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汉水流域农业经济的区域差异_农林学论文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26 15:55:35  发布人:lsy1chj2wdh3

文】

 

      一 汉水下游平原垸田农业区

 

  长江中游地区所习称的"垸田"(也称"院田")就是下游地区所说的"圩田"""""都是指堤岸。嘉靖《沔阳志》卷8 《河防》谓"沔居泽中",地势低下,"江溢则没东南,汉溢则没西北,江汉并溢则洞庭沔湖汇为巨壑""故民田必因地高下修堤防障之,大者轮广数十里,小者十余里,谓之''"乾隆《湖北安襄郧道水利集案》卷下《禀制宪晏各属水利岁修事例》云:

 

  自京山以下,次潜江,次天门,次沔阳,地形愈洼,众水汇归,南北两岸夹河筑堤。其州县民人纠约邻伴,自行筑堤捍水保护田庐,谓之""。各垸之田,少者数百亩、千余亩,亦多有至万余亩者。

 

  因此,所谓"垸田"就是筑围堤、防御洪涝的水利田,堤垸实是垸田的标志,其功用主要是防御洪水。(注:当然,为了有效地防御洪涝,仅仅筑起堤垸是不够的,还要开挖排灌渠系、兴建引排涵洞、并保留蓄涝湖泊。因此,张国雄先生给垸田下的定义是:"两湖平原河湖交错的水乡地区一种四周以堤防环绕、具备排灌工程设施的高产水利田。"参阅梅莉、张国雄、 晏昌贵著《两湖平原开发探源》, 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8791页。)

 

  张国雄博士对两湖平原垸田的兴起与发展作了详尽细致的研究。(注:参阅前揭《两湖平原开发探源》,第四章"垸田的开发",第87134页。)他认为:两湖地区垸田的兴起,大致在南宋晚期, 不迟于13世纪中期的南宋端平、嘉熙年间(注:这一看法最初是石泉先生提出的(见所编《中国历史地理专题讲义》,武汉大学历史系1981年油印本,第174页),张国雄对此作了详尽的考证,见石泉、 张国雄《江汉平原的垸田兴起于何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8年第1期。)。 南宋晚期与元代江汉平原的垸田主要集中在西部的江陵、荆门一带。明朝前朝,随着移民的大规模迁入,江汉平原的广大湖滩河滨很快得到开发。嘉靖《沔阳志》记沔阳州垸田之开发云:

 

  明兴,江汉既平,民稍垦田修堤,是时法禁明白,人力齐一,堤防坚厚,湖河深广,又垸少地旷,水至即漫衍,有所停泄。……故自洪武迄成化初,水患颇宁。其后佃民估客日益萃聚,闲田@①土,易于购致,稍稍垦辟,岁月浸久,因攘为业。又湖田未尝税亩,或田连数十里而租不数斛,客民利之,多濒河为堤以自固,家富力强则又增修之。

 

  洪武至成化初(1368~约1468年)是汉水下游平原垸田的初兴阶段;成化至正德中(14691521年),垸田发展十分迅速,形成了垸田兴建以来的第一次高潮。嘉靖以后,由于移民继续大批移入,垸田增长速度更快,其分布也进一步向沼泽化的湖区和淤塞河港扩展。在明清之际的动乱中,垸田受到破坏,绝大部分堤垸均被废弃;康熙、雍正年间(16621735年),垸田逐步恢复,并在数量与规模上超过了明代。乾隆时期,垸田兴筑再次掀起高潮,垸田实际上已臻于饱和;嘉庆、道光以后,垸田围垦恶性膨胀,或"随淤随筑""凡湖渠泽薮有为泥沙填淤者,即争垦筑垸"(注: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3册,"堤垸" );或竭湖造田,湖泊渐次被垦为桑田。

 

