温暖的地方,人民心心相连,共同努力,共同进步,营造出自己的未来与梦想。不会再有迷信、古板、欺诈、缠足,不会再有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那样的世界,算不上十全十美,也称得上十全九美,是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在他取得那样的丰功伟绩之后,仍在生活中保持一种平静低调的心态,以和善的态度来对待他人,此举动令不少文人震惊与赞叹过。淡泊名利者,莫如鲁迅也。

旧时代的呐喊,他喊出了第一声,而且是最响亮的一声。

鲁迅是第一个让我如此倾慕的。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2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3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4

汨罗江畔的长堤上,人群还没有散去,望着滚滚滔滔的江水,望着来来回回的渔船,望着那随水时沉时浮的腰带,望着那赫赫然血淋淋的八个大字,众人愤怒地仰天狂啸,一声呐喊,惊天动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汨罗江畔的沉沙港口,一株古老的银杏树,黯然地投下一片绿荫树下有块赭黄色的岩石,周围长着绿茵茵的芳草,踩在脚下毛茸茸的,甚是舒服!

屈原神志恍惚,如痴如醉地走过来,嘴里一会儿漫骂,一会儿诅咒,一会儿控诉,一会儿抽泣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他头发蓬乱,面容瘦削,额骨高高隆起,眼圈深深地凹进去,只有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依旧睁得圆圆的,要把世间的人全都看透!

屈原咆哮着,怒吼着,情绪爆发得近乎发狂他胸中仿佛有团怒火在燃烧,不吐出来回把他少烧死他要想火山爆发那样把那团怒火宣泄出来,把污秽龌龊的东西烧个罄尽,把老百姓心中的明灯点燃他张开双臂,甩动长发,满腔愤怒如激流倾泻,他像一头发怒的狮子,撕心裂肺地扯开嗓子,对苍天狂啸!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5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6

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书笔记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7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鲁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鲁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8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19

这次寒假,我看了鲁迅写的一本小说,是《呐喊》。你知道吗?鲁迅可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翻译和编写了许多部小说,如:《呐喊》《彷徨》等,都反映了旧社会时的情景。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他本是要学医来治疗人们的,可他后来才懂得人们不是身体上有了伤,而是灵魂出了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书中有个故事“阿Q正传”对我印象最深,阿Q不是真实的人,是被鲁迅拟化的一个人物,随着他我看到了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恶劣行为:地主非常霸道,经常欺压百姓,还见了杀革命党人的惨状等。我从书中知道阿Q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关心他的人,但又总能让自己赢。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关爱身边的人,不管是谁。

为什么书名为《呐喊》?因为作者想通过书的方式拯救旧社会,为人们呐喊助威,呼吁人们要站立起来,不能再被别人这样羞辱。说到呐喊,作为现代的我们也应该呼吁人们铭记这些历史,努力、奋发学习,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现代社会还需讲文明,有礼貌,多多帮助他人。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20

书是一叶扁舟,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在寒假里,我读了《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短篇小说合集,其中收录了《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药》等十四篇小说。这些小说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一直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在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有强烈的爱国思想,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智慧才干,是我们的骄傲!

在这么多的小说中,要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讲的是一个“狂人”的故事,他觉得谁都要吃了他,杀害他:出门发现赵贵翁的眼色很怪,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自己就觉得他们要谋害他;女人打她儿子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觉得女人想咬死他;无意间听到狼子村佃户对大哥说,他们村里一个大恶人被大家打死了,几个人挖出他的心肝来炒着吃,看到大哥不住的点头,便想到了“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越来越相信大哥和他们一伙要来吃自己;大哥带来的医生叫他多休息,他认为医生要把他养肥,可以多吃点肉;后来又觉得妹妹是被大哥杀害的。最后,他鼓起勇气发出呐喊:“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其实,我觉得文中的“狂人”,就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周围都是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的人。他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害怕和抵抗他们人吃人的惯例。

所谓的人吃人,也就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残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当然,在古代也常有人吃人肉的事。可见封建社会有多么可怕。记得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可见鲁迅先生多么的不容易,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已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只为走出黑暗,走向光明。

这就是不屈的中华精神!

