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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岳飞传读后感

读岳飞传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我们易文摘五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2篇关于读岳飞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1

岳飞是宋朝时期,的抗金英雄。他的英雄事迹千古流传。

宋徽宗崇宁二年,岳飞出生于河南省汤阴县一户很富有的人家。岳飞才刚出生不久,黄河决堤,岳飞和母亲装在缸里,保平安无事。他爸爸却丧生了,家产也被冲走。岳飞和母亲被人救起,在异乡艰难地生活。七岁时,母亲教他读书识字。后来他和几个调皮的小孩一起拜周侗习武,变得文武双全,非常厉害。

岳飞长大后,为朝廷效力。他把无人能敌的金军打得节节败退,战场上以一当百,敌人的大将几乎全部落下马被他打死。但是宋朝有一个大奸臣,叫秦桧。金军把他找过去,给他各种好处说金军当岳飞一来的时候全部都会死,大将都损失好多了。秦桧受了好处,欣然同意,就回去把岳飞关进监狱,还把他杀了。最后老百姓都为岳飞打抱不平。到处贴着秦桧的画像,上面还写着他的坏话,还修了岳王庙和秦桧跪像,让秦桧永受后世的唾骂。

奸臣永远是奸臣,忠臣永远是忠臣,做了坏事就会遭到后世的唾骂,一臭就是几百年,但是岳飞这样的一个大英雄,他名垂千古。家家传诵他的英雄事迹,并且他永远不会被百姓们忘掉。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2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读着这首《满江红》,我思潮起伏,于是,我又一次地翻开了《岳飞传》。

书中描述了一位精忠报国的抗金英雄——岳飞的一生:南宋时期,金兵犯边,昏庸无能的皇帝宋高宗对匈奴步步退让,这时,民族英雄岳飞出现了。他从小勤奋好学,长大后组建了令匈奴闻风丧胆的岳家军。重创金兵,立志报效祖国,锐挫胡人,为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可心胸狭隘的宋宗高宗,在大宋即将统一之时,听信了奸臣秦桧的谗言,连给岳飞发了十二道军令并硬给他扣上了,莫须有的罪名,使年仅三十九岁的他惨死在风波亭,人们为了纪念他而造了岳王庙,又发明了“葱包烩”这一小吃来发泄对秦桧的憎恨。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涌现了许许多多像岳飞这样杰出的爱国人才,如:古代有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代父从军的巾帼英雄花木兰;近代有杰出的爱国女诗人冰心,舍身堵枪眼的黄继光;现代有为国争光的奥运健儿孙杨,“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们宛如长江滔滔不绝的潮水,一浪接着一浪。而我最崇敬的是“导弹之父”钱学森。

在钱学森看来,国为重,家最轻,科学最重,名利最轻。“5年归国路,10年两弹成”讲的正是钱学森爷爷的故事;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美国的优越的物质享受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冲破了美国层层的阻挠,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祖国。中国当时科技还很落后,连个像样的实验室也没有,可他却在这儿毫无怨地开展了长达十年的工作生涯,发于发明了两弹一星,使中国成为第三个拥有核弹的国家。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满江红》的诗句又一次萦绕在我的耳际,永远,永远……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3

南宋抗金名将岳飞(1103-1142年),自幼拜周侗为师习武。与张显、汤怀、王贵、牛皋结拜。他投军报国,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帅宗泽所救,逃回家乡。不久金兵犯宋,张邦昌卖国,徽、钦二帝被俘。康王赵构南下称帝,岳飞奉旨入朝,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经河北三战,威名远震。牛头山救驾,朱仙镇大捷。正逢北进杀敌,直捣黄龙府之际,朝廷连发十二道金牌调他回京。不久,由于他坚决反对南宋朝廷的议和投降,被赵构、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父子杀害于杭州风波亭,造成千古奇冤。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成为中华民族时代相传的典范。

书中“枪挑小梁王”、“岳母刺字”、“八百破十万”、“王佐断臂”、“岳雷挂帅”、“气死兀术、笑死牛皋”等精彩篇章,脍炙人口,生动形象。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4

今天,我看了一篇叫《岳飞练字》的文章后受到了启发。

里面有一个名叫岳飞的小孩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纸和笔,但他非常喜欢写字。一天,他看见邻居家的孩子用树枝在地上画个子做游戏,受到了启发,于是,他找来了一盆细沙和一根树枝,对他妈妈说他有纸和笔了。他珍惜时间后来,他写的字一直流传到今天。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懂得了一个道理:珍惜时间,爱惜学习,不能虚度光阴,做到学有所。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岳飞传》。哇!这本书写得太精彩了。书中介绍了抗金名将岳飞传奇的一身,他从小失去爹,和母亲寄人篱下,后拜周侗为师,他用功读书,专心习武,能文能武,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他带领军队南征北战,英勇抗金,是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民族英雄。

我为岳飞屡战屡胜感到高兴,又为那莫须有的罪名恼怒不已,我为一个武艺超群的元帅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含冤死在奸臣秦桧手里而深深惋惜。我认为岳飞一身太过忠心,简直有点愚蠢了。如:

第一,精忠报国被他理解成唯皇帝之命是从。在朱仙镇大败金兵后,他明明可以明可以乘胜追击,直捣黄龙府,迎回二圣,完成使命。可他不肯违抗君命,结果错失良机,使即将胜利的战役功亏一篑,也让自己深陷绝境。

第二,面对屈辱,不懂据理力争,没有反抗精神,只会压制自己兄弟。岳 飞明知张邦昌与他有旧仇,还轻易相信,差点丢掉性命还不知为何缘故。面对兄弟的救援,他还不领情,还奉旨镇压。领十二道金牌回京,遭诬陷,王横感到愤恨不平,据理力争,岳飞还怒叱王横,以死威胁,可怜战场上的英雄王横就这样死于非命。

