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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读哈利波特有感怎么写?下面是我们易文摘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1篇关于读哈利波特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1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我们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2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巫师他的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乱蓬蓬的黑发下有一条闪电似的伤疤。这个男孩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勇敢的男孩,面对伏地魔的杀戮,他毫不畏惧,一次又一次的独自面对所有巫师都害怕的“神秘人”也就是伏地魔,也一次又一次的打败了伏地魔,死里逃生。当得知要毁掉伏地魔的七大魂器,才能完全消灭伏地魔,但这也有可能丧失生命的时候,哈利毫不畏惧,最后成功毁掉了“死亡圣器”。若没有可嘉的勇气,哈利怎能完成这么重大的任务呢?

哈利那可嘉的勇气由衷得让我感到敬佩。即使面对伏地魔可怕的黑魔法,也毫无畏惧。可我是一个胆子只有一丁点大的女孩,胆小怕事,晚上睡觉都要点上灯才敢睡,与哈利比起来,我真是觉得惭愧。

当然,伏地魔懂的世间最深奥的黑魔法,但再深奥的黑魔法也无法超越爱。

我插上爱的翅膀,盘旋在亲情的上空。当哈利波特一家面临危难时,詹姆让哈利和莉莉先走,自己独自面临强大的伏地魔,宁死不屈,只因为他的心中装着的是沉甸甸的爱。当伏地魔残忍地杀害詹姆后,追上了逃跑中的莉莉和哈利。只要莉莉交出哈利,便可以逃出伏地魔的魔掌。但是莉莉没有,她奋不顾身地挡在魔杖前面,含笑而去,用自己全部的生命与爱保住了襁褓中的哈利。读到这里,我不禁被莉莉的母爱所触动,她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所有的母亲对自己的子女都是无私的,甚至舍弃自己的生命。这让我不由的惭愧,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插上爱的翅膀,飞翔在友情的上空。当哈利波特选择走向冒险之路的时候,罗恩和赫敏的悄然无息的支持着他,陪他一起铤而走险。他们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邪,终归不会压正的。”因为有了这个信念,三个人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友情最初是相知,当你需要的时候,你还没有讲,友人已来到你的身边。他的眼睛和心都能读懂你,更会用手挽起你单薄的臂弯。因为有心情,在这个世界上你不会感到孤独。不由觉得,其实友情一样是浪漫的!这便是友谊的源泉。

我插上爱的翅膀,怀着沉重的心情再次翱翔在霍格沃茨的上空。那半月形的眼镜下,蓝色的眼睛流露出最后的微笑那是邓布利多临死前对哈利最后的鼓励。当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是邓布利多对哈利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对哈利严格的教育。他是霍格沃茨的校长,他对学生都有着大公无私的爱,把学生的安危时时刻刻的放在首位。邓布利多对孩子们的爱,就像一条长河。它恬静,泛着微微的涟漪;它清澈,看得见河底的块块卵石;它轻柔,如春风缓缓送我前行。时间如长河的浪花,带着悠悠笑声流去。思想与感情像潺潺流水,又一次淌过时间与空间的桥,冲拂我那如诗如画的童年,我的思绪被浸润在浓浓的师生情中……

爱,使霍格沃茨成为哈利真正的家,温馨和谐。爱,没事哈利毅然面对死亡,只为结束杀戮。爱,使多比为哈利英勇献身,毫不畏惧。细软的白雪上,银色的牡鹿,如月光般皎洁,是斯内普内心深处的爱;陋居中,一个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和真切的问候,是韦斯莱家庭热诚的爱;哈利面对死神时,小天狼星的英勇献身,是无私的爱;还有卢平、穆迪、金莱斯……因为有爱,哈利面对危难的时候才会临危不惧,遇到困难的时候才会永不言弃。爱,洋溢在哈利身边,因爱而产生希望。

爱其实很简单,而伏地魔却不了解。这是因为他小时候是一个孤儿,身边缺少了爱。正是缺少爱,不懂爱,导致了他终将失败的人生轨迹。

勇气是哈利飞翔的翅膀,而爱却托举出哈利不平凡的人生。

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的父母和亲人是真正无所谓回报的付出,所以要永远记得父母的恩赐,等以后我们当爸爸妈妈了,就能体会父母的不易。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3

从古至今,书便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不论是古代的竹简,还是今日的纸质书,当下流行电子书,书与人一同进步,人从中得到不同营养,书提供了人不同的精神需求,《哈利·波特》给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给养。