呐喊读后感1000字篇21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外公是棵樱桃树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阅读了《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使人感觉温暖,使故事温暖的是——托尼诺的外公。

托尼诺的外公热爱生活,对事宽容。生活中有很多烦心事,外公却能用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对待。同样是托尼诺打破鸡蛋,外公不但不计较,反而再回去拿二个,而妈妈却给了托尼诺一个耳光。在外公的引领下,托尼诺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樱桃树的呼吸声,山雀奶奶喂饱山雀宝宝的叽喳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

我也有一个慈祥的外公,住在高作乡下。外公从小对我非常宽容,我做错事情,他总会生气地说:“我一个巴掌打来了。”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真正挨过他的巴掌,要知道从出生到上学前我都是在外公家长大的。如今一到寒暑假,我依然会迫不及待的飞到外公家去,我喜欢那种宽松、随意的生活。

外公在乡下种了一片果园,外公最常带我去的地方就是果园。对待果树,外公总有忙不完的事可做,他帮果树修剪新枝,帮果树除去害虫,帮果树灌溉。我则在园果中穿梭,听青蛙欢叫,听知了唱歌……小的时候外公一边做事一边给我讲故事,现在则大多是我一边奔跑一边给他讲故事。我喜欢对他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对他说我心中的小秘密。我们祖孙俩的哈哈大笑,经常引得爸爸妈妈莫名其妙。

没有说教,没有斥骂。

只有宽容、温暖,只有浓浓的亲情。

外公,我爱你!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们班男生的最爱,他们一到下课时间,就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自己的宝贝——《三国演义》,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看到的那一页,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时还会摇头晃脑地模仿里面的英雄人物说话呢!我疑惑了,这书真的有这么好看吗?于是,我怀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三国演义》。

里面果然名不虚传,里面的人物刘备、关羽、张飞、孔明个个有勇有谋。我最佩服还是那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的架子还真不小,竟然让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到他,不过,他的确聪明过人。一次,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华,想出了一个阴谋,让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居然“口出狂言”说他三天内便可完成,周瑜也是聪明人,立马就让诸葛亮下军令状。诸葛亮请来鲁肃,对他诉说了自己的计划,第三天四更时分,故意让将士们擂鼓呐喊,还在船的两侧放满了稻草人,曹操中计,派弓弩手射箭,不一会儿,草人上都射满了箭,诸葛亮当然成功了。这件事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厉害,但其实诸葛亮算到了三个人的性格特点,周瑜聪明过人;鲁肃忠厚老实;曹操生性多疑。这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讲述了多个英雄人物,这些英雄人物个个有勇有谋,才智双全,部分人物的精神更值得我们佩服。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三国演义》这本书的精髓所在,让更多人能佩服里面英雄人物的精神,并试着学习。啊!《三国演义》真得带给我很多很多!

笑猫日记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也是我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我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良师益友。其中有令我捧腹大笑的漫画书《父与子》;也有让我伤心落泪的《三毛流浪记》;还有让我获得许多科学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可是我最喜欢读的却是充满童真童趣的《笑猫日记》,因为它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与幻想。

《笑猫日记》中的系列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充满幻想,充满童真童趣,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读这本书我仿佛跟随主人公进入到书中描述的情景中。比如:读“云朵上的学校”,我仿佛跟随笑猫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看孩子们课上愉快的学习,课下快乐地做游戏:用南瓜捉鱼,跟青蛙学习游泳、学跳跃,骑着仙鹤在天空中飞翔。每当读到这里,我总会放下书,抬起头好奇地仰望天空,希望天空中飘过的云朵上真有一所这样的学校。

《笑猫日记》中刻画的人物性格鲜明,特点突出。故事赞扬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笑猫是一只会笑的猫,他会用微笑、苦笑、冷笑等笑容表达自己的心情。笑猫的三个孩子分别帮助人们做不同的工作:胖头在马戏团表演,给孩子们带去欢乐;二丫帮助孤苦的老人卖报纸,以维持老人的生活;三宝是一只搜救猫,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三个孩子的妈妈虎皮猫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充满爱心的猫。它们的行为使我坚信:动物就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和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

《笑猫日记》的语言生动形象,语句优美。例如“翠湖边上的柳树都返青了,柳枝上冒出了绿豆般大的芽苞”,“清明节的雨飘洒在柳枝上那一片片刚长出的新叶上,将它们都变成了嫩绿的泪眼”。两句话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抓住了春天的特点。每当读到这里,我眼前总会出现“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胜景。