第三,为了忠孝的名声,尽让岳云和张宪一同来受死,还连带死了众多英雄。

第四,岳飞不懂为官之道。他经常在皇帝面前发誓要把二圣回来,也不考虑旧皇帝迎回来了,新皇帝的处境,所以皇帝也想处死岳飞,只不过借了秦桧之手。

第五,高宗皇帝只知道寻欢作乐,卖国求荣,打败了也割地,打胜了也敬供,昏庸无能。这样的皇帝岳飞应该取而代之,才是就黎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总之,我认为岳飞精忠报国没看清形势,在那个报效无门的时代,他就应该识时务者为俊杰才是真英雄。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6

前一段时间,我去图书馆借来了一本《说岳前传》来看。

《说岳全传》中所写的忠奸斗争是在南宋立国未稳、金兵大举进兵中原的特殊历史背景之下展开的。岳飞等爱国将领,力主抗战,收复失地。而秦桧为首的权奸集团,则竭力主张卖国求和。因此,爱国与卖国、抗战与投降,便成为作品中反映的忠奸斗争的具体内容。由于最高统治者皇帝站在投降派一方,这就使作者和作品的主人公面临着不可克服的矛盾:一方面歌颂抗战是说岳故事固有的中心内容,也是符合作者思想的;另一方面,忠君是封建社会最高的道德准则,是“三纲之首”,作者逾越不了这个认识。

本来,在皇帝本人就是投降派头子的情况下,忠君与爱国二者是不可得兼的。但在《说岳全传》里,作者要尽力将两者统一起来,结果造成了作品主题思想和岳飞性格的复杂性。作者解释不了现实的悲剧,便在岳飞故事之外,加上了一个给人以安慰的尾巴。

因此,《说岳全传》八十回,自然分成相对独立的两大部分:前六十一回,是岳飞的“英雄谱”和“创业史”;后十九回,是岳飞死后的故事--岳飞沉冤得伸并被谥为“精忠武穆王”。

《说岳全传》充满了传奇色彩。岳飞单枪闯敌营、梁红玉击鼓战金山、牛皋将金兀术骑于胯下大笑而死等情节,都写得有声有色,富于感染力。《说岳全传》的情节安排,有自己的特色。以岳飞为中心,形成众星拱月之势。

总的来说《说岳全传》通篇都是说书人口气,语言通俗流畅、简洁明快,情节精彩动人,是一部值得阅读的佳作。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7

《岳飞传》是我国十大名着之一。《岳飞传》这本书能把人深深地感染了。岳飞很勇敢,很忠义。“沥泉打怪蘸金枪”这一回,表现了岳飞勇敢的气质。岳飞的朋友王贵、汤怀、张显、牛皋、施全、吉青、梁兴、赵云、高宠,他们个个也特别勇敢,带领岳家军杀敌。

我之所以喜爱《岳飞传》,是因为它展现了一代抗金英雄岳飞精忠报国、奋勇杀敌的英雄气慨。还有岳飞写的那篇千古绝唱《满江红》,“怒发充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读完这首诗,让我感到岳飞真是抗金英雄。最后大结局,秦桧将岳云骗来与岳飞关在一起。最后拿来麻绳把岳飞父子勒死,岳云死时23岁,岳飞死时39岁。

你们看看现在,那岳飞的塑像威风凛凛地站在那里,而那跪拜的秦桧铁像,正接受人们无情的唾骂呢。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8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题记

这首荡气回肠的词,让我仿佛看见民族英雄——岳飞,金盔银甲,在战场上奋勇杀番,英姿飒爽,战无不胜的情景。

宋朝,在一个洪水滔滔的时间,诞生了一位这样的民族英雄,金戈铁马,英勇善战,无数次打败金兵的,却因奸臣当道,最后在风波亭被害。大宋短暂的安宁是他与将士、兄弟、家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这首词既是遗书,又是感叹。

遗书,对家人,更是对大宋百姓和江山社稷的遗书。

感叹,是对奸臣当道的感叹,更是对金兵豺狗虎狼品性的感叹!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飞不仅文武双全,而且有智慧,难住杀了那么多番兵,收复了那么多江山,降服了那么多武将都是靠武力吗?在《金镖结义平定翻阳》中岳飞用智慧将武艺与他平分秋色的余化龙招到麾下……

论智慧,比起他,我差远了。在幼儿园里,六一儿童节时,我们有个游戏叫穿针引线。玩法是将一根细线穿过一根10厘米长的圆柱,圆柱中心是中空的管道,但是管道不是直的,这个游戏的难点就在这里。我试过用针穿,用手直接送线过管道,用嘴吸都没有成功。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办法,最后只能呆坐在椅子上,脑袋也不“运作”了。

最后还是老师揭晓了操作办法。她先拿来一颗黄豆,用一点胶水将线粘在黄豆上,等胶水干了后,把圆柱竖直的拿在手里,将黄豆从上面的开口处放下去,利用重力的作用使黄豆穿过整个管道,成功的把线穿了过去。

我们恍然大悟,其实这也并不难,我们办什么想不到呢?那就是没有仔细观察,没有坚持到底。我比岳飞差远了!