文中的哈利·波特有神奇的魔法,他可以使扫帚成为自己的飞行器,骑着它与风同行,穿越市井,飞越高山,抚过茂密的森林……每每读到此处,我便不由自主的想与哈利·波特同行。时时听话的我,也想叛逆一次,在妈妈与老师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背上自己为自己准备的行囊,不带任何通讯设备,徒步走出家和校园的大门,耳边再没有谆谆教诲,取而代之的只有风声、雨声、虫鸣、鸟语,面前再也没有我们久攻不下的书山高地,取而代之的是满地芬芳,渴了喝口溪水,困了累了就睡在路边的大石头上,哪怕遇到狂风骤雨,也不会躲避,可现实是我从没离开过家、教室一步,只有羡慕哈利·波特的份了,细想每次看《哈利·波特》都是一次精神游历,通过另一种形式和哈利·波特一道与敌人撕杀,一样看见刀光剑影,真是身未动心已远,快哉!

哈利·波特正直、勇敢、机智、灵敏,勇敢和正直两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写的最多。比如哈利·波特为了救石化的人和灵魂被吸走的金妮,他用蛇语打开密室和伏地魔斗智斗勇,后来,他的正直感感动了凤凰,凤凰用嘴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又从唱歌的分院,拿出了宝剑,杀了伏地魔的灵魂,哈利·波特的战斗起起落落,看的我心惊胆颤。原来在魔法的世界里也充满着邪恶,哈利·波特的每一场战斗与其说是靠魔法取胜,倒不如说是靠信念取胜。说真的,在我们的麻瓜(魔法界对人的称呼)的世界里不也有“魔法师”吗?如盲人海伦·凯勒,用笔做“法杖”,征服了全世界,贝多芬用生命弹奏出不朽的赞歌,鲁迅在黑暗碰壁中成为一代文豪……可见,一个人只要有了信念,不论有多困难,都会成功。信念并不是大人们才有的,都说我们零零后没追求、没信念,但是每次与哈利·波特并肩作战,我都可以感觉到信念的力量,正是这力量让我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让我在四十五分钟里分秒不懈怠,让我穿行于不同补习班毫无怨言……

让我在闲暇之余,拾起角落里的《哈利·波特》,换一个角度再看它,感悟人生的幸福;换一个心态去看它,不再只是天马行空,慢慢品味它蕴含的奥秘;换一种方式去看它,看哈利·波特用信念打开上帝紧锁的苦难之门。《哈利·波特》让我看到人信念的力量,这是我心中的一本好书!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4

在年味颇浓的现在,华灯初上,绚丽的霓虹灯,装点着这座城市,收回目光,家里的灯立刻与外面的形成鲜明的的对比,黄色的暖光打在白色的墙壁上,像浸在水里,一圈圈漾开。

静夜阑,寥落孤星挂天上,随手拿来手边的一本书,借此来打发如此静谧的长夜。一看,竟有些怔,好久了,这都没有再看这部曾经信誓旦旦的说每个星期都要看的小说。

10岁时,第一次从灰土尘封的书柜里找到这本《哈利波特》,是被它华丽的书皮所吸引。当打开这本书,随着里面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一场与梦同行的旅行就此拉开了序幕。

当某一种情感在心中很深很深,即使凭着中国字的博大精深也很难用语言来表达出来。正如现在我酝酿下一句的感受。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羞,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不管是奸是忠,是好是坏,都是为了衬托体现这部系列的主题——爱,可以战胜一切。

当哈利的母亲不顾一切扑在哈利身上保护他,连最厉害的死亡咒都伤害不了哈利;当哈利波特问邓布利多教授他有什么能力战胜有时以来最厉害的黑巫师时,他说“你以为我们爱过的死者会真正离开我们吗?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爱可以帮你战胜一切!”

在这七大本书中,学到的知识很少,但懂得的道理却很多,很少有一个系列的小说可以让人坚持下来看7本。很多人说哈利波特是一部儿童小说,读读可以,但不必深究,但我认为,哈利波特所带给人的震撼,已经远远超过一部儿童故事给人的感觉。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五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这是一部可以让人受益终生的小说。当我再次翻开了这本书,追忆过去《哈利波特》带给我的种种快乐,我想我要永远这样与梦同行下去!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5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面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己辩护,还自己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美好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接受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6

我与哈利波特相识的时间很短,但他给予我的“魔法”力量却很多。

去年暑假,我读了几本《哈利波特》,主人公哈利那坚强、勇敢的品质便牢牢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刚刚开学时,我的学习并不令人满意,几次单元考试我节节败退。老师们的忍耐也到了极限,苦口婆心地教育我,我听着老师的批评,想着自己的努力全付诸东流,不禁一阵心酸。