《笑猫日记》是我的知心朋友,它时刻陪伴在我身边。它总能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慰藉;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给我鼓励和信心;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给我忠告和劝勉。

读《笑猫日记》我体会到:乐于助人、以诚待人、心地善良的人会给别人带去快乐,给自己带来幸福。虚伪冷漠的人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人。

《笑猫日记》给我童年带来了许多欢乐。我深深地爱着它——“童年的小伙伴”。

窃读记读后感

步入金秋时节,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与林海音相比,我看书的痴迷度可比不过她。我平常读书的速度有点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而对读书的理解,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每回一到书店,就就要买书,每回买回的`书,我差不多都看不懂其中理。我以后一定要像林海音热爱读书。

读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将我们的知识增长。书,就是一把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就是一只只蜡笔,将我们黑白的人生涂上色彩;书,就是……

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我们畅游书海,拥有智慧吧!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大林和小林》。听名字我原本以为这本书不太好看,可是读了几天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勾”住了。

《大林和小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林和小林出去打工挣钱,可不料第一天被怪物追着要吃他们,兄弟俩分开逃跑,才没被怪物吃掉,可他们俩却分离了,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

先说小林吧,小林过得很穷但是他努力工作,终于成了一名火车司机。而大林呢?他和狡猾的狐狸包包在一起,想出了一个诡计,成为大富翁叭哈的儿子,天天好吃懒做,比较后饿死在富翁岛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世界里很多跟大林一样贪财的人。他们为了钱可以放弃一切,永远不能满足。其实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是我们不能让欲望没有限制的增长。生活中,我也有很多欲望,比如说,我想买很多的书,很多的玩具。我总抱怨这些愿望得不到满足。我没有想过那些贫困地区的小孩子,和他们相比较的话,我的生活可就优越多了。

我们应该像小林那样坚强、乐观、善良、热心,而不能像大林那样贪图富贵,不思进取。

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书中,感受比较深刻的,就属《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猎狗,它在猎户寨待了两年,为主人阿蛮星做贡献。而在危急的时刻,它为了救主人的生命而活掏了小牛的肠子。因此,白眉儿暴露了它豺的血统,因为只有豺才会掏肠子,被迫回到豺群。这时,狼群入侵。白眉儿斗败狼王,推翻了前任豺王夏索尔,登上王位。因为,白眉儿做过狗,所以它的感情比普通豺要深,遭到了夏索尔的怀疑,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我觉得,白眉儿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那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精神。虽然有这种精神,但不足之处是,它不是人,感情却和人不想上下,而它生活在豺的世界里,必须遵从豺的生活原则。豺的生活原则是:汰劣留良,弱肉强食。因此,不论你是豺王、王后,不管你为豺群立下了多少功劳,只要你老了,或违反了豺群的生存原则,就要被群体淘汰!白眉儿的一生,在它做狗时是条好狗,做豺时是匹好豺,但葬送它锦绣前程的,还是那些残酷的动物生存原则!

所以,我们做事时,首先应该衡量一下你是什么角色,该按照哪些原则做事,绝不能像白眉儿一样。但我们也要学习白眉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我们是人,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那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书;那是一部令人着迷的书;那是一部不可不读的书;那是一部给心灵无限震撼的书……这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查理的小男孩的故事。查理的家里并不富裕,甚至连饭都吃不饱。但他却生活在一个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小镇里。这已经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了。而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却没有妻子,更没有儿子、女儿。在很久以前,他就禁止人们出入他的工厂。他为了找到工厂的接班人,在报纸媒体上宣布自己在全世界不同口味、不同品种的巧克力里放有五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儿,将可以参观工厂,也有可能获得终极大奖。但是,他没有说这是为了选出一个接班人。这个消息,无疑惊动了全世界,旺卡巧克力的销售量也因此飞速上升。前后四张金奖券,在短短几天内,都被富商贵妇们找到。而最后一张金奖券,一直没有着落。小查理也是参与者之一。幸运的他在小卖部,获得了最后一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查理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但是,他是否能够在巧克力工厂里获得终极大奖呢?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每到一个房间,富商们的儿女都十分任性,见到什

