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在当地省市有招生的专业学习。
5、在校期间必须履行协议,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规定。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网 址:www.uibe.edu.cn/zhaosheng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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