忠勇、胆量、见识,文武双全,巧妙运用智慧,坚强不屈……都是岳飞这位英雄的秉性。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经常读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岳飞传》。这个故事令我读了就有爱不释手的感觉,这个故事也是在告诉我们“爱国高于一切”的道理。本篇故事以主人公岳飞来说明热爱祖国的道理。读后让我印象最深,忘不了那位精忠报国的岳飞,也忘不了那奸诈贪婪的奸臣秦桧。

岳飞小的时候,就天资聪颖,文武双全,可是他的家里遭到了洪水,家破人亡,他和妈妈一起到了一个人的家里,从小一起和几位富孩子一起学习知识,练习武术,他们的师傅周侗把自己所有的武功传授给了岳飞等人,岳飞的武功在其他三位少年之上,于是,周侗便十分欣赏岳飞的才能。便叫岳飞参加选拔为报效国家的人才。主考官被小梁王的三锭银子迷住了,便打算让小梁王胜利。从这里可以看出主考官是多么的贪婪。最后,小梁王不但没有胜利,反而让岳飞赢得了胜利,这也给了贪官一个狠狠地教训。

岳飞和兄弟们被选上以后,皇帝便让岳飞当一个小官,等立了功便把他升官。当时的女真族反动起义,在他们的地方建立了一个小国——大金国。从那时候起,岳飞便成立了抗金兵的伟大英雄。

在青龙山带领几百官兵设下埋伏,击退了金兵的十万大兵,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皇帝便升了岳飞的官,更加信任岳飞,而岳飞也不骄傲自大,多次立下战功。后来,金国皇帝的四儿子金兀术以万夫不当之勇杀到了长安城,金兀术的军师哈迷蚩差点被岳飞活捉,金兀术率领金兵多次被战败。

岳飞也是一个治军严谨的人。一次岳飞在牛头山保驾,他的大儿子岳云,看到城墙上挂着免战牌,便一下把免战牌打碎了,岳飞十分生气,便下令把岳云杀掉。从这里可以看出岳飞是多么的治军严谨,对儿子也一视同仁。从此,金国便传开了一句名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由此可见,岳飞带领的军队是多么英勇,有着万夫不当之勇。后来岳飞被秦桧设了个莫须有的罪名残忍的杀害了,令人惋惜。

岳飞还说:“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这是岳飞真实的写照。

在我们中国像岳飞一样的英雄,有邱少云和王小二。他们的爱国精神永远留在人世间!我非常敬佩岳飞,我要学习岳飞的精神,在学习中坚持不懈,刻苦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也要怀有爱国的心,将来长大成为一个成功人士。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10

力图社稷逞豪雄,辛苦当年百战中。日月同明唯赤胆,天人共鉴在清衷。一门忠义名犹在,几处风烟事已空。奸佞立朝千古恨,元戎谁与立奇功!

——题记

轻轻地,我翻开一本书——《岳飞》。主人公岳飞立志精忠报国,成为一名抗金大将。岳飞刚出生三天,家乡便发了大水,他与他的母亲坐在荷花缸里顺水漂流,躲避洪灾,幸得王员外相救,得已安顿下来,后来他长大后,发奋读书,勤练武艺,立志报国,最终成为一名抗金名将,名垂青史!

在读书前几章时,我怜惜,我难过。对于一个不满十岁对孩子来说,没有父亲,没有家庭的温暖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可岳飞从小却极为懂事,能体会母亲的难处,能尽力为母亲分担,他七岁时就天天上山砍柴,母亲教他读书写字时,他不忍心用母亲辛苦攒下来的银钱买纸笔,便去河边装了一簸箕河沙,又折了几根杨柳枝,做成笔的样子,此后,他就以河沙为纸柳枝为笔,开始勤奋地读书写字。但与之相反的是,有些孩子在与亲人经历了生死离别后,就从此一蹶不振,意志消沉,醉生梦死。毎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没了钱就四处乞讨,有的甚至成为亡命之徒,犯下滔天罪行。为什么你们就不知道像岳飞一样勇敢地面对挫折?为什么你们就不知道奋发图强?为什么你们就愿意如此虚度光阴、碌碌无为?你们为何不搏一搏,忘记曾经有过的疼痛成为命运的强者?

在读到岳飞带兵出征,屡立战功的故事时,我敬佩,我激昂。南宋建立后,宋高宗命岳飞带兵出征,岳飞不辱使命,他全面发挥他的才能,屡挫敌军,关于他力挫敌军的战例有很多,如:“青龙山八百破十万”、“爱华山险擒金兀术”等等。从这些战例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战争的胜利与他小时习文练武、勤学苦练是分不开的。可在我们的身边,还有部分同学下课不珍惜求学时光,追逐打闹,上课讲话、睡觉,顶撞老师成为他们学习生活的全部!真令人痛心!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做的是刻苦学习,珍惜现在宝贵的青春,增长才干,努力成为国家的栋梁、明天的主人!

即使我们是一棵嫩芽,尽管有被催残被折断的风险,也要不畏惧暴风雨的冲刷,坚强的伫立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挫折只会成为我们成长的基石,我们经历风雨后终将成为参天大树!中国的明天需要我们年轻人不屈的勇气、远大的报复,我们是民族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作为青年,我们应该时刻想着,时刻努力着,为了祖国的明天去建功立业!我爱《岳飞传》岳飞的成长历程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成为我生活的航灯指引我的小船乘风破浪,驶向成功的彼岸!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11

又一阵秋雨潇潇地下着,润绿了竹;又一阵凄风飕飕地舞着,染黄了菊。一位英勇的将军,头戴金盔,身披战袍,手握青剑,独倚栏杆,但见潇潇雨歇。抬头望眼,仰天长笑,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秋雨初歇,北方的天空微露镶金的晨曦。岳飞出帐了望,将士们操纵的号角震天动地,猎猎的“岳家军”大旗在空中飘扬。角声中,岳鹏举跨骏马、提银枪,似一尊雕塑屹立在晨风中。

想当年,汤阴县的英勇少年,精擅各种兵器,枪术未逢敌手;从军前,母亲殷切教诲,含泪刺下“精忠报国”四字;茅屋军帐,与士卒同甘共苦;敌军阵前,身先士卒,屡立殊勋。靖康之耻犹难忘,守襄阳,克商州,战业阳,胜颖昌,捣黄龙。奈何十二道,金牌声声催,人生至此意难颓。

