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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我们易文摘读后感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9篇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2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私人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3

傍晚,妈妈给我端来了一盘丰盛的水果,可是,我看也没有看,因为我的心已经全部投入在了那惊险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

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

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

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

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破解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

当我入下书本,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眨眼,可是,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4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5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6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故事内容充满悬念,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使我爱不释手。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举世闻名的“咨询侦探”,还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日里比较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他就会立刻变得精力十足,不辞辛苦地到处奔走。

他对细节的观察十分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半截的回程票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

福尔摩斯让我敬佩的不仅有他那杰出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还有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格。越是有挑战性的案件他越乐意接手,并从思考、推理中获得乐趣,轻而易举地解开那一个个错综复杂的谜案。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甚至公然承认自己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许多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静下心来思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勇于挑战困难能让你收获颇多;沉着镇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7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8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9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浦口区汤泉中学初二(1)班孙杰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1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3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4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6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7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8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9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外公是棵樱桃树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阅读了《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使人感觉温暖,使故事温暖的是——托尼诺的外公。

托尼诺的外公热爱生活,对事宽容。生活中有很多烦心事,外公却能用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对待。同样是托尼诺打破鸡蛋,外公不但不计较,反而再回去拿二个,而妈妈却给了托尼诺一个耳光。在外公的引领下,托尼诺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樱桃树的呼吸声,山雀奶奶喂饱山雀宝宝的叽喳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

我也有一个慈祥的外公,住在高作乡下。外公从小对我非常宽容,我做错事情,他总会生气地说:“我一个巴掌打来了。”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真正挨过他的巴掌,要知道从出生到上学前我都是在外公家长大的。如今一到寒暑假,我依然会迫不及待的飞到外公家去,我喜欢那种宽松、随意的生活。

外公在乡下种了一片果园,外公最常带我去的地方就是果园。对待果树,外公总有忙不完的事可做,他帮果树修剪新枝,帮果树除去害虫,帮果树灌溉。我则在园果中穿梭,听青蛙欢叫,听知了唱歌……小的时候外公一边做事一边给我讲故事,现在则大多是我一边奔跑一边给他讲故事。我喜欢对他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对他说我心中的小秘密。我们祖孙俩的哈哈大笑,经常引得爸爸妈妈莫名其妙。

没有说教,没有斥骂。

只有宽容、温暖,只有浓浓的亲情。

外公,我爱你!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们班男生的最爱,他们一到下课时间,就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自己的宝贝——《三国演义》,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看到的那一页,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时还会摇头晃脑地模仿里面的英雄人物说话呢!我疑惑了,这书真的有这么好看吗?于是,我怀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三国演义》。

里面果然名不虚传,里面的人物刘备、关羽、张飞、孔明个个有勇有谋。我最佩服还是那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的架子还真不小,竟然让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到他,不过,他的确聪明过人。一次,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华,想出了一个阴谋,让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居然“口出狂言”说他三天内便可完成,周瑜也是聪明人,立马就让诸葛亮下军令状。诸葛亮请来鲁肃,对他诉说了自己的计划,第三天四更时分,故意让将士们擂鼓呐喊,还在船的两侧放满了稻草人,曹操中计,派弓弩手射箭,不一会儿,草人上都射满了箭,诸葛亮当然成功了。这件事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厉害,但其实诸葛亮算到了三个人的性格特点,周瑜聪明过人;鲁肃忠厚老实;曹操生性多疑。这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讲述了多个英雄人物,这些英雄人物个个有勇有谋,才智双全,部分人物的精神更值得我们佩服。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三国演义》这本书的精髓所在,让更多人能佩服里面英雄人物的精神,并试着学习。啊!《三国演义》真得带给我很多很多!

笑猫日记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也是我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我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良师益友。其中有令我捧腹大笑的漫画书《父与子》;也有让我伤心落泪的《三毛流浪记》;还有让我获得许多科学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可是我最喜欢读的却是充满童真童趣的《笑猫日记》,因为它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与幻想。

《笑猫日记》中的系列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充满幻想,充满童真童趣,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读这本书我仿佛跟随主人公进入到书中描述的情景中。比如:读“云朵上的学校”,我仿佛跟随笑猫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看孩子们课上愉快的学习,课下快乐地做游戏:用南瓜捉鱼,跟青蛙学习游泳、学跳跃,骑着仙鹤在天空中飞翔。每当读到这里,我总会放下书,抬起头好奇地仰望天空,希望天空中飘过的云朵上真有一所这样的学校。

