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3-23 16:25:59  发布人:lsy1chj2wdh3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按国家政策规定建立“奖、贷、勤、补、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申请分期缓交学费。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500元至4000元,奖励面约30%。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45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院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

6、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贫困生奖学金,欧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贫困生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蔡峣美术助学金,仲明助学金,香港道教玄宫广州美术学院助学金等十多项。奖助学金额:每生1500元至10000元。

7、广东省政府助学金资助金额:1500元。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每生2000元至8000元。

十、新生入学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要求依时办理入学手续。

2、毕业就业及户籍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报名考试费:600港元/生

(3)报名时间:同文化联考报名确认时间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报名;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

(5)考试时间:2008年4月27日

(6)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

十二、2008年专业考试大纲

素描

(一)目的和要求

素描考试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范围:人物写生。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素描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素描3小时。

(六)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比例准确,对形体和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2.有一定的体积感和空间感,有一定的光感和质感;

3.能较好地把握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

4.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特征;

5.能较熟练地掌握工具、材料,并有较强表现对象的能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WWW.EDUZHAI.NET - RSS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告招租
招商信息
最新文章
本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