  汉水下游平原的垸田主要集中在沔阳、景陵(天门)、潜江、监利、汉川和汉阳、应城、云梦等州县,其中沔阳、潜江、监利、天门、汉川地势低洼,湖泊相连,垸田开发最早也最为密集。 嘉靖《沔阳志》卷6《堤防》录嘉靖三年(1524年)知州储洵疏谓江水若自监利车木堤冲塌,"不惟其县受害,而沔阳后@②茅埠凡一十六村、熊家@③潭凡四十余院、税粮八千余石高低淹没,尺寸不堪耕种";若潜江排沙头、班家湾、新开便河及沔阳石牌铺等处水口冲塌,"每遇襄汉水发,则潜江、景陵二县,沔阳深江西范凡二十七村、莲河柘树凡七十余院、税粮一万五千余石亦无尺土耕种",则到嘉靖初,沔阳州至少已有110 余垸(注:光绪《沔阳州志》卷3《堤防志》也称嘉靖中,沔阳垸田 "百有余区"。诸堤之名难以详考,除嘉靖《沔阳志》所及之熊家、@③潭、莲河、柘树等院外,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11沔阳州"山川"栏记有百石湖堤,堤内皆田,也当为垸田。)。潜江县在成化、正德时己有48垸,到万历间增至百余垸(注:康熙《潜江县志》卷3 "乡区"记载明成化间潜江县有5148垸,万历《湖广总志》卷32《水利志》录有潜江37"旧垸"9 "新垸"之名,张国雄认为它们很可能就是正德以前的48垸,并根据有关调查资料复原了明早、中期潜江境内垸田的分布情况(参阅前揭《两湖平原开发探源》第105106页,"4-1",其中可能有个别失误,如江@④院、车老院,据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 6荆州府"山川"栏,并"边临襄江";而张国雄先生将之置于潜江东南境,可能有误。)。监利县在成化间由知县焦钦主持一次即修建堤垸25处(注: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6 荆州府"山川""监利"县下。),"田之名垸者,星罗棋布。"(注:康熙《监利县志》卷尾,刘鸿浩:《重筑吴家lóu@⑤堤记》。)景陵县在宣德中(14261435年)也己出现垸田。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11沔阳州"山川"下记景陵县有古堤二,"一在县东北,长五里,以防义河水势,宣德间知县杨安修。一在县东北,上下有lóu@⑤,一名穴河,一名红花。遇旱则贮湖水以灌田,泛则开lóu@⑤以防潦,水势高则不开,成化间知县姜绾重修,弘治间川襄洞庭水泛冲滔,知县周瑞重筑以杀水势,民甚利焉。"此二堤虽不以垸为称,但由其功能来看,显然是垸堤。

 

  汉川县垸田之出现似较沔阳、潜江、监利为晚,嘉靖《汉阳府志》与《湖广图经志书》所记汉阳府农田水利多为陂堰,垸堤较少(注:《汉阳府志》卷2《方域志》记汉阳县有谭家院、东西杨树堤、 李家堤、莲花堤、青草堤、山嘴堤、柘林堤、洲家堤、万家堤、郑家堤等,无以判断其是否为堤垸。)。汉川堤垸之大兴大约是在隆庆(15671572年)、万历(15731619年)年间。白鱼垸原为汉江南河分流的一个支汊,"隆庆时,白鱼垸淤阜成陆,障堤成垸。"细鱼垸"本湖渠,明万历年间因淤筑垸。"(注: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3册。 )南河垸"隆庆间民人于湖渚障堤为垸,延袤八十余里。"(注:同治《汉川县志》卷7《山川》。)天启四年(1624年),汉川县同时兴建了教子台、 太实、永固3垸(注:同治《汉川县志》卷9《堤防》。)。尽管如此,汉川堤垸的数量与规模看来都远远比不上沔阳、监利等州县。

 