《笑猫日记》中刻画的人物性格鲜明,特点突出。故事赞扬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笑猫是一只会笑的猫,他会用微笑、苦笑、冷笑等笑容表达自己的心情。笑猫的三个孩子分别帮助人们做不同的工作:胖头在马戏团表演,给孩子们带去欢乐;二丫帮助孤苦的老人卖报纸,以维持老人的生活;三宝是一只搜救猫,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三个孩子的妈妈虎皮猫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充满爱心的猫。它们的行为使我坚信:动物就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和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

《笑猫日记》的语言生动形象,语句优美。例如“翠湖边上的柳树都返青了,柳枝上冒出了绿豆般大的芽苞”,“清明节的雨飘洒在柳枝上那一片片刚长出的新叶上,将它们都变成了嫩绿的泪眼”。两句话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抓住了春天的特点。每当读到这里,我眼前总会出现“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胜景。

《笑猫日记》是我的知心朋友,它时刻陪伴在我身边。它总能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慰藉;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给我鼓励和信心;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给我忠告和劝勉。

读《笑猫日记》我体会到:乐于助人、以诚待人、心地善良的人会给别人带去快乐,给自己带来幸福。虚伪冷漠的人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人。

《笑猫日记》给我童年带来了许多欢乐。我深深地爱着它——“童年的小伙伴”。

窃读记读后感

步入金秋时节,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与林海音相比,我看书的痴迷度可比不过她。我平常读书的速度有点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而对读书的理解,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每回一到书店,就就要买书,每回买回的`书,我差不多都看不懂其中理。我以后一定要像林海音热爱读书。

读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将我们的知识增长。书,就是一把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就是一只只蜡笔,将我们黑白的人生涂上色彩;书,就是……

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我们畅游书海,拥有智慧吧!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大林和小林》。听名字我原本以为这本书不太好看,可是读了几天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勾”住了。

《大林和小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林和小林出去打工挣钱,可不料第一天被怪物追着要吃他们,兄弟俩分开逃跑,才没被怪物吃掉,可他们俩却分离了,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

先说小林吧,小林过得很穷但是他努力工作,终于成了一名火车司机。而大林呢?他和狡猾的狐狸包包在一起,想出了一个诡计,成为大富翁叭哈的儿子,天天好吃懒做,比较后饿死在富翁岛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世界里很多跟大林一样贪财的人。他们为了钱可以放弃一切,永远不能满足。其实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是我们不能让欲望没有限制的增长。生活中,我也有很多欲望,比如说,我想买很多的书,很多的玩具。我总抱怨这些愿望得不到满足。我没有想过那些贫困地区的小孩子,和他们相比较的话,我的生活可就优越多了。

我们应该像小林那样坚强、乐观、善良、热心,而不能像大林那样贪图富贵,不思进取。

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书中,感受比较深刻的,就属《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猎狗,它在猎户寨待了两年,为主人阿蛮星做贡献。而在危急的时刻,它为了救主人的生命而活掏了小牛的肠子。因此,白眉儿暴露了它豺的血统,因为只有豺才会掏肠子,被迫回到豺群。这时,狼群入侵。白眉儿斗败狼王,推翻了前任豺王夏索尔,登上王位。因为,白眉儿做过狗,所以它的感情比普通豺要深,遭到了夏索尔的怀疑,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我觉得,白眉儿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那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精神。虽然有这种精神,但不足之处是,它不是人,感情却和人不想上下,而它生活在豺的世界里,必须遵从豺的生活原则。豺的生活原则是:汰劣留良,弱肉强食。因此,不论你是豺王、王后,不管你为豺群立下了多少功劳,只要你老了,或违反了豺群的生存原则,就要被群体淘汰!白眉儿的一生,在它做狗时是条好狗,做豺时是匹好豺,但葬送它锦绣前程的,还是那些残酷的动物生存原则!