垃圾堆,或被压扁,或长得像个紫果,或变得只有手指那么长。查理成了唯一一个没有被淘汰的幸运儿。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想到,威利?旺卡竟然提出,要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这就是终极大奖!查理在大家的劝说下,终于同意了。阅读这本书,有的人可能是一口气读完,有的人可能是慢慢品味。一口气读完,潦潦草草,只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却不知道一系列的连环淘汰的用意,还有罗尔德?达尔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另一种人,会去慢慢品味,在字里行间中感受文字的奇妙,句段的优美。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可是,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遍,我可能读的是故事。第二遍,我可能读的是人物细节。第三遍,我可能会体味其中的情境。第四遍,我可能会品读其中的人生境界。那就是,对人生,抱有无限的希望,而不是被贫穷、失败、挫折所打倒;对人生,抱有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而不是从此一事无成;对人生,抱有渴望明天的美好,而不是让理屈、恩怨掩埋、沉沦自己。对人生,具有坚持不懈、不怕摔跤的精神,胜利一定属于自己!这就是我想象中的中国梦,也就是我的梦。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恶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騒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真才实学、摆弄情感,是一个地隧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恶,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实的情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清楚其中的真理。君不见,大巷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认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目中无人地大声喧闹、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大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品、闹事斗殴、生涯腐烂而自以为洒脱、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确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妍媸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寻求美的权力。从前常以“东施效颦”来讥讽那些本身前提差而敢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点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跟着社会的发展、时期的提高越来越丰盛、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由于思维的解放,能够勇敢地追求合适自己、别树一帜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不辨别的尺度吗?答案是确定的。适应国情,合乎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纪,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该鼎力倡导与宣传;一味追求独树一帜,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本人国度的详细国情、不顾自己的身份春秋、不顾别人的审美感触,这样的行动就是丑的,应当鼎力批驳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斥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事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特别文明气氛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英雄的一些粗暴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当初、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只有占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爆发出无可比拟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假如内心昏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便领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

我十分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资料丰富。下方,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以及我看完几期《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吧!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搞笑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搞笑。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简单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搞笑,使得读者一向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每当我看到书里面讲做小实验的漫画时,都忍不住跟着做实验。有一次我根据漫画做了一个喷雾器,步骤很简单。首先,把一根吸管折出一个直角,在那个直角上横着剪一下,记住不要剪断,要剪出一个小口。在一个纸杯上倒一些自来水,不要超过小口,最好在小口下方,然后将吸管的一头放进去,对着吸管的另一头向玻璃吹,啊!还真的有雾了呢!之后,我查询了有关的网站,才明白原理是这样的:空气从小口迅速流出,小口附近的压强小,容器里液面上方的空气压强大,液体就沿小口下边的吸管升上来,从吸管的上口流出后,受气流的冲击,被喷成雾状。里面还讲了一些有毒的植物,还带有图片。我出门时,仔细的观察了周围的植物,发现没有这些有毒的植物,才松了口气。我最喜还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秘。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又好像平安无事,还有的时候令人感到悲哀,某些动物吃了某些比较弱的动物时,觉得那些动物十分凶狠,但是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生活中,我经常与同学谈话。我们互相交换有关科学的资料,自从看了《我们爱科学》之后,就有更多有关科学的话题想与同学分享。课间的时候,我拿出《我们爱科学》看看,就不会觉得无聊。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快乐!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最近两天,我把《理智与情感》看完了。现在写一下读后感。

《理智与情感》与《傲慢与偏见》出自同一个作者,内容有相同之处,这是作者1797年的作品。

1、作者是想告诫年轻的女性朋友,在交男友的过程中,应该谨慎从事,不要轻易动情,任性行事。如果遇见一个条件优越而用情不专的男子来追求,就以身相许,女方会受到极大的精神创伤,难以自参。

2、姐姐埃莉诺非常有见识,遇事冷静,她的心地极好,富于情感。她懂得怎样克制情感。妹妹玛丽安伤心或者欢乐都毫无节制,一切都好,就是不谨慎。玛丽安放任情感去支配自己的行动。而埃莉诺不愿被这种冲动所摆布。