犹记得,“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所到之处,民众无不欢欣;怎能忘,“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铮铮忠骨,浩然正气,感天动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兀术金兵百万,九犯南下十难如愿,败走黄天荡,退居黑龙潭,闻岳家军望风北逃;更铭记,“天日昭昭,天日昭昭”,风波亭下八字绝笔中,武穆痛忆跃马显英豪,一枪震退来敌,帅字九霄飘散,浩然正气,天地一肩挑。

风再起,又是凉夜如水,寒风拂过,黄菊犹傲枝头;薄云遮月,冷光犹照朱栏;一杯浓酒,酝酿千古豪情;一曲琴声,氤氲万缕愁绪。胡尘里,遗民泪尽,北望王师又一年。何日请缨提劲旅,一鞭真渡黄河岸,鼎鼎清秋,志壮骥伏枥,心怀狐首丘。

沉寂了八百年的思索,长空里似乎还回响着金戈铁马的啸杀声,旷野里仿佛还回荡着烽火焰焰的劈啪声。那是高奏在龙首边一支豪壮激越的进军曲,那是高悬在边塞中的一汪皎洁醉人的满月。试问忠魂息何处,须将帘月换风霜,君不见,西子湖畔梅花盛,神州处处争唱“满江红”!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青山有辛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忠昭日月,碧血丹心。翠柏葱葱,杨柳青青,清明时节颂忠魂,梅开时节唱永恒。

读岳飞传读后感500字篇12

我是一个“小书迷”,看过不少书,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说岳全传》莫属。

书中讲述了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的传奇故事。岳飞出生才3天,家乡汤阴县遭受洪灾,父亲遇难,母亲抱着他坐花缸逃生。漂流至内黄县,被王明收留。岳飞在母亲的严教下读书识字,又与王贵、周侗学艺,少年时即文武双全。岳飞与王贵、牛皋等结义兄弟赴京考武举,因枪挑小梁王闯下大祸,逃回乡里。不久,金兀术兴兵南犯,掳走徽、钦二帝。康王逃回即位,召岳飞抗金,岳飞在牛头山一战,打败金兀术,因功升为大将军。又挥师北上,在朱仙镇打败金兵,正当岳飞准备直捣黄龙府时,金兀术派来的内奸秦桧连发12道金牌将岳飞召回京师,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杀岳飞、岳云和张宪于风波亭。此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岳飞、宗泽、韩世忠等将士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忠勇行为,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反对民族压迫,反抗外来侵略的优良传统,鞭鞑了秦桧等人的投降卖国,陷害忠良的丑恶行径。所以,《说岳飞传》这本书不愧为一本好书。在深深敬佩岳飞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同时,我也深深替岳飞婉惜。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假若岳飞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假若岳飞没有糊里糊涂的愚忠,而有自己的主见,那么秦桧就是发上120道金牌也召不回岳飞,一个民族英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自家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呢?岳飞虽然愚忠,但他那为国为民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岳飞是永生在中国老百姓心中的民族英雄,他武艺高强,精通韬略;正气凛然,一心要精忠报国。岳家军的将领,则多为出身民间的绿林好汉,他们对腐朽的封建朝廷不满,但在民族存亡的关头,都能挺身而出,血洒沙场。这本书还让人们认识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秦桧的残害良忠。岳飞他为了不让金兵入中原,就带领几千万宋朝人马打金兵。而秦桧呢,他却只顾自己的生命,竟忘记了自己是从哪来的,这样还不算,他和他的妻子贪图荣华富贵,帮助金人杀入中原。真是令人可恨!

《说岳全传》这本书真是让人百看不倦。它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大英雄岳飞和奸人秦桧的故事,还让我们懂得了精忠报国的含义。

外公是棵樱桃树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阅读了《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使人感觉温暖,使故事温暖的是——托尼诺的外公。

托尼诺的外公热爱生活,对事宽容。生活中有很多烦心事,外公却能用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对待。同样是托尼诺打破鸡蛋,外公不但不计较,反而再回去拿二个,而妈妈却给了托尼诺一个耳光。在外公的引领下,托尼诺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樱桃树的呼吸声,山雀奶奶喂饱山雀宝宝的叽喳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

我也有一个慈祥的外公,住在高作乡下。外公从小对我非常宽容,我做错事情,他总会生气地说:“我一个巴掌打来了。”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真正挨过他的巴掌,要知道从出生到上学前我都是在外公家长大的。如今一到寒暑假,我依然会迫不及待的飞到外公家去,我喜欢那种宽松、随意的生活。

外公在乡下种了一片果园,外公最常带我去的地方就是果园。对待果树,外公总有忙不完的事可做,他帮果树修剪新枝,帮果树除去害虫,帮果树灌溉。我则在园果中穿梭,听青蛙欢叫,听知了唱歌……小的时候外公一边做事一边给我讲故事,现在则大多是我一边奔跑一边给他讲故事。我喜欢对他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对他说我心中的小秘密。我们祖孙俩的哈哈大笑,经常引得爸爸妈妈莫名其妙。

没有说教,没有斥骂。

只有宽容、温暖,只有浓浓的亲情。

外公,我爱你!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们班男生的最爱,他们一到下课时间,就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自己的宝贝——《三国演义》,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看到的那一页,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时还会摇头晃脑地模仿里面的英雄人物说话呢!我疑惑了,这书真的有这么好看吗?于是,我怀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三国演义》。

里面果然名不虚传,里面的人物刘备、关羽、张飞、孔明个个有勇有谋。我最佩服还是那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的架子还真不小,竟然让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到他,不过,他的确聪明过人。一次,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华,想出了一个阴谋,让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居然“口出狂言”说他三天内便可完成,周瑜也是聪明人,立马就让诸葛亮下军令状。诸葛亮请来鲁肃,对他诉说了自己的计划,第三天四更时分,故意让将士们擂鼓呐喊,还在船的两侧放满了稻草人,曹操中计,派弓弩手射箭,不一会儿,草人上都射满了箭,诸葛亮当然成功了。这件事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厉害,但其实诸葛亮算到了三个人的性格特点,周瑜聪明过人;鲁肃忠厚老实;曹操生性多疑。这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讲述了多个英雄人物,这些英雄人物个个有勇有谋,才智双全,部分人物的精神更值得我们佩服。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三国演义》这本书的精髓所在,让更多人能佩服里面英雄人物的精神,并试着学习。啊!《三国演义》真得带给我很多很多!