所以,我们做事时,首先应该衡量一下你是什么角色,该按照哪些原则做事,绝不能像白眉儿一样。但我们也要学习白眉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我们是人,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那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书;那是一部令人着迷的书;那是一部不可不读的书;那是一部给心灵无限震撼的书……这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查理的小男孩的故事。查理的家里并不富裕,甚至连饭都吃不饱。但他却生活在一个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小镇里。这已经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了。而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却没有妻子,更没有儿子、女儿。在很久以前,他就禁止人们出入他的工厂。他为了找到工厂的接班人,在报纸媒体上宣布自己在全世界不同口味、不同品种的巧克力里放有五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儿,将可以参观工厂,也有可能获得终极大奖。但是,他没有说这是为了选出一个接班人。这个消息,无疑惊动了全世界,旺卡巧克力的销售量也因此飞速上升。前后四张金奖券,在短短几天内,都被富商贵妇们找到。而最后一张金奖券,一直没有着落。小查理也是参与者之一。幸运的他在小卖部,获得了最后一张金奖券。获得金奖券,查理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但是,他是否能够在巧克力工厂里获得终极大奖呢?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每到一个房间,富商们的儿女都十分任性,见到什

垃圾堆,或被压扁,或长得像个紫果,或变得只有手指那么长。查理成了唯一一个没有被淘汰的幸运儿。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想到,威利?旺卡竟然提出,要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这就是终极大奖!查理在大家的劝说下,终于同意了。阅读这本书,有的人可能是一口气读完,有的人可能是慢慢品味。一口气读完,潦潦草草,只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却不知道一系列的连环淘汰的用意,还有罗尔德?达尔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另一种人,会去慢慢品味,在字里行间中感受文字的奇妙,句段的优美。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可是,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遍,我可能读的是故事。第二遍,我可能读的是人物细节。第三遍,我可能会体味其中的情境。第四遍,我可能会品读其中的人生境界。那就是,对人生,抱有无限的希望,而不是被贫穷、失败、挫折所打倒;对人生,抱有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而不是从此一事无成;对人生,抱有渴望明天的美好,而不是让理屈、恩怨掩埋、沉沦自己。对人生,具有坚持不懈、不怕摔跤的精神,胜利一定属于自己!这就是我想象中的中国梦,也就是我的梦。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恶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騒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真才实学、摆弄情感,是一个地隧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恶,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实的情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清楚其中的真理。君不见,大巷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认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目中无人地大声喧闹、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大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品、闹事斗殴、生涯腐烂而自以为洒脱、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确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妍媸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寻求美的权力。从前常以“东施效颦”来讥讽那些本身前提差而敢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点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跟着社会的发展、时期的提高越来越丰盛、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由于思维的解放,能够勇敢地追求合适自己、别树一帜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不辨别的尺度吗?答案是确定的。适应国情,合乎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纪,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该鼎力倡导与宣传;一味追求独树一帜,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本人国度的详细国情、不顾自己的身份春秋、不顾别人的审美感触,这样的行动就是丑的,应当鼎力批驳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斥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事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特别文明气氛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英雄的一些粗暴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当初、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只有占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爆发出无可比拟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假如内心昏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便领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

我十分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资料丰富。下方,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以及我看完几期《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吧!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搞笑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搞笑。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简单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搞笑,使得读者一向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每当我看到书里面讲做小实验的漫画时,都忍不住跟着做实验。有一次我根据漫画做了一个喷雾器,步骤很简单。首先,把一根吸管折出一个直角,在那个直角上横着剪一下,记住不要剪断,要剪出一个小口。在一个纸杯上倒一些自来水,不要超过小口,最好在小口下方,然后将吸管的一头放进去,对着吸管的另一头向玻璃吹,啊!还真的有雾了呢!之后,我查询了有关的网站,才明白原理是这样的:空气从小口迅速流出,小口附近的压强小,容器里液面上方的空气压强大,液体就沿小口下边的吸管升上来,从吸管的上口流出后,受气流的冲击,被喷成雾状。里面还讲了一些有毒的植物,还带有图片。我出门时,仔细的观察了周围的植物,发现没有这些有毒的植物,才松了口气。我最喜还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秘。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又好像平安无事,还有的时候令人感到悲哀,某些动物吃了某些比较弱的动物时,觉得那些动物十分凶狠,但是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生活中,我经常与同学谈话。我们互相交换有关科学的资料,自从看了《我们爱科学》之后,就有更多有关科学的话题想与同学分享。课间的时候,我拿出《我们爱科学》看看,就不会觉得无聊。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快乐!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最近两天,我把《理智与情感》看完了。现在写一下读后感。

《理智与情感》与《傲慢与偏见》出自同一个作者,内容有相同之处,这是作者1797年的作品。

1、作者是想告诫年轻的女性朋友,在交男友的过程中,应该谨慎从事,不要轻易动情,任性行事。如果遇见一个条件优越而用情不专的男子来追求,就以身相许,女方会受到极大的精神创伤,难以自参。