3、姐姐埃莉诺心眼儿好,起初是为了无条件地帮助别人,结果却是帮助了自己。

4、“卖马看母”,母亲很坏,她的儿女有的也很怀。费勒斯太太的有些儿女就是这样。

5、19岁的露西漂亮,起初爱德华看上了她的美丽。其实露西很坏,缠住爱德华不放。后来爱德华没钱了,露西马上抛弃了他。在婚姻问题上男人只看女人漂亮,或者女人只看重男人的外表,都是不对的。早晚得后悔。有时还可能是陷阱。本文中的男主人公威洛比长的很帅,他是害人精。

6、文章的作者强调,如果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配偶,会对他(她)的另一半有好的影响。相反,如果有一个心胸狭窄,更加自私的配偶,会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

7、本文的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威洛比。这个人坏极了,整天无所事事,玩弄女人的感情,不止一个。他无所事事,又虚荣心极强,只是为了玩玩,一向成为习惯,他不控制自己的感情,用各种方法讨好女人的欢心,又极不负责。其实他早就想娶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子为妻,来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可釉让他继续好吃懒惰,挥霍无度。上天偏偏又给了他仪表堂堂的外表,使他骗了不少女孩子。

我认为外国文学里有一样好,它深层次的剖析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作者是这样描述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早期的威洛比性格开朗正直,多愁善感,却因过早地独立生活而养成懒散,放荡和奢侈的习惯。他的心灵,品格和幸福都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伤害。社会环境把他变成为好挥霍、慕虚荣;挥霍和虚荣心又使他冷酷无情自私。虚荣心驱使他损人利己,追求亏心的得意。最后威洛比自己对自己心灵上的谴责,比别人受到的伤害还大。

8、找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做自己的终身伴侣,这是作者强调的。品德,人品比什么都重要。

9、共同的兴趣爱好也很重要。

10、作者同样谴责了女孩的母亲。强调了父母在女孩子择偶方面的重要性,家长心中要有大局,要掌握好大的方向,要有看透人的火眼金睛,要有见识。

11、从作者出版这篇着作到现在,已经200年了。社会基本还是没怎么变,男人择偶的要求是漂亮的女人,女人找的是有钱的男人。我怎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用头脑去思考问题。

根鸟读后感

这个暑假期间,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有了许多感触。

《根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根鸟的少年在梦里梦见一位在峡谷中无法自救的少女,根鸟梦后下定决心去救那位少女,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路途中,他走过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峡谷……还遇到了帮助他寻梦的好人,和阻拦他实现梦想的坏人。他有时意志坚定,有时意志松散。他下定决心,以梦为马,度过他多姿多彩的成长阶段。他的意志有时恍惚,有时迷乱,有时摇摆,有时一往无前,使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我在文章中感受到了根鸟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在追逐梦想,但是,大半的人们都在路途中放弃,我想对那些在实现梦想路途中的人们说,在梦想的路途中不要放弃,不论成功与否,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永远是自己的,别人永远夺不走你的梦想。加油!不要放弃梦想。加油!梦想需要追逐。加油!追逐梦想的人们,你们都是努力的天才。

根鸟为什么能最后能实现梦想?正是因为他有追逐梦想的决心与毅力所以最后才能实现梦想。俗话说得好: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身边正因为有这些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人,我们才会有了那么多有才华的青年。我想:要是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话,该多好啊!这样的话,人人都是杰出的天才。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造就的,大家可以从这句话看出,天才并不需要很大的灵感,而是需要许多的努力,还要付出许多劳动的汗水才能造就天才,古今中外,有哪些名人可以不努力就可以变成天才?

梦想之花只有绽放才会美丽,人只有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才能活得精彩,变成天才。

妞妞读后感

一条鲜活的生命,却有着那样悲伤的故事,我时常想,为什么会降临在一个这么幼小的女婴身上,明明只有那么小的几率……

我想,初为人父的夜晚一定是一个既惊喜又忧愁的时刻吧,欣喜着生命的诞生,又忧愁那将来的路。读到时,脑子里便自然而然浮现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有谁知道,这看似极其美好的画面下却隐藏着危机,上帝是公平的,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窗——他们的女儿妞妞聪明可爱,却患上了一种叫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极其罕见的病。那时这种病的医治率很低,情况不容乐观,她的父母面对这些却毫无办法,我仿佛看见那一刻他们崩溃的模样,仿佛看见他们流下的泪水,我只觉当时一定冷的惊人。他们挽回不了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决定尽他们所能的在妞妞剩下的日子里,让她过的快乐;在她还看得见的时候,尽情地享受光芒。

