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浙江大学竞技体育和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0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择优选择运动技术水平高、品学兼优的中学生为体育特长生。我校体育特长生分高水平体育特长生和普通体育特长生两类。
一、高水平体育特长生
(一)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拟招项目、位置及人数
1、田径项目:
| 类 别 | 拟招人数 | 类 别 | 拟招人数 | 类 别 | 拟招人数 |
| 短 距 离 | 4~6名 | 跳 跃 | 4~6名 | 全 能 | 1~2名 |
| 中长距离 | 2~4名 | 投 掷 | 1~2名 |
2、球类项目:
| 男子篮球 | 女子排球 | 男、女网球 | ||
| 拟招位置 | 拟招人数 | 拟招位置 | 拟招人数 | 拟招人数 |
| 组织后卫小前锋大前锋大中锋 二中锋 | 非国家篮管中心注册队员:5~6名 | 主攻副攻接应二传(主攻) | 非国家排管中心注册队员:3~4名 | 非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队员:2~4名 |
| 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队员:2~4名 | ||||
备注:我校将根据考生运动成绩确定拟招人数,宁缺毋滥。
(二)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及标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报考我校高水平田径特长生的基本标准:
| 项 目 | 男子报名标准 | 女子报名标准 | 项 目 | 男子报名标准 | 女子报名标准 |
| 100米 | 11.10(电) | 12.50(电) | 跳 高 | 2.05米 | 1.65米 |
| 200米 | 22.40(电) | 26.00(电) | 跳 远 | 7.20米 | 5.80米 |
| 400米 | 49.00(电) | 57.00(电) | 三级跳远 | 15.30米 | 12.50米 |
| 110米栏 | 15.50(电) | 15.00(电) | 撑杆跳高 | 4.50米 | 3.80米 |
| 400米栏 | 54.50(电) | 1:04.00(电) | 铅 球 | 16.00米 | 15.50米 |
| 800米 | 1:54.50(电) | 2:13.50(电) | 铁 饼 | 50.00米 | 49.00米 |
| 1500米 | 4:04.50(电) | 4:40.00(电) | 标 枪 | 62.0米 | 48.00米 |
| 5000米 | 15:00.00(电) | 17:30.00(电) | 十/七项全能 | 6200分 | 4600分 |
| 10000米 | 31:30.00(电) | 37:00.00(电) |
备注:全能测试项目:男子(110米栏、400米、跳高、铁饼),女子(100米栏、200米、跳高、标枪)。
二、普通体育特长生
(一)普通体育特长生拟招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
(二)报考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的基本条件:
1、近两年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上者及省级竞赛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我校2008年招生条件。
三、招生范围和其它要求:
1、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0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广东省、江苏省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四川、重庆13个省(市、区)的文科生(我校在其它省份没有文科招生计划)。
2、上述各类考生必须有能力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取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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