回到家,我忧郁地将一张张试卷放在桌上,看着他们狰狞的面孔,我心里不禁寒了好一阵子。“唉。”我似乎已被逼到了悬崖边,面前几只“饿狼”正一步步地向我逼近,我跌进了“深渊”。

在“挣扎”中,我的目光扫过几本包装精美的书。“《哈利波特》。”我自言自语道,目光猛的停了下来。

我似乎抓住了深渊中的一根树枝,停止了下落。我站起身来,凝着目光,右手缓缓地抬起,伸了过去。触到书的一刹那,我心中不可思议地掠过一丝暖流,抚得我“冰冻”的心痒痒的。我抽出一本,吹吹抚抚上面薄薄一层灰尘。封面上哈利的图像便清晰地呈现于我眼前,我心中那最柔软的一角被轻轻触动,那些与哈利为伴的快乐时光重又浮现于脑海。

哈利面对困难时勇敢与坚强的品质在我心中似乎又复活了。哈利那乐观自信的笑容感染了我,我的嘴角情不自禁地上翘、上翘,固定绽出了一个令我也想象不到地微笑,哈利此刻似乎在给我他的“魔法”力量,从我的嘴角,用微笑带来的快乐为介质,慢慢地传遍我的全身,温暖着我的全身。

我听到了,听到心中冰雪消融的声音,哈利的坚强与勇敢冲破牢笼,在我心空的上方释放着温暖,渐渐地,温暖充溢于我的心房,使我恢复了自信拥有了乐观。

我拥有了哈利的“魔法”力量,刚刚在深渊中抓住树枝,现在,脚下已是长满红花绿草的大地,“饿狼”竟也变成几条温顺的小狗,依偎在我脚边撒娇。

于是,我带着哈利给予的力量在学习中努力,在困难中斗争,终于取得了骄人的“战绩”。

哈利给了我力量,让我不在痛苦中迷失方向;哈利给了我力量,让我拥有属于自己的天堂;哈利给了我力量,让我在无垠蓝天上自由翱翔。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7

当我读到哈利波特为了生计在他生日那天还要在炎炎烈日下工作时,我的心就揪了起来。我想到了我的生日那天,妈妈会给我订蛋糕,会准备精美的礼物,会烧许多我爱吃的菜,而我这个“小寿星”却不知足,嫌礼物不好,嫌饭菜不可口,让父母难过好一阵子,妈妈甚至还会暗自落泪。想到这里,我心里充满了内疚,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我一定要懂得感恩,懂得回报,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个小心眼的人,在学校里喜欢和同学斤斤计较,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而吵嘴。比如哪个同学不小心把我的书碰掉在地上,我马上就会以牙还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那位同学的书放到地上去。记得有一个同学不小心把我的铅笔头弄断了,我生气极了,尽管他道了歉,我仍然不依不饶,甚至还会出手打人。而哈利波特就和我不一样,他心胸宽广,从不和人斤斤计较,他和对他极其不好的姑父一起生活了整整十年,毫无怨言,还十分感激姑父给了他一个家给了他一个可住的地方。他在魔法学校里和同学和睦相处,就算有人欺侮他,他也从不还手从不还嘴。反而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也正因为这样。哈利波特成了学校里最受欢迎的人。

哈利波特,你让我好惭愧,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要做一个宽容大度的人,要在同学困难的时候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要心中想着别人,要做一个受人欢迎的人。

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8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9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我们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19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10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面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己辩护,还自己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美好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接受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个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篇11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本书,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大喜,因为我对这本书早已梦寐以求。这本书有丰富的科幻感,写得都是魔法,我最喜欢写神奇的魔法的书了。我只要有时间就看,没想到不到十天就看完了。

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巫师的故事,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孩子,他的爸爸、妈妈都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巫师给杀害了,只有哈利幸免于难,因为伏地魔的魔法不但杀不死他,反而反弹回他的身上,受到伤害之后就独自一人跑了。校长来到时,只有哈利没有死,大家都很惊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强,一条咒语就可以杀害好几条人命,为什么打不过一个小孩子呢?哈利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从此,他在魔法界一夜成名。校长他们商议把哈利交给谁好呢?争论了许久,决定把他交给他的姨妈德斯里夫妇,让海格送过去。海格想:为什么要把著名的哈利交给一个麻瓜(就是不懂魔法的人),但他还是把哈利送给了他的姨妈。在姨妈家,哈利经常受苦,干这干那,穿的衣服也是表哥穿小的衣服,饭也是自己做的,可他却吃得是剩饭,住得是最小的房间,在学校里也受表哥的欺负。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巫师,就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结交了赫敏和罗恩这两个好朋友,得到了猫头鹰海德薇,当然,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马尔福,还有伏地魔的忠实信徒斯内普教授。虽然身在魔法学院的城堡内,既有朋友的赤诚帮助,也有老师的悉心呵护,但是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在魔法学校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获得了一把很好的飞天扫帚光轮2000。