笑猫日记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也是我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我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良师益友。其中有令我捧腹大笑的漫画书《父与子》;也有让我伤心落泪的《三毛流浪记》;还有让我获得许多科学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可是我最喜欢读的却是充满童真童趣的《笑猫日记》,因为它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与幻想。

《笑猫日记》中的系列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充满幻想,充满童真童趣,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读这本书我仿佛跟随主人公进入到书中描述的情景中。比如:读“云朵上的学校”,我仿佛跟随笑猫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看孩子们课上愉快的学习,课下快乐地做游戏:用南瓜捉鱼,跟青蛙学习游泳、学跳跃,骑着仙鹤在天空中飞翔。每当读到这里,我总会放下书,抬起头好奇地仰望天空,希望天空中飘过的云朵上真有一所这样的学校。

《笑猫日记》中刻画的人物性格鲜明,特点突出。故事赞扬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笑猫是一只会笑的猫,他会用微笑、苦笑、冷笑等笑容表达自己的心情。笑猫的三个孩子分别帮助人们做不同的工作:胖头在马戏团表演,给孩子们带去欢乐;二丫帮助孤苦的老人卖报纸,以维持老人的生活;三宝是一只搜救猫,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三个孩子的妈妈虎皮猫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充满爱心的猫。它们的行为使我坚信:动物就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和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

《笑猫日记》的语言生动形象,语句优美。例如“翠湖边上的柳树都返青了,柳枝上冒出了绿豆般大的芽苞”,“清明节的雨飘洒在柳枝上那一片片刚长出的新叶上,将它们都变成了嫩绿的泪眼”。两句话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抓住了春天的特点。每当读到这里,我眼前总会出现“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胜景。

《笑猫日记》是我的知心朋友,它时刻陪伴在我身边。它总能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慰藉;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给我鼓励和信心;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给我忠告和劝勉。

读《笑猫日记》我体会到:乐于助人、以诚待人、心地善良的人会给别人带去快乐,给自己带来幸福。虚伪冷漠的人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人。

《笑猫日记》给我童年带来了许多欢乐。我深深地爱着它——“童年的小伙伴”。

窃读记读后感

步入金秋时节,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与林海音相比,我看书的痴迷度可比不过她。我平常读书的速度有点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而对读书的理解,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每回一到书店,就就要买书,每回买回的`书,我差不多都看不懂其中理。我以后一定要像林海音热爱读书。

读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将我们的知识增长。书,就是一把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就是一只只蜡笔,将我们黑白的人生涂上色彩;书,就是……

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我们畅游书海,拥有智慧吧!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大林和小林》。听名字我原本以为这本书不太好看,可是读了几天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勾”住了。

《大林和小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林和小林出去打工挣钱,可不料第一天被怪物追着要吃他们,兄弟俩分开逃跑,才没被怪物吃掉,可他们俩却分离了,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

先说小林吧,小林过得很穷但是他努力工作,终于成了一名火车司机。而大林呢?他和狡猾的狐狸包包在一起,想出了一个诡计,成为大富翁叭哈的儿子,天天好吃懒做,比较后饿死在富翁岛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世界里很多跟大林一样贪财的人。他们为了钱可以放弃一切,永远不能满足。其实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是我们不能让欲望没有限制的增长。生活中,我也有很多欲望,比如说,我想买很多的书,很多的玩具。我总抱怨这些愿望得不到满足。我没有想过那些贫困地区的小孩子,和他们相比较的话,我的生活可就优越多了。

我们应该像小林那样坚强、乐观、善良、热心,而不能像大林那样贪图富贵,不思进取。

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书中,感受比较深刻的,就属《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猎狗,它在猎户寨待了两年,为主人阿蛮星做贡献。而在危急的时刻,它为了救主人的生命而活掏了小牛的肠子。因此,白眉儿暴露了它豺的血统,因为只有豺才会掏肠子,被迫回到豺群。这时,狼群入侵。白眉儿斗败狼王,推翻了前任豺王夏索尔,登上王位。因为,白眉儿做过狗,所以它的感情比普通豺要深,遭到了夏索尔的怀疑,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我觉得,白眉儿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那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精神。虽然有这种精神,但不足之处是,它不是人,感情却和人不想上下,而它生活在豺的世界里,必须遵从豺的生活原则。豺的生活原则是:汰劣留良,弱肉强食。因此,不论你是豺王、王后,不管你为豺群立下了多少功劳,只要你老了,或违反了豺群的生存原则,就要被群体淘汰!白眉儿的一生,在它做狗时是条好狗,做豺时是匹好豺,但葬送它锦绣前程的,还是那些残酷的动物生存原则!