  清代堤垸之分布更为广泛,凡可资利用的河湖沼泽都渐次被围垦。汉水下游平原垸田分布最为密集的仍然是沔阳、潜江、监利、天门、汉川5州县。乾隆年间,沔阳州共有1368垸, 支河港汉与湖地多被"垦为阡陌,且各修堤垸障之,尽占水道。"(注:乾隆《沔阳州志》卷《赋役志》、 光绪《沔阳州志》卷2 《山川》。 )潜江县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已有156垸(注:光绪《潜江县志》卷10《河防志》。这156垸中,有的沿袭明末而来,有的则属新筑,如猎塌湖、东西白湖、张蓼湖、枝江湖等等,都是康熙年间淤垫为垸田的,见康熙《潜江县志》卷3 《山川》。),到乾隆间,增加到160 余垸(注:乾隆《湖北安襄郧道水利集案》卷下,《制宪鄂奏移驻厅员分汛管堤》。)。监利县,据咸丰年间(18511861年)的统计,共有498 垸,"人稠地狭,绝少旷土。"(注:光绪《荆州府志》卷20《堤防志》;光绪《潜江县志》卷8 《风俗》。)天门县(即明代景县)菜子、老鹳、岳港、龙潜、上帐、下帐等湖在乾隆年间相继淤为平田,全县共有109 垸(注:乾隆《天门县志》卷1《地理志》,卷6《水利志》。);后来较深的杨桑、高台湖也"大半淤塞",到光绪间(18751908年),天门县垸田增加到200 余座(注:《襄堤成案》卷1 《职员蒋元鸿等呈请督抚宪札饬钟潜二主勘估等修溃口不得观望协帮禀》。)。汉川县在康熙年间有35座官垸、8座民垸,乾隆年间民垸增加到265座(注: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4册。)。

 

  除以上5州县外,汉阳、应城、荆门也有部分堤垸。 光绪《汉阳县志》卷2《营建略》"堤防"称:汉阳县于康熙五十年筑永丰堤, "外距群湖,置石闸蓄泄内湖诸水。而蔡店迤南卑洼处亦有汉水旁溢忧,随建芭芒堤,作后障,是为修堤圩田之始。"在应城县南境与汉川县交界处,有郭家垸,始筑于万历二年(1574年),因常受yún@⑥水之害,屡废屡修(注:光绪《应城县志》卷2《建置志》"水利"。)。 荆门州的垸田主要集中在濒临汉水的沙洋一带。在沙洋西南的青村堤下,有彭家垸、南湾垸、小@⑦垸、浩曾垸、王家垸、庄家垸等等(注:同治《荆门直隶州志》卷2《建置志》"堤防"。)。

 

  以垸田为主要特征的汉水下游平原农业区的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麦类及黍、粟等杂粮也占有较大比重。这首先从农业用地的结构方面表现出来。明清有关记载中常把耕地分为田、地、山塘四类,其中""专指水田,""专指旱地,""指山林牧业用地,""包括湖荡、陂塘,其实并非耕地,而是一种水利设施,可用于蓄水灌溉和养鱼。田、地、山、塘在全部农业用地中所占的比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水稻、旱地作物生产以及林牧业、渔业(捕捞养殖业)在当地农业经济生活中所占的地位。嘉靖《靖阳府志》卷5 记载了不同年份汉阳府及所属汉阳、汉川二县的耕地状况,我们以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为例计算出表1

 

  表1  明代汉阳府农业用地的结构

 

府县     田      地      山      塘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汉阳府 2730顷 76.34 674顷 18.85  62顷  1.73 110顷  3.08

 

汉阳县 2005顷 74.23 570顷 21.10  53顷  1.96  73顷  2.70

 

汉川县 725顷 84.40 104顷 12.11  1顷  0.12  29顷  3.38

 

  

 

  说明:(1)资料来源:嘉靖《汉阳府志》卷5《食货志》。(2 )原记载中田地山塘各项面积记至亩、分、厘,表中仅取其约数。由于统计方面的原因,汉阳、汉川二县之和与汉阳府总计数并不相符。

 

  龚胜生博士曾经对清代两湖地区的耕地结构作过细致的分析(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869页。),我们根据他的计算,撷取汉水下游地区部分州县的情况列出表2

 

  表2 清代汉水下游部分州县农业用地的结构

 

州县        农业地的构成(%)

 

            田   地    山   塘

 

汉阳县   31.0   26.9   37.5   4.6

 

汉川县   40.3   24.9   5.8  29.0

 

沔阳州   75.9   13.1       11.0

 

潜江县   90.3   9.7

 

监利县   46.5   53.5

 

京山县   40.5   33.6   21.8   4.1

 

钟祥县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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