往后看去。妞妞很懂事,很少哭闹,喜欢笑,疼痛的时候也不大嚷大叫,只是用手捂着痛的那只眼,用另一只眼呆呆的看一会儿天,有时实在难受,便会用手揉眼睛,时间长了,双眼周围的皮肤就被揉得通红的了,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叫人怜惜。她与同龄人相比,她说话的早。第一个名词便是“爸爸”,接着是“妈妈”,然后是“音乐”……他的父亲一定是小心的、看待珍宝似的记录下这些。我想,现在有多么珍惜将来失去时就会更加的痛苦。因为只能看着她的视力一点一点变差,然后仅余留下一丝光感,最后连光感也不存在了。可怜的孩子,你很痛苦,你的父母也备受煎熬。

我身边有着类似经历的人,我母亲的同事,据说她的身体不太好,是当初生下了一个十斤的大胖小子,出生的时候很可爱,不停地挥动着双臂。可谁知道,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患上了与妞妞一样的疾病。两岁多,便在疾病的折磨下,与世长辞,这样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一下子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看不见他的模样,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我相信,只是一种噬心之痛,是难以忍受的丧子之痛。我也曾看见过,看见过那位母亲痛哭流涕,在她儿子的墓前,多年如此,余痛阵阵。

我对此很同情,可我又感到无比的幸运,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尽管我也生过大病,也差点与这个世界告别,但我现在还站在这,无法想象如果这样的事发生了,我会是什么表现?

整本书,因生命的到来而欢喜,因生命的逝去而悲伤。我时常想,如果雨儿去看医生时,遇到了一个有良心的医生,发烧得到了及时的救助。是否妞妞就不会患这疾病。亦或者是,如果周国平的远亲医学博士没有把x辐射一而再,再而三地照在怀孕五个月的雨儿身上,是否悲剧就不会发生。可惜没有如果,事实是,那样一个可爱的生命,她走了。她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我想,健康的生命是妞妞所奢求的东西,更让我明白,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800字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题记

爱德华的“主人”们:阿比林(爱德华)→内莉、劳伦斯(苏珊娜)→布尔、露西(马隆)→萨拉、布赖斯(詹理斯)→阿比林(爱德华)。

在故事的开头,爱德华还只是一只自以为是的兔子,会激动、会恼怒,但更常的是冷漠,哪怕面对爱他的小姑娘阿比林也感受不到爱。那时,整夜凝视的星星会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安慰,却也止于莫名而已,还是空洞的——直到他听了佩勒格里娜讲的故事。

“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一遍一遍重复这句话并感到慰藉的爱德华,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星空,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假想却算是实体的主角。

可是“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于是爱德华也在航行中(并非偶然地)落到船外,离开了阿比林(怀表也丢了),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第二站是布尔和他的狗露西,此时的星空不再空洞,爱德华已经能说出他们,和爱人们的名字。想到爱他的阿比林爱德华能感觉到胸口剧痛,和布尔、露西被迫分开时初初也懂得了再见的涵义

爱德华心碎了,紧接着瓷做的身体也被摔成了碎片。后来身体被卢修斯复原,心却还是绝望而孤独的,大概有爱的故事也并不一定有完美的结局。

在卢修斯的玩具店里,爱德华认识了一个足有一百岁的老娃娃,她在被领走前告诉他打开你的心扉,会有人来接你。爱德华一边告诉自己不要相信,一遍再次敞开了自己破碎过的心。

就这样,爱德华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故事的最后,再遇见已经长大、成为人母,脖子上还仍然挂着他的怀表的阿比林(这是我最喜欢的桥段之一)。

“他是做什么的?”

“他什么也不做。”

“那他有什么用途呢?”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不论过去多少年,阿比林仍然是那个爱着她、会等他的小姑娘。此时,爱德华也经历了心碎和等待,学会了什么是爱,心从空洞变得饱满,一个圈绕回来,终于到了幸福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消除对彼此的误会,最终缔结了美满姻缘。小说中还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来与女主人公的婚姻相对照。奥斯汀告诉我们要理性正确对待婚姻。

在当时的时代,由书中人物所表现出的婚姻。不是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婚姻对象的相关条件。为了达成婚姻的目的,女性人物善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现在,女性地位提高。婚姻生活实现了和男人一样的人格独立,拥有平等权利,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机会去追求幸福,不再仅靠婚姻决定一切,所以希望找到真爱,以双方感情作为缔结婚姻的基石.