所以,我们做事时,首先应该衡量一下你是什么角色,该按照哪些原则做事,绝不能像白眉儿一样。但我们也要学习白眉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我们是人,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那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书;那是一部令人着迷的书;那是一部不可不读的书;那是一部给心灵无限震撼的书……这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查理的小男孩的故事。查理的家里并不富裕,甚至连饭都吃不饱。但他却生活在一个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小镇里。这已经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了。而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却没有妻子,更没有儿子、女儿。在很久以前,他就禁止人们出入他的工厂。他为了找到工厂的接班人,在报纸媒体上宣布自己在全世界不同口味、不同品种的巧克力里放有五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儿,将可以参观工厂,也有可能获得终极大奖。但是,他没有说这是为了选出一个接班人。这个消息,无疑惊动了全世界,旺卡巧克力的销售量也因此飞速上升。前后四张金奖券,在短短几天内,都被富商贵妇们找到。而最后一张金奖券,一直没有着落。小查理也是参与者之一。幸运的他在小卖部,获得了最后一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查理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但是,他是否能够在巧克力工厂里获得终极大奖呢?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每到一个房间,富商们的儿女都十分任性,见到什

垃圾堆,或被压扁,或长得像个紫果,或变得只有手指那么长。查理成了唯一一个没有被淘汰的幸运儿。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想到,威利?旺卡竟然提出,要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这就是终极大奖!查理在大家的劝说下,终于同意了。阅读这本书,有的人可能是一口气读完,有的人可能是慢慢品味。一口气读完,潦潦草草,只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却不知道一系列的连环淘汰的用意,还有罗尔德?达尔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另一种人,会去慢慢品味,在字里行间中感受文字的奇妙,句段的优美。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可是,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遍,我可能读的是故事。第二遍,我可能读的是人物细节。第三遍,我可能会体味其中的情境。第四遍,我可能会品读其中的人生境界。那就是,对人生,抱有无限的希望,而不是被贫穷、失败、挫折所打倒;对人生,抱有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而不是从此一事无成;对人生,抱有渴望明天的美好,而不是让理屈、恩怨掩埋、沉沦自己。对人生,具有坚持不懈、不怕摔跤的精神,胜利一定属于自己!这就是我想象中的中国梦,也就是我的梦。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恶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騒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真才实学、摆弄情感,是一个地隧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恶,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实的情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清楚其中的真理。君不见,大巷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认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目中无人地大声喧闹、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大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品、闹事斗殴、生涯腐烂而自以为洒脱、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确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妍媸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寻求美的权力。从前常以“东施效颦”来讥讽那些本身前提差而敢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点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跟着社会的发展、时期的提高越来越丰盛、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由于思维的解放,能够勇敢地追求合适自己、别树一帜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不辨别的尺度吗?答案是确定的。适应国情,合乎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纪,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该鼎力倡导与宣传;一味追求独树一帜,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本人国度的详细国情、不顾自己的身份春秋、不顾别人的审美感触,这样的行动就是丑的,应当鼎力批驳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斥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事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特别文明气氛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英雄的一些粗暴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当初、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只有占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爆发出无可比拟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假如内心昏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便领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

我十分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资料丰富。下方,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以及我看完几期《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吧!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搞笑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搞笑。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简单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搞笑,使得读者一向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每当我看到书里面讲做小实验的漫画时,都忍不住跟着做实验。有一次我根据漫画做了一个喷雾器,步骤很简单。首先,把一根吸管折出一个直角,在那个直角上横着剪一下,记住不要剪断,要剪出一个小口。在一个纸杯上倒一些自来水,不要超过小口,最好在小口下方,然后将吸管的一头放进去,对着吸管的另一头向玻璃吹,啊!还真的有雾了呢!之后,我查询了有关的网站,才明白原理是这样的:空气从小口迅速流出,小口附近的压强小,容器里液面上方的空气压强大,液体就沿小口下边的吸管升上来,从吸管的上口流出后,受气流的冲击,被喷成雾状。里面还讲了一些有毒的植物,还带有图片。我出门时,仔细的观察了周围的植物,发现没有这些有毒的植物,才松了口气。我最喜还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秘。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又好像平安无事,还有的时候令人感到悲哀,某些动物吃了某些比较弱的动物时,觉得那些动物十分凶狠,但是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生活中,我经常与同学谈话。我们互相交换有关科学的资料,自从看了《我们爱科学》之后,就有更多有关科学的话题想与同学分享。课间的时候,我拿出《我们爱科学》看看,就不会觉得无聊。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快乐!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最近两天,我把《理智与情感》看完了。现在写一下读后感。

《理智与情感》与《傲慢与偏见》出自同一个作者,内容有相同之处,这是作者1797年的作品。

1、作者是想告诫年轻的女性朋友,在交男友的过程中,应该谨慎从事,不要轻易动情,任性行事。如果遇见一个条件优越而用情不专的男子来追求,就以身相许,女方会受到极大的精神创伤,难以自参。

2、姐姐埃莉诺非常有见识,遇事冷静,她的心地极好,富于情感。她懂得怎样克制情感。妹妹玛丽安伤心或者欢乐都毫无节制,一切都好,就是不谨慎。玛丽安放任情感去支配自己的行动。而埃莉诺不愿被这种冲动所摆布。

3、姐姐埃莉诺心眼儿好,起初是为了无条件地帮助别人,结果却是帮助了自己。

4、“卖马看母”,母亲很坏,她的儿女有的也很怀。费勒斯太太的有些儿女就是这样。

5、19岁的露西漂亮,起初爱德华看上了她的美丽。其实露西很坏,缠住爱德华不放。后来爱德华没钱了,露西马上抛弃了他。在婚姻问题上男人只看女人漂亮,或者女人只看重男人的外表,都是不对的。早晚得后悔。有时还可能是陷阱。本文中的男主人公威洛比长的很帅,他是害人精。

6、文章的作者强调,如果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配偶,会对他(她)的另一半有好的影响。相反,如果有一个心胸狭窄,更加自私的配偶,会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

7、本文的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威洛比。这个人坏极了,整天无所事事,玩弄女人的感情,不止一个。他无所事事,又虚荣心极强,只是为了玩玩,一向成为习惯,他不控制自己的感情,用各种方法讨好女人的欢心,又极不负责。其实他早就想娶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子为妻,来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可釉让他继续好吃懒惰,挥霍无度。上天偏偏又给了他仪表堂堂的外表,使他骗了不少女孩子。