2、姐姐埃莉诺非常有见识,遇事冷静,她的心地极好,富于情感。她懂得怎样克制情感。妹妹玛丽安伤心或者欢乐都毫无节制,一切都好,就是不谨慎。玛丽安放任情感去支配自己的行动。而埃莉诺不愿被这种冲动所摆布。

3、姐姐埃莉诺心眼儿好,起初是为了无条件地帮助别人,结果却是帮助了自己。

4、“卖马看母”,母亲很坏,她的儿女有的也很怀。费勒斯太太的有些儿女就是这样。

5、19岁的露西漂亮,起初爱德华看上了她的美丽。其实露西很坏,缠住爱德华不放。后来爱德华没钱了,露西马上抛弃了他。在婚姻问题上男人只看女人漂亮,或者女人只看重男人的外表,都是不对的。早晚得后悔。有时还可能是陷阱。本文中的男主人公威洛比长的很帅,他是害人精。

6、文章的作者强调,如果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配偶,会对他(她)的另一半有好的影响。相反,如果有一个心胸狭窄,更加自私的配偶,会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

7、本文的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威洛比。这个人坏极了,整天无所事事,玩弄女人的感情,不止一个。他无所事事,又虚荣心极强,只是为了玩玩,一向成为习惯,他不控制自己的感情,用各种方法讨好女人的欢心,又极不负责。其实他早就想娶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子为妻,来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可釉让他继续好吃懒惰,挥霍无度。上天偏偏又给了他仪表堂堂的外表,使他骗了不少女孩子。

我认为外国文学里有一样好,它深层次的剖析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作者是这样描述威洛比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早期的威洛比性格开朗正直,多愁善感,却因过早地独立生活而养成懒散,放荡和奢侈的习惯。他的心灵,品格和幸福都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伤害。社会环境把他变成为好挥霍、慕虚荣;挥霍和虚荣心又使他冷酷无情自私。虚荣心驱使他损人利己,追求亏心的得意。最后威洛比自己对自己心灵上的谴责,比别人受到的伤害还大。

8、找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做自己的终身伴侣,这是作者强调的。品德,人品比什么都重要。

9、共同的兴趣爱好也很重要。

10、作者同样谴责了女孩的母亲。强调了父母在女孩子择偶方面的重要性,家长心中要有大局,要掌握好大的方向,要有看透人的火眼金睛,要有见识。

11、从作者出版这篇着作到现在,已经200年了。社会基本还是没怎么变,男人择偶的要求是漂亮的女人,女人找的是有钱的男人。我怎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用头脑去思考问题。

根鸟读后感

这个暑假期间,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有了许多感触。

《根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根鸟的少年在梦里梦见一位在峡谷中无法自救的少女,根鸟梦后下定决心去救那位少女,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路途中,他走过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峡谷……还遇到了帮助他寻梦的好人,和阻拦他实现梦想的坏人。他有时意志坚定,有时意志松散。他下定决心,以梦为马,度过他多姿多彩的成长阶段。他的意志有时恍惚,有时迷乱,有时摇摆,有时一往无前,使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我在文章中感受到了根鸟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在追逐梦想,但是,大半的人们都在路途中放弃,我想对那些在实现梦想路途中的人们说,在梦想的路途中不要放弃,不论成功与否,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永远是自己的,别人永远夺不走你的梦想。加油!不要放弃梦想。加油!梦想需要追逐。加油!追逐梦想的人们,你们都是努力的天才。

根鸟为什么能最后能实现梦想?正是因为他有追逐梦想的决心与毅力所以最后才能实现梦想。俗话说得好: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身边正因为有这些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人,我们才会有了那么多有才华的青年。我想:要是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的话,该多好啊!这样的话,人人都是杰出的天才。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造就的,大家可以从这句话看出,天才并不需要很大的灵感,而是需要许多的努力,还要付出许多劳动的汗水才能造就天才,古今中外,有哪些名人可以不努力就可以变成天才?