看完这本书,我决定要当像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后,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如果放弃就会失去很多,就像一个名言说得一样,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哈利波特读后感

我与故事打了十年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书。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手,仿佛它有魔力,全套不到两个月就看完了。

我喜欢这个神秘的故事,不得不追着往下读。它确实使你感到惊奇。每章末尾都带着问题,使你牵肠挂肚。

书中的小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被人们看成怪胎。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青少年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哈利波特,你是个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读哈利波特读后感

因为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没给我礼物,所以前几天,爸爸刚给我买了一部《哈利。波特》的专辑,一共是七本。

这部书非常的好看,讲的是波特夫妇生下一个小孩,取名哈利。波特。这时候黑魔法师伏地魔把波特夫妇杀了。正准备杀哈利。波特,不知为什么,哈利头上只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而且从此以后伏地魔的魔力没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我看得几乎都入了迷。这些故事很吸引我,爸爸开玩笑说:“以后千万别拿着筷子指着我念咒语!”我嘿嘿地笑了。

我刚刚从一张报纸上看到,《哈利。波特》最后一本出版了!有时间叫爸爸帮我把最后那一本也买回来!

读夏洛的网有感作文

正像人们所说,友谊是如此宝贵,它像一缕阳光,照亮了人们的心空,它像一阵春雨,滋润着人们的心田。动物之间,也充满了友谊。

这几天,我读完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书中一只名叫夏洛的小蜘蛛深深打动了我。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朱克曼的谷仓里,有一只名叫威尔伯的小猪,它与夏洛关系很好。当夏洛得知威尔伯将要成为熏肉火腿而将被宰杀时,它下定决心要救威尔伯。它用蛛丝在猪栏上编出了各种各样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让大家认为威尔伯是一只神奇的猪。终于,在夏洛的帮助下,威尔伯成功获救,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为了朋友,它付出了一生的努力,为了朋友,它奋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样一只无私忘我、灵巧智慧的蜘蛛,成了威尔伯心中永远的回忆。记得故事最后有那么一句话:“威尔伯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目中的位置。”是啊,夏洛是无可比拟的。它聪明机智,在威尔伯有困难时,热心帮助它,日夜不眠地用蛛网织出精美的网上文字;它无私友爱,在威尔伯获奖时,热烈祝贺它,发自内心地为朋友感到骄傲……所有这一切都是架起彼此间友谊桥梁的基石。这让我想到了《小王子》这个故事,小王子驯养了小狐狸,于是在小王子心中,小狐狸成为千万只狐狸中独一无二的那一只。小王子为他的玫瑰花浇水,捉毛虫,放花罩,用屏风保护她,于是在小王子心中,这朵玫瑰成了千万朵玫瑰中独一无二的那一朵。我想,友谊需要的就是这份驯养、这份付出、这份点点滴滴心血的浇灌,它让你在千万人中寻找到属于自己那个独一无二的朋友。

夏洛还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夏洛用一张充满着爱心,充满着智慧,更充满着友谊的网,拯救了威尔伯的同时,也织出了自己的生命价值。就像王尔德的童话《快乐王子》中的小燕子,尽管它明白寒冬将至,它必须飞往南方,可是,为了实现它的朋友快乐王子的心愿——送出自己身上的宝石和黄金去帮助那些贫苦的人们,小燕子一次又一次答应了快乐王子的请求。王子的善良让它感动,让它放弃生命也在所不惜。虽然最后小燕子跌落在王子脚下死去,但它用这份伟大的友谊,帮助快乐王子实现了生命的价值,也成就了自己的价值。这样的友谊不让人肃然起敬吗?

其实,我们的身边也充满了友谊。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里病了。我的好朋友傅予涵非常地关心我,下课铃一响,就来看我,还给我拿来中饭,端来水,但看我吃不下去,她就热心地安慰我。我心里非常感激她。虽然我的身体很难受,头痛得像要裂开,但看到同学那么关心我,心里暖暖的,身体也不再那么难受了。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我想,在同学有困难时,我也要及时伸出关爱之手帮助他人,将这份爱的温暖传递下去!

