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权益常识

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6-9-20 16:32:02  发布人:admin
我国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在总则上再次肯定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在具体规定中重申了过去一些有关规定。这些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等等。在适用法律时,应当注意同歧视,虐待妇女的现象作斗争,特别注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WWW.EDUZHAI.NET - RSS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告招租
招商信息
最新文章
本周热门