梦想之花只有绽放才会美丽,人只有有梦想,有决心,有毅力才能活得精彩,变成天才。

妞妞读后感

一条鲜活的生命,却有着那样悲伤的故事,我时常想,为什么会降临在一个这么幼小的女婴身上,明明只有那么小的几率……

我想,初为人父的夜晚一定是一个既惊喜又忧愁的时刻吧,欣喜着生命的诞生,又忧愁那将来的路。读到时,脑子里便自然而然浮现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有谁知道,这看似极其美好的画面下却隐藏着危机,上帝是公平的,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窗——他们的女儿妞妞聪明可爱,却患上了一种叫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极其罕见的病。那时这种病的医治率很低,情况不容乐观,她的父母面对这些却毫无办法,我仿佛看见那一刻他们崩溃的模样,仿佛看见他们流下的泪水,我只觉当时一定冷的惊人。他们挽回不了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决定尽他们所能的在妞妞剩下的日子里,让她过的快乐;在她还看得见的时候,尽情地享受光芒。

往后看去。妞妞很懂事,很少哭闹,喜欢笑,疼痛的时候也不大嚷大叫,只是用手捂着痛的那只眼,用另一只眼呆呆的看一会儿天,有时实在难受,便会用手揉眼睛,时间长了,双眼周围的皮肤就被揉得通红的了,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叫人怜惜。她与同龄人相比,她说话的早。第一个名词便是“爸爸”,接着是“妈妈”,然后是“音乐”……他的父亲一定是小心的、看待珍宝似的记录下这些。我想,现在有多么珍惜将来失去时就会更加的痛苦。因为只能看着她的视力一点一点变差,然后仅余留下一丝光感,最后连光感也不存在了。可怜的孩子,你很痛苦,你的父母也备受煎熬。

我身边有着类似经历的人,我母亲的同事,据说她的身体不太好,是当初生下了一个十斤的大胖小子,出生的时候很可爱,不停地挥动着双臂。可谁知道,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患上了与妞妞一样的疾病。两岁多,便在疾病的折磨下,与世长辞,这样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一下子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看不见他的模样,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我相信,只是一种噬心之痛,是难以忍受的丧子之痛。我也曾看见过,看见过那位母亲痛哭流涕,在她儿子的墓前,多年如此,余痛阵阵。

我对此很同情,可我又感到无比的幸运,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尽管我也生过大病,也差点与这个世界告别,但我现在还站在这,无法想象如果这样的事发生了,我会是什么表现?

整本书,因生命的到来而欢喜,因生命的逝去而悲伤。我时常想,如果雨儿去看医生时,遇到了一个有良心的医生,发烧得到了及时的救助。是否妞妞就不会患这疾病。亦或者是,如果周国平的远亲医学博士没有把x辐射一而再,再而三地照在怀孕五个月的雨儿身上,是否悲剧就不会发生。可惜没有如果,事实是,那样一个可爱的生命,她走了。她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我想,健康的生命是妞妞所奢求的东西,更让我明白,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800字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题记

爱德华的“主人”们:阿比林(爱德华)→内莉、劳伦斯(苏珊娜)→布尔、露西(马隆)→萨拉、布赖斯(詹理斯)→阿比林(爱德华)。

在故事的开头,爱德华还只是一只自以为是的兔子,会激动、会恼怒,但更常的是冷漠,哪怕面对爱他的小姑娘阿比林也感受不到爱。那时,整夜凝视的星星会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安慰,却也止于莫名而已,还是空洞的——直到他听了佩勒格里娜讲的故事。

“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一遍一遍重复这句话并感到慰藉的爱德华,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星空,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假想却算是实体的主角。

可是“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于是爱德华也在航行中(并非偶然地)落到船外,离开了阿比林(怀表也丢了),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第二站是布尔和他的狗露西,此时的星空不再空洞,爱德华已经能说出他们,和爱人们的名字。想到爱他的阿比林爱德华能感觉到胸口剧痛,和布尔、露西被迫分开时初初也懂得了再见的涵义

爱德华心碎了,紧接着瓷做的身体也被摔成了碎片。后来身体被卢修斯复原,心却还是绝望而孤独的,大概有爱的故事也并不一定有完美的结局。

在卢修斯的玩具店里,爱德华认识了一个足有一百岁的老娃娃,她在被领走前告诉他打开你的心扉,会有人来接你。爱德华一边告诉自己不要相信,一遍再次敞开了自己破碎过的心。

就这样,爱德华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故事的最后,再遇见已经长大、成为人母,脖子上还仍然挂着他的怀表的阿比林(这是我最喜欢的桥段之一)。

“他是做什么的?”

“他什么也不做。”

“那他有什么用途呢?”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

“用途就在于他是爱德华”,不论过去多少年,阿比林仍然是那个爱着她、会等他的小姑娘。此时,爱德华也经历了心碎和等待,学会了什么是爱,心从空洞变得饱满,一个圈绕回来,终于到了幸福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消除对彼此的误会,最终缔结了美满姻缘。小说中还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来与女主人公的婚姻相对照。奥斯汀告诉我们要理性正确对待婚姻。

在当时的时代,由书中人物所表现出的婚姻。不是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婚姻对象的相关条件。为了达成婚姻的目的,女性人物善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现在,女性地位提高。婚姻生活实现了和男人一样的人格独立,拥有平等权利,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机会去追求幸福,不再仅靠婚姻决定一切,所以希望找到真爱,以双方感情作为缔结婚姻的基石.