友谊是珍贵的,是付出而不求回报,是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让我们共同架起友谊的桥梁,让友谊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

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奶酪”是人生存的资本,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奶酪”将无法生存。如果自己舍不得放弃旧的“奶酪”,也不去追求新的“奶酪”,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人生也会失去奋斗的目标。

我们应该做到随着“奶酪”的移动而改变生活态度和方法,并且能从中得到新的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教育性的书本——《木偶奇遇记》。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木偶皮诺基奥只有一个看法:调皮。他为了看戏剧,卖掉了他的老父亲杰佩托当了外套才给他买到的识字课本,作为门票。我心里想:皮诺基奥,你怎么能够这么做呢?难道你不知道你的老父亲为你卖掉了外套,冻得浑身发抖吗?

读了一半时,我对皮诺基奥是又有坏感又有好感。好感是在皮诺基奥获得五枚金币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亲买一件外套,这说明了皮诺基奥还是非常爱自己的老父亲的。坏感是皮诺基奥相信了猫和狐狸的谎话,相信种金币能和南瓜豆角一样有收获,而被骗走5枚金币。这时,我又想发自内心地对皮诺基奥说:“皮诺基奥,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但你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不劳而获的钱呀!”

等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皮诺基奥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木偶,因为他看见爸爸掉入海中时,他不怕危险,跳下海去救他的父亲;为了让爸爸喝上牛奶,他甘愿每日提一百桶水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买新衣新帽,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皮诺基奥见自己变了样子,说:“当我还是个木偶时,我的样子太滑稽可笑了,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我多么高兴呀!”

我相信,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读了这本书,开始也会讥笑那个木偶的,最后也会为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而高兴。

读斑羚飞渡有感

华农附小 61 敖雅萱“鸟兽、花草树木这些大自然的精灵与人类共享大自然传达出的温情,令人羡慕、令人向往;在危难时刻,表现出来的壮烈令人感动、令人敬畏。”

《斑羚飞渡》讲述的是七、八十只斑羚在被逼到绝境时,表现出来的壮烈举动。它们在一只高大的公斑羚的带领下分成两拨,一拨是老斑羚,一拨是小斑羚和中年斑羚。从老斑羚群中走出一只公羚,它向那拨年轻的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了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快速起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其后,头一勾,也纵身窜跃出去,它牺牲了!小斑羚却踩着老斑羚的背,奇迹般地跳过去了。

老斑羚们为了自己的种族能够延续下去,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伟大的舍己救人的精神,真令我感动!

今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消息,讲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正在打电话的时候,突然从后面窜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他猛地抢了手机,拔开腿就跑。那位女士一边追一边大叫:“快来人呀!快来人呀!抓小偷呀!”四周的人有的跟着叫,有的赶紧走了,有的坐着看热闹……就是没有一人帮忙追,他们还念念有词。女人们说:“我们胆儿小,这见义勇为的事应该是男人们做的。”男人们说:“你说那歹徒,有点儿真功夫,还说不定有真凶器,咱没有呀,去了还不是白白送命吗?我们还这么年轻,怎么可以就这样冒险呢?”那些幼稚、纯朴的孩子本来是想去的,可他们刚刚迈开脚步,就被大人们伸出的手拽了回来,一个劲地告诫他们,不要惹事生非,就这样,小偷“正大光明”地逃走了。

咱们都会说“社会是我家,防抢靠大家”,羚羊为了大家而献身,我们人类,难道就不如斑羚吗?让我们学习斑羚那种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吧!

读吹牛大王历险记有感

“为什么天上那么黑?因为牛牛满天飞。为什么牛牛满天飞?因为有人在地上吹。”呵!这是谁呀?哦,原来是吹牛大王闵希豪森男爵呀!

闵希豪森男爵出自德国作家拉斯伯和毕尔格之笔,他们在一些广为流传的德国民间故事的基础上下,相继创作完成了这部介于童话和幻想故事之间的作品——,《吹牛大王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18世纪德国的闵希豪森男爵)确有此人哦,他就是18世纪德国汉诺威地区的庄园主。

你见过教堂固定上的马吗?见过狼拉雪橇吗?见过可以活动的头盖骨吗?见过眼睛里爆出的火星儿吗?见过头上长樱桃树的金鹿吗……我想你也没见过吧,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去看看吹牛大王的历险吧!去见见那些离奇古怪的故事吧!

