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代农业生产是自给生产和商品生产的结合,汉代农业生产的主体包括经营专业户、地主和小农,其生产都不同程度地含有商品生产的因素。汉代小农的生产是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的统一,在小农生产中商品生产的存在具有必然性,离开商品性生产,自给性生产也将无法维持。
【关键词】汉代;农业;商品生产
On the Agricultural Commodity Production in Han Dynasty
Abstract: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Han Dynasty consisted of self- supporting production and commodity production. The main body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Han Dynasty consisted of the specialized household and the landlord and the the small farmer, their production contain commodity production in varying degrees. The small farme production in Han Dynasty was the unity of self- supporting production and commodity production. The small farm production must contain commodity production.
Keywords: Han dynasty; agriculture; commodity production
汉代农业领域的商品生产问题是商品经济研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学界对此研究尚少。林甘泉先生《秦汉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1]是研究秦汉商品经济的一篇重要论文。林先生认为,秦汉大土地所有者的自营田庄既有自给性的生产,也有商品性的生产,这类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大地主田庄,是秦汉时代农业中商品生产主要的经济单位,而小农和一部分租佃地主的剩余产品有限,不具备从事商品生产的条件。方行先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2]一文研究的是整个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但其中关于商品生产的观点,仍可作为研究汉代商品生产的参照。方行先生依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在个体农民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关系,将个体农民的生产分为自给型生产、半自给型生产和交换型生产三种类型,认为,在封建社会初期,自给型农户占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他所说的“封建社会初期”当包括汉代。这就是说,汉代农民主要从事自给性生产,而非商品生产。这些研究为我们研究汉代农业领域商品生产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本文拟在此基础上对汉代农业领域中的商品生产问题,特别是小农家庭的商品生产,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经营专业户的商品生产
“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问千树蔌;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锺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①
以上实际列举了包括园圃、林、牧、渔各业的经营专业户和大地主。他们的生产用于自给的成分很少,大部分是为了市场而生产,是汉代农业商品生产的重要组织部分。
(一)园圃业
汉代私营园圃业既有“千树枣”、“千树栗”、“千树橘”、“千亩卮茜”、“千畦姜韭”的经营专业大户,也有规模较小的生产者,如《史记·萧相国世家》云:“召平者,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俗谓之‘东陵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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