伊丽莎白给自己定的原则上婚姻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倘若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便会步入婚姻围城中,影响以后的生活。作为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能当男人的配件,需要找到真正能跟你共度一生、在心灵上共鸣的伴侣。女人若把婚姻当作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很可能成为婚姻的牺牲者,为自己的幸福之路埋下隐患。而男人,若不上进,想凭自己的容貌骗取有钱女子,通过成家来向女方及家庭索要钱财,中汇遭世人鄙视,要再造化不好,后半生将在孤独寂寞和穷困潦倒中度过。

夏绿蒂和柯林斯是出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结合,夏绿蒂本是个联盟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处女”。她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建立在无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幸福难料,他们只把成家作为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以物质上的满足来掩盖感情上的空虚,这就难保在以后的生活中双方不产生矛盾。如今婚姻自由,结婚也不再是永久的可靠保证了,若把婚姻当作生活命运的唯一赌注,并不一定能像夏绿蒂那样幸运。

丽迪亚和韦翰仅仅是建立在对彼此青春美貌的迷恋上的婚姻。丽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她不注重素质、修养的提高,本身年轻对社会了解不够,又任性不听家人的管束,一味想踏入社交,吸引男人眼光。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韦翰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慎重对待,不要把婚姻当儿戏。为了金钱和地位结婚是错误的,但没有上述因素便是愚蠢的,他们两人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所以婚后尽管丽迪亚依旧痴情,也改变不了韦翰不负责任的性格。

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之间既有经过波折所产生的真爱,又有维持家庭的物质基础,才能经受住地位差距和长辈阻挠的困难而有幸福的婚姻。

雪豹悲歌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今年寒假,我读了另一本他的著作——《雪豹悲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雪妖的雪豹,因为从小被人类养大,所以失去了野外生存的技能。为了让她野化成真正的雪豹,人们把她放回了大自然。后来,雪妖遇见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北斗母豹。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日子,虽然有无奈,有挫折,但她得到了母亲的关怀和疼爱。但是她嫉妒那三个刚吃奶的弟弟妹妹们,因为他们分掉了母豹大部分的爱和食物。于是,雪妖残忍地把弟妹们都咬死,并扔到了深渊里。这一切都被母豹看见了,但她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孩子,于是就伤心地离开了雪妖。没有了母豹的照顾,雪妖自己又不会捕猎,所以她只能去抢夺豺群的食物,结果被它们吃掉了。

雪妖为什么有这么悲惨的结局呢?那是因为她是一个极度自私又贪婪的家伙。她为了独占北斗母豹的关怀和爱,竟然残忍地杀掉了自己的同胞弟妹,她一点儿也没有考虑到别人,只想到自己,真是太自私,太没有亲情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好结果呢?就像书中所说的:“与其说雪妖是被豺群害死的,倒不如说她是被贪婪和自私害死的。”

说到自私,我不免想到了自己。我是一个独生子女,身上也少不了自私的毛病。过年时,爷爷奶奶给了我许多压岁钱,我非常开心。可是当爸爸妈妈让我请客吃饭时,我死活都不同意。这时,妈妈对我说:“你不能总是铁公鸡——一毛不拔。钱虽然不可以乱花,但是偶尔也要请请客,联络一下家人感情呀!”听了妈妈的话,我大方地请了客,家人都非常开心。还有一次,小区里的朋友到我家来玩,他们看中了我的一本书,可是我不想借给他们,因为我担心他们把我的书给弄坏了。爸爸见了,对我语重心长地说:“小戴,好东西要学会和他人一起分享,不能这么小气,不然,你是交不到好朋友的。”听了爸爸的话,我觉得挺有道理,于是就把书借给他们了。现在,我和朋友们经常交换玩具来玩,大家都非常友好。

我的身上虽然有一些自私的毛病,但我不会像雪妖那么悲惨的,因为我会慢慢改掉这些坏毛病,成为一个有爱心,懂得谦让,会替他人着想的人,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一对疼爱我的父母,是他们一直教导我,关心我,鼓励我,没有像北斗母豹一样,离自己的孩子而去,所以,我是幸福的。我想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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