当猎人用尽枪弹,却看见一头有着雄壮的身体,健美的四肢,金棕色的油光闪亮的皮毛,巨大而美丽的犄角的公鹿时,那头公鹿毫不畏惧,似乎知道你已弹尽粮绝,那么作为一个猎人你会怎么做?放弃?肉搏?还是……而他,身为一名猎人的闵希豪森男爵而是迅速吃完一把樱桃,将其核作为弹药,向着那头公鹿的额头射了一枪,正中那头公鹿的额头,但鹿却逃走了。一两年后,那头公鹿又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那头公鹿的两角之间竟长出一棵高达15英尺的樱桃树,硕果累累,它怎可再逃之夭夭。于是,他不但得到了香喷喷的烤鹿肉,而且品尝到了这辈子品尝过的最新鲜最美味的樱桃,一生难忘。

在海上,他被一只大鱼“追杀”,他有自知之明,他像一个肉球般避开锋利的牙齿滚入大鱼的肚子,他在大鱼的肚子中如孙悟空在铁扇公主的肚子里般翻腾,跳跃,使大鱼被捕,在剖开鱼肚之际,顺利得救……虽然这些经历吹得大了些,有些离谱,但是真的很吸引人,引人入胜。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勇敢,从容镇定,正义善良的男爵,值得我们学习的优良品质很多。本书精心的编选让古老的文字重新焕发光彩,让你与作者,编者超时空对话;适宜的语言让我们学会更好的表述自我,了解文字的功用和魅力所在;引人的故事是一部成功作品的核心所在;美好的插图引领我们步入文学和艺术的殿堂。

如果你想去和他一起历险,那你就看看《吹牛大王历险记》吧,说不定哪天他会从书中跳出来,把你带到书中一起开始新的历险呢。

读红楼梦有感作文

如饥似渴的读完《红楼梦》,静静的合上书,为书中人物的命运感慨不已。最初薛王贾史四大家族的荣华富贵令人惊讶,并且也觉得那里的小姐夫人老爷少爷是多么的幸福,确切的说是幸运,他们是那么幸运,出生在那样荣华富贵的家族,衣食无忧。

后来渐渐地体会到,其实出生在那样家族的人也有许多无奈。外人看来他们是那么幸福,而他们快乐吗?那样的家族中正如皇帝的皇宫中,勾心斗角,人人战战兢兢。一点也不安心。

有人觉得书中人物中,绛珠仙子林黛玉是最悲惨的,她的心中仿佛永远都是忧伤,每天以泪洗面,以至于黛玉去世很久以后,宝玉走到湘潇馆,还能听到林妹妹的哭声。黛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中还充满了怨恨和疑问:“宝玉怎么这么狠心?宝玉为什么要娶宝钗?以前的态度和语言都是假的么?”她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宝玉,宝玉,你好……”有人猜测,黛玉想说的是:“宝玉,宝玉,你好狠。”也有人想,黛玉想说的也许是:“宝玉,宝玉,你好傻。”我们其实都希望黛玉想说的是后者,因为黛玉误会了,宝玉娶宝钗时,根本没有意识,见人只是傻傻的笑,全府上下只有他蒙在鼓里,在揭盖头之前,他还傻傻的认为娶的是林妹妹。他真正爱的是林黛玉,如果不是,为什么有一次黛玉的小丫鬟跟宝玉开玩笑,说林妹妹要坐船回家,宝玉竟然差一点疯了,晚上抱着一只金船不放手。而黛玉虽然知道这些,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宝玉没有娶她,所以即使宝玉以前对她多么好,她也是一样的怨恨。宝玉得知黛玉生前的话后,每晚睡觉前都希望黛玉给他托梦,可见的是多么想挽回自己的过失—即使这不是他的错。

所以我觉得书中最苦的是宝玉,因为他真正爱的人含恨而终,他往日的好心好意,黛玉不能理解,还是恨宝玉恨到最后一刻。

宝玉和黛玉真是一对苦命鸳鸯,他们是两厢情愿,可是谁也不愿意说出来,如果说黛玉不爱宝玉,为什么得知宝玉要娶宝钗后一病不起,最后送了命?

《红楼梦》中是有许多的神话色彩的。宝玉的宝贝玉是女娲补天所剩的一块石头,因为羡慕人间的生活,乞求一僧一道带他去人间走一遭。而苦命的黛玉本是天上的一株绛珠草,宝玉则是天上的神瑛侍者,浇灌了绛珠草,绛珠草发誓要报恩,得知神瑛侍者下了凡,也跟了下去,才有了这一番故事。

回头想想,宝钗也是苦命的,因为宝玉娶她之前,一直把她当黛玉,宝钗就委屈的充当着别人,到后来,宝玉看破红尘,跟随那一僧一道飘然而去,只剩宝钗孤苦伶仃,此时腹中还有宝玉的遗孤。宝玉以前每次发疯发傻时,也只有宝钗在默默垂泪。