我认为外国文学里有一样好,它深层次的剖析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作者是这样描述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早期的威洛比性格开朗正直,多愁善感,却因过早地独立生活而养成懒散,放荡和奢侈的习惯。他的心灵,品格和幸福都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伤害。社会环境把他变成为好挥霍、慕虚荣;挥霍和虚荣心又使他冷酷无情自私。虚荣心驱使他损人利己,追求亏心的得意。最后威洛比自己对自己心灵上的谴责,比别人受到的伤害还大。

8、找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做自己的终身伴侣,这是作者强调的。品德,人品比什么都重要。

9、共同的兴趣爱好也很重要。

10、作者同样谴责了女孩的母亲。强调了父母在女孩子择偶方面的重要性,家长心中要有大局,要掌握好大的方向,要有看透人的火眼金睛,要有见识。

11、从作者出版这篇着作到现在,已经200年了。社会基本还是没怎么变,男人择偶的要求是漂亮的女人,女人找的是有钱的男人。我怎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用头脑去思考问题。

根鸟读后感

这个暑假期间,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有了许多感触。

《根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根鸟的少年在梦里梦见一位在峡谷中无法自救的少女,根鸟梦后下定决心去救那位少女,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路途中,他走过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峡谷……还遇到了帮助他寻梦的好人,和阻拦他实现梦想的坏人。他有时意志坚定,有时意志松散。他下定决心,以梦为马,度过他多姿多彩的成长阶段。他的意志有时恍惚,有时迷乱,有时摇摆,有时一往无前,使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我在文章中感受到了根鸟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在追逐梦想,但是,大半的人们都在路途中放弃,我想对那些在实现梦想路途中的人们说,在梦想的路途中不要放弃,不论成功与否,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永远是自己的,别人永远夺不走你的梦想。加油!不要放弃梦想。加油!梦想需要追逐。加油!追逐梦想的人们,你们都是努力的天才。

根鸟为什么能最后能实现梦想?正是因为他有追逐梦想的决心与毅力所以最后才能实现梦想。俗话说得好: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身边正因为有这些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人,我们才会有了那么多有才华的青年。我想:要是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话,该多好啊!这样的话,人人都是杰出的天才。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造就的,大家可以从这句话看出,天才并不需要很大的灵感,而是需要许多的努力,还要付出许多劳动的汗水才能造就天才,古今中外,有哪些名人可以不努力就可以变成天才?

梦想之花只有绽放才会美丽,人只有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才能活得精彩,变成天才。

妞妞读后感

一条鲜活的生命,却有着那样悲伤的故事,我时常想,为什么会降临在一个这么幼小的女婴身上,明明只有那么小的几率……

我想,初为人父的夜晚一定是一个既惊喜又忧愁的时刻吧,欣喜着生命的诞生,又忧愁那将来的路。读到时,脑子里便自然而然浮现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有谁知道,这看似极其美好的画面下却隐藏着危机,上帝是公平的,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窗——他们的女儿妞妞聪明可爱,却患上了一种叫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极其罕见的病。那时这种病的医治率很低,情况不容乐观,她的父母面对这些却毫无办法,我仿佛看见那一刻他们崩溃的模样,仿佛看见他们流下的泪水,我只觉当时一定冷的惊人。他们挽回不了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决定尽他们所能的在妞妞剩下的日子里,让她过的快乐;在她还看得见的时候,尽情地享受光芒。

往后看去。妞妞很懂事,很少哭闹,喜欢笑,疼痛的时候也不大嚷大叫,只是用手捂着痛的那只眼,用另一只眼呆呆的看一会儿天,有时实在难受,便会用手揉眼睛,时间长了,双眼周围的皮肤就被揉得通红的了,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叫人怜惜。她与同龄人相比,她说话的早。第一个名词便是“爸爸”,接着是“妈妈”,然后是“音乐”……他的父亲一定是小心的、看待珍宝似的记录下这些。我想,现在有多么珍惜将来失去时就会更加的痛苦。因为只能看着她的视力一点一点变差,然后仅余留下一丝光感,最后连光感也不存在了。可怜的孩子,你很痛苦,你的父母也备受煎熬。

我身边有着类似经历的人,我母亲的同事,据说她的身体不太好,是当初生下了一个十斤的大胖小子,出生的时候很可爱,不停地挥动着双臂。可谁知道,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患上了与妞妞一样的疾病。两岁多,便在疾病的折磨下,与世长辞,这样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一下子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看不见他的模样,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我相信,只是一种噬心之痛,是难以忍受的丧子之痛。我也曾看见过,看见过那位母亲痛哭流涕,在她儿子的墓前,多年如此,余痛阵阵。

我对此很同情,可我又感到无比的幸运,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尽管我也生过大病,也差点与这个世界告别,但我现在还站在这,无法想象如果这样的事发生了,我会是什么表现?

整本书,因生命的到来而欢喜,因生命的逝去而悲伤。我时常想,如果雨儿去看医生时,遇到了一个有良心的医生,发烧得到了及时的救助。是否妞妞就不会患这疾病。亦或者是,如果周国平的远亲医学博士没有把x辐射一而再,再而三地照在怀孕五个月的雨儿身上,是否悲剧就不会发生。可惜没有如果,事实是,那样一个可爱的生命,她走了。她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我想,健康的生命是妞妞所奢求的东西,更让我明白,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800字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题记

爱德华的“主人”们:阿比林(爱德华)→内莉、劳伦斯(苏珊娜)→布尔、露西(马隆)→萨拉、布赖斯(詹理斯)→阿比林(爱德华)。

在故事的开头,爱德华还只是一只自以为是的兔子,会激动、会恼怒,但更常的是冷漠,哪怕面对爱他的小姑娘阿比林也感受不到爱。那时,整夜凝视的星星会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安慰,却也止于莫名而已,还是空洞的——直到他听了佩勒格里娜讲的故事。

“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一遍一遍重复这句话并感到慰藉的爱德华,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星空,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假想却算是实体的主角。