伊丽莎白给自己定的原则上婚姻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倘若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便会步入婚姻围城中,影响以后的生活。作为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能当男人的配件,需要找到真正能跟你共度一生、在心灵上共鸣的伴侣。女人若把婚姻当作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很可能成为婚姻的牺牲者,为自己的幸福之路埋下隐患。而男人,若不上进,想凭自己的容貌骗取有钱女子,通过成家来向女方及家庭索要钱财,中汇遭世人鄙视,要再造化不好,后半生将在孤独寂寞和穷困潦倒中度过。

夏绿蒂和柯林斯是出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结合,夏绿蒂本是个联盟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处女”。她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建立在无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幸福难料,他们只把成家作为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以物质上的满足来掩盖感情上的空虚,这就难保在以后的生活中双方不产生矛盾。如今婚姻自由,结婚也不再是永久的可靠保证了,若把婚姻当作生活命运的唯一赌注,并不一定能像夏绿蒂那样幸运。

丽迪亚和韦翰仅仅是建立在对彼此青春美貌的迷恋上的婚姻。丽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她不注重素质、修养的提高,本身年轻对社会了解不够,又任性不听家人的管束,一味想踏入社交,吸引男人眼光。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韦翰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慎重对待,不要把婚姻当儿戏。为了金钱和地位结婚是错误的,但没有上述因素便是愚蠢的,他们两人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所以婚后尽管丽迪亚依旧痴情,也改变不了韦翰不负责任的性格。

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之间既有经过波折所产生的真爱,又有维持家庭的物质基础,才能经受住地位差距和长辈阻挠的困难而有幸福的婚姻。

雪豹悲歌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今年寒假,我读了另一本他的著作——《雪豹悲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雪妖的雪豹,因为从小被人类养大,所以失去了野外生存的技能。为了让她野化成真正的雪豹,人们把她放回了大自然。后来,雪妖遇见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北斗母豹。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日子,虽然有无奈,有挫折,但她得到了母亲的关怀和疼爱。但是她嫉妒那三个刚吃奶的弟弟妹妹们,因为他们分掉了母豹大部分的爱和食物。于是,雪妖残忍地把弟妹们都咬死,并扔到了深渊里。这一切都被母豹看见了,但她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孩子,于是就伤心地离开了雪妖。没有了母豹的照顾,雪妖自己又不会捕猎,所以她只能去抢夺豺群的食物,结果被它们吃掉了。

雪妖为什么有这么悲惨的结局呢?那是因为她是一个极度自私又贪婪的家伙。她为了独占北斗母豹的关怀和爱,竟然残忍地杀掉了自己的同胞弟妹,她一点儿也没有考虑到别人,只想到自己,真是太自私,太没有亲情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好结果呢?就像书中所说的:“与其说雪妖是被豺群害死的,倒不如说她是被贪婪和自私害死的。”

说到自私,我不免想到了自己。我是一个独生子女,身上也少不了自私的毛病。过年时,爷爷奶奶给了我许多压岁钱,我非常开心。可是当爸爸妈妈让我请客吃饭时,我死活都不同意。这时,妈妈对我说:“你不能总是铁公鸡——一毛不拔。钱虽然不可以乱花,但是偶尔也要请请客,联络一下家人感情呀!”听了妈妈的话,我大方地请了客,家人都非常开心。还有一次,小区里的朋友到我家来玩,他们看中了我的一本书,可是我不想借给他们,因为我担心他们把我的书给弄坏了。爸爸见了,对我语重心长地说:“小戴,好东西要学会和他人一起分享,不能这么小气,不然,你是交不到好朋友的。”听了爸爸的话,我觉得挺有道理,于是就把书借给他们了。现在,我和朋友们经常交换玩具来玩,大家都非常友好。

我的身上虽然有一些自私的毛病,但我不会像雪妖那么悲惨的,因为我会慢慢改掉这些坏毛病,成为一个有爱心,懂得谦让,会替他人着想的人,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一对疼爱我的父母,是他们一直教导我,关心我,鼓励我,没有像北斗母豹一样,离自己的孩子而去,所以,我是幸福的。我想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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