书中许多人都有悲惨的命运,老太太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儿女孝顺,可是生前最后一刻也没有看到贾府的复苏,悲痛而终。她的丫鬟鸳鸯殉主登太虚,随老太太去了。元春做了贵妃,也算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可还是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迎春被父亲嫁给了孙家,受尽虐待,最后悲惨而死,探春远嫁,离开了家人,虽然日子过得不错,可哪有不思念家人之理?惜春代替了妙玉的位置,做了尼姑。黛玉生前的丫鬟紫鹃做了她的侍女。而妙玉呢,一生清白,不想却被强盗强抢去,宁死不屈,结果被强盗杀了。

不过贾府后来的命运还是比较令人期待的,因为贾雨村曾经问过老仙翁甄士隐:“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士隐道:“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宁荣两府,善者修德,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之前还说到宝玉“高魁子贵”,雨村低头了半日头,忽然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士隐微微笑道:“此系后事,未便预说。”

《红楼梦》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回味,不愧是中华民族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作文

鲁宾逊从小就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冒险。尽管他的航海梦遭到了父母的反对和劝阻,鲁宾逊还是在他十九岁那一年,毅然离家出走,开始了他的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因为那些都是青麦。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宾逊那敢于冒险和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让我感动。他从小心中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去航海。虽然受到了父母的反对与劝阻,但这个梦想从来就没有从他的脑海里面消逝。航海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鲁宾逊丝毫不畏惧,即使遇到了海难,他也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在孤岛上,没有人陪伴,只有他一个人。特别是夜色很晚的时候,只听见洞口风在“沙沙”作响,有时还会有野兽在咆哮,这时,鲁宾逊是何等的孤独寂寞,感到多么的空虚啊,当然,他的心里也少不了一丝丝的害怕。开始,他找到了一个适合居住的山洞,并开始动手造房子。接着,鲁宾逊四处走动,勘察地形,了解自己居住的环境,为了防止有野兽或野人的攻击,他在房子的外围做了有效的措施。然而,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他要在这儿生活,缺少很多很多的东西,于是,鲁宾逊着手做起了器具,还种植了麦子、水稻,饲养了许多牲畜。渐渐的,他的生活比以前好得多。这些是平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而鲁宾逊靠他的顽强毅力做到了。试想一下,如果我自己也在一个四周被海水围着荒岛上,那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别提说盖房子、造船、制作器具,特别是生病了,也不晓得怎么治,更不可能在荒岛上住二十七年了。

鲁宾逊用它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属于他的王国,而我们也可以,我们用勤奋和智慧打开成功之门。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丧失意志,不能怕苦,要尽可能的发挥出你的才智。因为,成功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读朝花夕拾有感作文

再一次翻开《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的童年,品味不一样的味道……

鲁迅——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对石油的真挚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在《五猖会》中,鲁迅为了能看到迎神赛会被父亲强迫背书。鲁迅小时候对迎神赛会非常感兴趣,而正因为好奇,却在父亲突如其来安排一个任务后,有晴转阴。这些心理描写,表现了鲁迅的感情变化,还反映了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和摧残。那时的儿童无可奈何。相比之下,我们多么的幸福,我们天天被父母宠着,呵护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摔着。几乎被当成菩萨一样被供着。这样惬意的生活和童年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父母带我们去世界各地开阔视野,让我们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而从背书的另一方面看,则写出了鲁迅的孝顺和听话。我们却在这方面是调皮大王,能躲得过的就躲,躲不过的就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掉。背书其实不难,难的是我们没有那份骨子里的孝顺和听话。而细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行中透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感情也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对乐土的热爱,写出了自己的童年生活。长大后的我们可不可以也用这种浪漫而深刻的方式写下自己独一无二的童年。

看了这篇回忆性的散文,我仿佛看到了鲁迅小时候。在百草园,以昆虫为伴,与闰土父亲捕鸟,听长妈妈讲故事。在书屋,偷偷地跑到后院里去玩而整篇文章所表现住来的儿童的天真,好玩,热爱大自然,这正是儿童所拥有的。在《朝花夕拾》中。鲁迅笔墨用得最多的就是长妈妈。小时候,鲁迅总还是唠叨着要看《山海经》,长妈妈好奇的去问那是什么东西,鲁迅虽然告诉了长妈妈,但是绝不会想到长妈妈会给他买。这不正是有点像我们的爸爸妈妈吗?平时不管我们提出多门苛刻的要求,爸爸妈妈总是尽量的满足我们。在商店赖着皮要买的爸爸妈妈却没有买给我们东西,却在心情低落回到家的那一刻又重新出现在自己手里。那是世界上最真实最毫无保留的爱。

抬头向窗外望去,窗外依然飘洒着小雨,而我也在细细回想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给自己肩膀的爸爸,一个无限温柔的妈妈,还有几个一辈子都想在一起的伙伴。亲爱的朋友啊,路永有平缓曲折,但,幸福一直都在。

读昆虫记有感作文

上学期末,我在学校里征订了《昆虫记》等3本课外书,寒假一开始,我就在家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尤其是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最让我大开眼界。这部传世巨著,集昆虫学和文学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法布尔生活里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里。这一刻,我仰起了头,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探求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是他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昆虫与我们人类的息息相关,同时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作者的每一点每一滴发现,无一不来自于他仔细的观察。试想如果没有仔细的观察会有这么详细的传世巨著《昆虫记》的诞生吗?