可是“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于是爱德华也在航行中(并非偶然地)落到船外,离开了阿比林(怀表也丢了),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第二站是布尔和他的狗露西,此时的星空不再空洞,爱德华已经能说出他们,和爱人们的名字。想到爱他的阿比林爱德华能感觉到胸口剧痛,和布尔、露西被迫分开时初初也懂得了再见的涵义

爱德华心碎了,紧接着瓷做的身体也被摔成了碎片。后来身体被卢修斯复原,心却还是绝望而孤独的,大概有爱的故事也并不一定有完美的结局。

在卢修斯的玩具店里,爱德华认识了一个足有一百岁的老娃娃,她在被领走前告诉他打开你的心扉,会有人来接你。爱德华一边告诉自己不要相信,一遍再次敞开了自己破碎过的心。

就这样,爱德华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故事的最后,再遇见已经长大、成为人母,脖子上还仍然挂着他的怀表的阿比林(这是我最喜欢的桥段之一)。

“他是做什么的?”

“他什么也不做。”

“那他有什么用途呢?”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不论过去多少年,阿比林仍然是那个爱着她、会等他的小姑娘。此时,爱德华也经历了心碎和等待,学会了什么是爱,心从空洞变得饱满,一个圈绕回来,终于到了幸福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消除对彼此的误会,最终缔结了美满姻缘。小说中还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来与女主人公的婚姻相对照。奥斯汀告诉我们要理性正确对待婚姻。

在当时的时代,由书中人物所表现出的婚姻。不是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婚姻对象的相关条件。为了达成婚姻的目的,女性人物善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现在,女性地位提高。婚姻生活实现了和男人一样的人格独立,拥有平等权利,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机会去追求幸福,不再仅靠婚姻决定一切,所以希望找到真爱,以双方感情作为缔结婚姻的基石.

伊丽莎白给自己定的原则上婚姻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倘若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便会步入婚姻围城中,影响以后的生活。作为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能当男人的配件,需要找到真正能跟你共度一生、在心灵上共鸣的伴侣。女人若把婚姻当作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很可能成为婚姻的牺牲者,为自己的幸福之路埋下隐患。而男人,若不上进,想凭自己的容貌骗取有钱女子,通过成家来向女方及家庭索要钱财,中汇遭世人鄙视,要再造化不好,后半生将在孤独寂寞和穷困潦倒中度过。

夏绿蒂和柯林斯是出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结合,夏绿蒂本是个联盟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处女”。她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建立在无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幸福难料,他们只把成家作为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以物质上的满足来掩盖感情上的空虚,这就难保在以后的生活中双方不产生矛盾。如今婚姻自由,结婚也不再是永久的可靠保证了,若把婚姻当作生活命运的唯一赌注,并不一定能像夏绿蒂那样幸运。

丽迪亚和韦翰仅仅是建立在对彼此青春美貌的迷恋上的婚姻。丽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她不注重素质、修养的提高,本身年轻对社会了解不够,又任性不听家人的管束,一味想踏入社交,吸引男人眼光。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韦翰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慎重对待,不要把婚姻当儿戏。为了金钱和地位结婚是错误的,但没有上述因素便是愚蠢的,他们两人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所以婚后尽管丽迪亚依旧痴情,也改变不了韦翰不负责任的性格。

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之间既有经过波折所产生的真爱,又有维持家庭的物质基础,才能经受住地位差距和长辈阻挠的困难而有幸福的婚姻。

雪豹悲歌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今年寒假,我读了另一本他的著作——《雪豹悲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雪妖的雪豹,因为从小被人类养大,所以失去了野外生存的技能。为了让她野化成真正的雪豹,人们把她放回了大自然。后来,雪妖遇见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北斗母豹。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日子,虽然有无奈,有挫折,但她得到了母亲的关怀和疼爱。但是她嫉妒那三个刚吃奶的弟弟妹妹们,因为他们分掉了母豹大部分的爱和食物。于是,雪妖残忍地把弟妹们都咬死,并扔到了深渊里。这一切都被母豹看见了,但她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孩子,于是就伤心地离开了雪妖。没有了母豹的照顾,雪妖自己又不会捕猎,所以她只能去抢夺豺群的食物,结果被它们吃掉了。

雪妖为什么有这么悲惨的结局呢?那是因为她是一个极度自私又贪婪的家伙。她为了独占北斗母豹的关怀和爱,竟然残忍地杀掉了自己的同胞弟妹,她一点儿也没有考虑到别人,只想到自己,真是太自私,太没有亲情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好结果呢?就像书中所说的:“与其说雪妖是被豺群害死的,倒不如说她是被贪婪和自私害死的。”

说到自私,我不免想到了自己。我是一个独生子女,身上也少不了自私的毛病。过年时,爷爷奶奶给了我许多压岁钱,我非常开心。可是当爸爸妈妈让我请客吃饭时,我死活都不同意。这时,妈妈对我说:“你不能总是铁公鸡——一毛不拔。钱虽然不可以乱花,但是偶尔也要请请客,联络一下家人感情呀!”听了妈妈的话,我大方地请了客,家人都非常开心。还有一次,小区里的朋友到我家来玩,他们看中了我的一本书,可是我不想借给他们,因为我担心他们把我的书给弄坏了。爸爸见了,对我语重心长地说:“小戴,好东西要学会和他人一起分享,不能这么小气,不然,你是交不到好朋友的。”听了爸爸的话,我觉得挺有道理,于是就把书借给他们了。现在,我和朋友们经常交换玩具来玩,大家都非常友好。

我的身上虽然有一些自私的毛病,但我不会像雪妖那么悲惨的,因为我会慢慢改掉这些坏毛病,成为一个有爱心,懂得谦让,会替他人着想的人,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一对疼爱我的父母,是他们一直教导我,关心我,鼓励我,没有像北斗母豹一样,离自己的孩子而去,所以,我是幸福的。我想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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