评语:昆虫世界是一个充满神秘感的世界,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探索发现向我们展示了神秘的昆虫王国里的奥秘。同学们,那里还有着无穷无尽的奥秘在等待着你的发现,等待着你的探索……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作文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临终之际,他能够这样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

——题记

这是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所说的一段话,而这段话,使我对保尔柯察金的敬意油然而生。

保尔·柯察金,一个普通的战士,但是他却把党和祖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保卫苏维埃政权,同国外武装干涉者和白匪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他把他的一生毫无保留的献给了革命。

保尔从小在苦水中长大,早年丧父,母亲替人洗衣做饭,哥哥是一名普通的工人。保尔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保尔就在食堂里干了两年,受尽了欺辱。然而,保尔后面的路更加坎坷。保尔加入共青团后,随即参加国内战争。后来加入*。由于他长期参加艰苦斗争,健康受到严重损坏,他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却毫不屈服,以惊人的毅力同病魔进行斗争。他还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写书,他每写出一个字,就要比常人多付出十倍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那本《暴风雨所诞生的》。不幸地是,一份稿件在寄给朋友们审读时,被邮局弄丢了,但这一残酷的打击并没有挫败他顽强的意志,反而使他变得更加坚强。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不能自卑,而要有信心,因为挫折是培养毅力的前提,契诃夫曾经说过“困难与折磨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是脆弱的铁屑,锻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而保尔·柯察金就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坚强的涵义。

然而,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我们一定也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是,只要我们心中有那保尔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就一定可以战胜挫折,走出困境,不做命运的奴隶,直到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读名人传有感作文

那天,寒雨纷飞,天昏地暗,于是我拿来了《名人传》消遣时间。不料,故事内容把我深深地吸引住,无法自拔,更是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文章。

《名人传》乃出自于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的笔下,是一部激发人上进的文学名着,它叙述了三位伟人的一生:德国作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书中让我们看到了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矛盾、痛苦和挣扎,但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中历经苦难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

这部名着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贝多芬的故事。这位音乐大师是在那鲜为人知的困境中磨练出来的。他的一生饱经磨难,身心遭受悲惨命运的摧残,然而正是磨难造就了他的伟大。他的童年可谓悲惨。当他的父亲发现了他的音乐天份后,便常用暴力逼他学音乐,把他关在屋子里练小提琴,从不顾及贝多芬的感受。在贝多芬16岁时,他的母亲不幸去世了,他的父亲也因此成了一个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全都压到贝多芬的身上,使他的脾气变得暴躁古怪。但他却更努力,很快他便成了家喻户晓的人了。当他沉浸在音乐和成就带来的欢乐时,他却耳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面对接踵而至的困难和痛苦,贝多芬以超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不屈不挠地抗争,使他的音乐更上一层楼,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更是写下了不朽的《欢乐颂》……

这就是贝多芬的一生,他的一生可说是一部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童年,爱情失败,疾病缠身,贫困交加。贝多芬从刹那光辉享受的名誉鼎盛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的悲惨人生到老年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疾、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快乐,他却给世界创造了快乐!我感到他的人生是崇高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对自己作一个深刻的反省。我的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磨难也经常阻碍我前进的道路。但与贝多芬相比,我那小小的挫折好比大海里的一粒沙子那样渺小。有好几次,我的考试成绩不理想。为此,我总是躲在家里大哭一场,没有勇气面对这一切,甚至自暴自弃。现在想起来,我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幼稚。为什么我不能勇敢地站起来,直面挫折?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感谢上苍给予自己一次“小小苦楚等于激励”的机会,好让我拥有更大的勇气向前迈进。

现在,我每次听贝多芬的《英雄》、《命运交响曲》等名曲时,都情不自禁地为之动容。随着旋律的起伏而震撼、感动。贝多芬大师的一生,完全奉献给了人类社会。他让人们铭记于心的是久传于世的乐章。

在《名人传》中,我感受到了他们崇高的精神。今后我会直面人生,去谱写与凡人非同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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